白沙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白沙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白沙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是白沙黎族自治縣的國家行政管理機關

現任白沙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黨組書記、縣長:黃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沙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 縣長:黃聰
歷史發展,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政府機構,城市概況,辦公地址,

歷史發展

1944年5月建立白沙縣抗日民主政府。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改稱白沙縣民主政府,1947年10月,改稱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下設民政科、財政科和警衛中隊。1952—1955年,縣人民政府的辦事機構有秘書室、民政科、人事科、財政科、文教科、農林科、工商科、公安局和糧食局等。
1955年6月,白沙縣人民政府改為白沙縣人民委員會。1958年11月,白沙縣併入東方縣,當年,全縣實現人民公社化後,實行政社合一,人民公社既是農村的經濟組織,又是基層政權機構。1959年7月設立東方縣人民委員會白沙辦事處,負責管轄原白沙縣所屬各公社。1961年6月,恢復白沙縣建制,同年10月成立白沙縣人民委員會。1955—1968年4月,縣人民政府辦事機構設有:辦公室、民政局、人事局、公安局、勞動局、財政局、稅務局、糧食局、商業局、工業局、交通局、手工業局、郵電局、物資局、計畫委員會、統計局、物價局、教育局、衛生局、體育運動委員會、文化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局、五料局、水電局等26個委、辦、局。這一時期,該縣農村經歷了初級農業社、高級農業社和人民公社3個階段。在初級社和高級社時,基層政權是鄉人民政府。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開始,1967年春,縣政府機關的造反派進行奪權,縣人委處於癱瘓狀態。1968年4月,成立白沙縣革命委員會。縣革委會的辦事機構設有:政工組、生產組、辦事組和保衛組。政工組下設組織辦公室、宣傳辦公室、文教辦公室、秘書辦公室和鬥批改辦公室。生產組下設秘書辦公室、計畫統計勞動工資辦公室、土地規劃科研辦公室、遷安辦公室(負責移民安置工作)。辦事組下設行政管理辦公室、民眾工作辦公室。保衛組下設秘書辦公室、政保辦公室、治安辦公室、三查辦公室(三查即查政治立場、查涉外關係、查有否泄密)。
1973年5月,撤銷縣革委會四大組,縣委和縣革委會辦事機構分開設定。縣革委會設辦公室、計畫委員會、統計局、勞動局、物價局、物資局、工交辦公室、工業局、二輕局、交通局、郵電局、農機局、科教辦公室、教育局、衛生局、文化局、計畫生育辦、體委、科技局、財貿辦公室、財政局、糧食局、商業局、外貿局、農林水辦公室、農業局、林業局、水電局、熱作局。
1984年7月,縣政府機關進行機構改革。縣政府的辦事機構設有:政府辦公室、計畫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委員會、計畫生育委員會、體育運動委員會、對外經濟委員會、建設委員會、人事局、民政局、勞動局、統計局、物價局、計量局、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衛生局、文化局、廣播電視局、審計局、財政局、稅務局、工商局、商業局、糧食局、農業局、畜牧局、林業局、水產局、水電局、鄉鎮企業管理局、國土局、氣象局、環保局、交通局、郵電局、檔案局、二輕局、信訪辦、三防辦等42個委、辦、局單位。
1988年4月,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白沙黎族自治縣按照國務院的決定,成立白沙黎族自治縣,直接受海南省委、海南省政府領導。縣政府工作機構分為政府系統、公交系統、財貿系統、農林水系統、科教文衛系統、計委系統、政法系統等七大系統。其中政府系統由政府辦公室、外事僑務辦、人事局、監察局、檔案局、基本建設委員會、環境資源局、老區建設辦公室、地方志編纂辦公室等11個單位組成。
1995年,縣委、縣政府對縣級黨政機構實行全面改革,將業務重疊、接近或隸屬的單位撤併組合。精簡後的縣政府工作部門共分為政府系統、公交系統、財貿系統、農林水系統、科教文衛系統、計委系統、民政系統等七大系統。其中,政府系統由5類單位組成,分別是政府辦公室、政府辦內設機構(包含行政複議辦公室、信訪室、外事僑務辦公室、接待室、檔案館)、人事勞動局、建設與環境資源局、民族宗教事務局。
2001年,縣政府工作部門共有18個,分別是辦公室、發展計畫局、經濟貿易交通局、教育與科學技術局、民族宗教事務局、公安局、監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事勞動保障局、建設與國土環境資源局、農業局、文化廣電體育局、衛生局、審計局、統計局、計畫生育局。其中,政府辦公室內設信訪局,掛外事僑務辦公室、法制辦公室牌子;發展計畫局內設物價局,掛經濟動員辦公室牌子;經濟貿易交通局掛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民族宗教事務局與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合署辦公;監察局與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掛靠財政局;建設與國土環境資源局掛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合署辦公室機構列入縣政府工作機構序列,不計政府機構個數。
2003—2004年,將發展局更名為發展和改革局;撤銷經濟貿易交通局,設立商務局和交通局;計畫生育局更名為人口與計畫生育局;設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牌子掛在縣人事勞動保障局;縣教育與科學技術局改名為縣教育局。
2009年,縣發展和改革局更名為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物價局,掛經濟動員辦公室牌子;設立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掛靠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更名為縣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與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合署辦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門序列;縣人事勞動保障局更名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改掛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建設局更名為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局更名為縣交通運輸局;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更名為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海南白沙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更名為白沙黎族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科級),掛靠縣衛生局。

主要職責

(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計畫和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城鄉建設等事業和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財政、民政、社會保障、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人口與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七)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
(八)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九)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保障少數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幫助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十)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十一)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職務
姓名
縣長
副縣長
陳揚洲邢展陳奕健、董建武(掛職)、林金妹、岳文陽、王永珍梁定雄郭玉斌

政府機構

白沙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白沙黎族自治縣水務事務中心
——
——
——
白沙黎族自治縣各鄉鎮人民政府
——
——
——
——

城市概況

白沙黎族自治縣位於海南島中部偏西,東鄰瓊中、南接樂東、西連昌江、北抵儋州,總面積2117.2平方公里。轄11個鄉鎮,92個村(居)委會,428個自然村。總人口19.5萬人,其中黎苗族人口12.41萬人,是一個以黎族為主的少數民族聚居山區縣,也是革命老區縣、國家重點扶貧縣和海南唯一的深度貧困縣。

辦公地址

白沙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位於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縣牙叉鎮金沙西路。
白沙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