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縣教育局

白沙黎族自治縣教育局

白沙黎族自治縣教育局是主管全縣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中共白沙黎族自治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縣教育局,接受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沙黎族自治縣教育局
  • 辦公地址:白沙黎族自治縣牙叉鎮濱河北路63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發展歷史,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發展歷史

2019年3月8日,白沙黎族自治縣召開機構改革動員大會,根據《白沙黎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設立白沙黎族自治縣教育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執行省委省政府、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
(二)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教育工作政策規定、規章制度,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發展,結合本縣實際提出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教育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負責對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縣委關於加強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針、政策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與督促;領導局機關、直屬單位(學校)黨組織的工作。
(四)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全縣各級各類教育資源,統籌謀劃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統籌協調全縣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報送。
(五)依法組織實施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及各級各類教育機構的辦學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評估。監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負責組織全縣教育重大事項的專項督導。
(六)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統籌落實少數民族教育扶持與援助政策。負責全縣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管理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七)負責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負責職業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協調管理。統籌協調社區教育、繼續教育、終身教育工作。
(八)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及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政策的制定;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組織管理全縣學生資助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九)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與美育工作、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維護穩定以及安全工作。
(十)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統籌協調各級各類學校校長、教師的培訓和教師教育,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制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進全縣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歷教育的學籍和學歷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各類教育招生、考試工作。
(十三)協調和指導學校開展教學研究工作。
(十四)加強教育領域對外開放。引進國內外優質教育培訓資源,舉辦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加強教育培訓合作。
(十五)承擔全縣語言文字的管理工作。制定全縣語言文字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負責國語推廣和國語水平測試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辦公室)。承擔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建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建、統一戰線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負責協調指導直屬單位(學校)黨組織工作;協調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財務、資產、後勤、改薄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信訪、督辦、政務公開、教育信息、教育史志與年鑑編印等工作;協調推進重大或緊急事項的落實。
(二)教育督導室。承擔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工作。負責督學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國家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教育方針宣傳工作;負責對鄉鎮政府、各級各類學校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教育方針、政策情況及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開展督導、檢查、評估;依法組織實施對各級各類教育和學校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組織開展學校毒品預防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學校開展預防校園欺凌、掃黑除惡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教育系統文明大行動工作。
(三)人事管理室。負責系統內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統籌系統內校長培訓工作;負責中國小及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系統內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系統內教師評優評先表彰等工作;負責按有關規定擬定教師交流輪崗方案,承辦系統內人員編制、崗位管理、人事調配等工作,規範人事調配工作程式,推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改革工作;負責系統內人員檔案管理工作;負責中國小校校長和教師招聘、引進工作;指導系統內各校做好職稱評聘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相關人才政策的組織實施。
(四)基礎教育室。統籌管理全縣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親職教育的管理指導工作,落實學校基礎設施建設、教師待遇、學生資助等少數民族教育扶持與援助政策;參與執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政策,指導全縣基礎教育的課程改革、教學改革;負責全縣中國小教學用書管理、審定中國小地方教材、選用教輔資料;指導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負責執行義務教育辦學標準,規範義務教育學校的辦學行為;統籌管理普通高中、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民辦普通高中、民辦中國小校、民辦幼稚園設立等事項審批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各類學校的工作;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及各類學校的結構布局調整規劃;負責中、小學生的評優工作;指導中國小的德育工作、勞動教育、校外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以及社會實踐活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我縣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升學、考試相關政策。協調指導中國小、幼稚園優質教育資源引進工作。負責關心下一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社區教育、繼續教育等終身教育工作。負責規劃、指導、監督、檢查、檢查、落實國語推廣及文字規範工作,並提供有關語言文字的培訓、測試、諮詢和評估等服務工作。
(五)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室。統籌指導全縣學校、體育、衛生健康、美育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相關專業師資培訓工作;制定有關體育、衛生、美育、國防教育工作指導性檔案;組織、協調中小學生參加各類體育競賽和藝術文化交流活動;指導學校開展學生體質健康監測;指導學校開展學生藝術素質測評;組織、協調學校開展國防教育、學生軍事訓練;負責監督和管理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學校食堂和學生游泳教育培訓工作。統籌協調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管理、檢查、指導工作,指導全縣學校安全穩定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擬訂學校安全工作有關規章措施並督促落實;指導學校安全教育、安全防範、安保人員培訓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平安校園”創建工作;協調處理學校突發事件;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被評為第五屆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單位。
2021年7月1日,被海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海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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