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縣審計局

白沙黎族自治縣審計局

白沙黎族自治縣審計局是主管全縣審計工作的白沙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單位。

中共白沙黎族自治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審計局,接受中共白沙黎族自治縣委審計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縣委審計委員會具體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沙黎族自治縣審計局
  • 辦公地址:白沙黎族自治縣金沙西路人民政府二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發展歷史,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國家和國務院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落實省委省政府、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
(二)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審計工作政策規定、規章制度,協調推進審計改革,結合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提出有關審計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負責向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向縣政府和省審計廳提出年度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委、縣政府和省審計廳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公布審計結果。
(四)負責對縣本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國家、省和縣的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五)負責對縣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收支進行審計;對下一級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檢查;組織開展財政專項資金績效審計。
(六)負責對縣政府投資和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對國家重大項目的稽察。
(七)負責對縣屬國有企業、縣政府規定的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財務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審計縣屬國有企業和縣政府規定的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組織對縣屬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受上級審計機關的委託,對金融機構的財務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八)負責對縣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九)按規定對縣本級各部門和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十)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室。負責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會議組織、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檔案管理、財務資產管理、報刊征訂和車輛管理等機關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起草和審核報送有關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制定局內部規章制度;負責本局接待和信訪工作;負責審計計畫、統計、督查等相關工作;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三)審理執行與內審指導監督室。負責對審計工作相關重要問題進行研究,承擔重要文稿的審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涉及本局的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負責審計查出問題的督促整改工作,督促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建議、執行審計決定,辦理審計移送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事項;負責起草審計整改工作報告,對審計成果進行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
(四)財政金融企業審計室。負責全縣財政審計相關綜合性工作,組織審計縣本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組織審計縣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組織審計各鄉鎮人民政府的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組織對縣級事業組織和使用中央、省和縣本級財政資金的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的財政執行情況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財政專項資金績效審計;組織審計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情況;負責審計縣屬國有企業和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組織審計縣屬國有企業和縣政府規定的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負責審計縣政府部門和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就業與再就業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有關基金、資金;受上級審計機關的委託,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五)經濟責任審計室。負責組織和實施對縣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承擔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有關工作;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六)固定資產投資與電子數據審計室。負責全縣固定投資審計相關綜合性工作。組織審計縣政府投資和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概(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組織實施政府投資重大項目推進跟蹤審計,對重大項目開展稽察;負責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網路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的審計。
(七)農業農村和資源環境審計室。負責全縣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相關綜合性工作。組織開展縣直部門及鄉鎮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組織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的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發展歷史

2019年3月8日,白沙黎族自治縣召開機構改革動員大會,根據《白沙黎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設立白沙黎族自治縣審計局。

現任領導

局長:林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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