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

白沙黎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

白沙黎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中發〔2018〕12號)和《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白沙黎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19〕34號)而設立,加掛白沙黎族自治縣水務局牌子,是主管全縣農業農村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沙黎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白沙黎族自治縣牙叉鎮牙叉中路與310省道交叉口南150米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部門:白沙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發展歷史,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法規和規章。
    二、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發展。
    三、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
    四、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排查縣域內的假冒偽劣農資產品;負責協助查處違反農業法律法規的行政案件。
    六、承擔農業防災、減災責任;監測、發布全縣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七、組織本縣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八、負責沼氣等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能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休閒農業等的發展。
    九、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組織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
    十、承辦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檢查指導各鄉鎮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

內設機構

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室、農村社會事業室、農村合作經濟與農機管理室、鄉村產業與科技教育室、農田建設管理室、種植業管理室、質量安全與信息化室、畜牧獸醫漁業室、水利規劃綜合室、水資源管理室、河湖管理室等機構。
下設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農業執法大隊、農業科學研究所3個下屬單位。

人員編制

行政編制20名。設局長1名(兼縣委農辦主任、 水務局局長)、副局長3名。掛牌機構主要領導由本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兼任,不定級別;事業人員編制9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2名。現有幹部職工37名,黨員19名。

發展歷史

2019年3月8日,白沙黎族自治縣召開機構改革動員大會,根據《白沙黎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設立白沙黎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

現任領導

局長:鄧成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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