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白沙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白沙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是白沙黎族自治縣工作部門。

白沙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成立於2017年8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沙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成立時間:2017年8月
  • 辦公地址:金沙廣場、牙叉中路188號 
  • 性質:政府機構
  • 局長:符靜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發展歷史,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執法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落實省委省政府、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起草全縣綜合行政執法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受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有關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舉報與投訴,查處違法案件,做好案件綜合處理。
(三)組織全縣有關行政執法的專項整治和重大綜合執法活動。
(四)負責完善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與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執法協作配合機制,明確職責許可權劃分。配合相關業務主管部門開展專項檢查、整治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涉嫌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五)負責行使以下領域內縣政府批准劃轉的執法職權:
1.旅遊市場、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體育市場、城市空間、市容市貌等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
2.自然資源(耕地、基本農田、林地、濕地、礦產等)、規劃管控、建設工程、住房保障、破壞電力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
3.環境保護、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水務等部門相關污染防治及生態保護執法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
4.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物價、商標、專利、鹽業、商務、糧食、衛生健康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
5.交通運輸系統內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
6.獸醫獸藥飼料、動物衛生監督、生豬屠宰、種子、農藥、化肥、農機、農產品質量安全、漁業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
7.勞動保障、應急管理、宗教、教育、民政等方面法律、
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
(六)負責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白沙區域內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七)負責對利用占用城市公共設施與道路以及臨時建設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對“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工作的監督與協調。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集中行使縣政府批准的《白沙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範圍內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同時對《白沙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其調整按有關規定和程式執行。

內設機構

白沙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內設辦公室、綜合監督室、案件處理室、組織人事室和信息科技與後勤保障室等5個職能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的日常事務管理和內外聯繫協調工作;負責文秘、信息、保密、保衛和會務等工作;負責全局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工作制度、工作計畫擬定,並督辦落實;牽頭輿情引導與應對工作;負責落實財務管理的相關政策規定;負責經費、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全局財務預決算、統計和內部審計工作,並監督實施情況;負責局機關經費、固定資產入賬登記工作,指導各執法大隊做好經費、固定資產入賬登記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行政處罰罰款票據的監督管理;負責財產登記、管理、交接工作。
(二)綜合監督室制定年度行政執法工作計畫;負責組織有關行政執法的專項整治和重大綜合執法活動;負責全縣性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應急指揮調動工作;負責具體協調有關跨區域、跨領域、跨部門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性綜合行政執法專項業務檢查,負責行政處罰案件執法檢查工作,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對局機關及其執法隊伍綜合行政執法法律、法規規章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及其執法隊伍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考評工作;承擔局機關及其執法隊伍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審查、審核及辦理等管理的責任;負責縣政府轉辦、相關部門移交、新聞媒體曝光、來信來訪、12345等平台投訴舉報等涉及局機關及其執法隊伍行政職責事項的受理、審核、交辦、轉送、跟蹤和歸檔工作,指導各大隊辦理信訪案件;承擔對執法人員違紀行為、行政執法中的不當執法或不作為現象檢舉、控告的受理、覆核、答覆等工作;負責研究、分析綜合行政執法信訪情況。
(三)案件處理室負責組織宣傳、實施有關行政執法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解釋、清理及彙編工作;負責職權範圍內行政處罰審核、聽證;負責對接聽證和法律訴訟工作以及重大案件的上報、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的調研工作;負責對各類重大、複雜行政執法案件的指導;負責各類行政執法案件法律檔案的審核,糾正、處理行政執法工作中的處罰不當和不作為行為;負責受理綜合行政執法和管理方面有關的臨時性審批、備案管理事項;組織或參與相關會審、評審和勘查論證工作。
(四)組織人事室負責擬定全局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本單位組織工作和人事工作,負責幹部考核、任免工作及幹部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隊伍建設、老幹部服務、工青婦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相關工作,指導各執法大隊黨務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擬定局機關及其執法隊伍行政執法責任制管理辦法,負責各項工作業務、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
(五)信息科技與後勤保障室負責做好行政案件紙質檔案、電子檔案的歸檔、保存調閱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網路、信息化系統等新媒體平台的規劃、建設及日常管理維護工作;負責組織建設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平台,提供便民查詢服務;負責參與推進科技創新執法,推動“網際網路+執法”建設,促進辦案流程和執法工作網上運行管理;負責綜合行政執法資料庫的建設、維護更新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相關數據的統計、匯總、分析工作;負責組織網路、信息化系統使用的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及其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配置、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編制全局執法裝備購置計畫並組織實施;配備執法執勤所需車輛、調查取證、通訊等裝備設備以及設備的保養更新等工作;協助政策法規室做好聽證和法律訴訟工作。

下屬單位

(一)旅遊文化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
主要負責旅遊市場、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體育市場、城市空間、市容市貌管理等執法職責。
(二)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行政執法大隊
主要負責有關自然資源(耕地、基本農田、林地、濕地、礦產等)、規劃管控、建設工程、住房保障、破壞電力等執法職責。
(三)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大隊
主要負責全縣環境保護、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水務等部門相關污染防治及生態保護執法職責。
(四)市場監管和衛生健康行政執法大隊
主要負責全縣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物價、商標、專利、鹽業、商務、糧食、衛生健康等執法職責。
(五)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大隊
主要負責全縣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等執法職責。
(六)農業行政執法大隊
主要負責獸醫獸藥飼料、動物衛生監督、生豬屠宰、種子、農藥、化肥、農機、農產品質量安全、漁業等執法職責。
(七)勞動保障和應急管理行政執法大隊
主要負責勞動保障、應急管理、宗教等有關執法職責。
(八)國家公園執法大隊
主要負責國家公園白沙片區內的行政執法工作。

發展歷史

2019年3月8日,白沙黎族自治縣召開機構改革動員大會,根據《白沙黎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設立白沙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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