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黎平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黎平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是黎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黎平縣城市管理局牌子(以下簡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城市管理局〕)。

根據《中共黔東南州委辦公室、黔東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黎平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東南黨辦通〔2019〕11號)、《中共黎平縣委、黎平縣人民政府關於黎平縣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黎平黨發〔2019〕2號),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城市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縣委關於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黎平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外文名:Liping County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黎平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工作指南,工作時間,辦公地址,其他事項,歷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關於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擬定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縣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行使綜合行政執法權和承擔市政管理(市政配套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環境管理(城區環境衛生和綠化、亮化、戶外廣告、門頭廣告等市容市貌)、交通管理(城區占道經營、亂停亂放)、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等城市管理職責。
(三)行使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負責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實施、監督和管理;負責城區綠化、城市道路及街巷照明設備的管理和維護;指導和監督縣城區燃氣設施維護與經營活動的管理,承擔城鎮燃氣管道經營許可審批管理工作。
(四)行使住房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五)行使國土資源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六)行使水務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七)行使工信和商務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八)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社會生活噪音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九)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十)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
(十一)行使食品藥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十二)行使發展改革的能源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十三)行使民政的殯葬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十四)行使糧食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十五)行使人防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或部門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十六)行使防震減災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十七)負責擬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協作配合制度,理清職責邊界,健全部門協作配合工作機制;負責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全面公開綜合行政執法職權和執法依據;負責建立綜合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健全完善執法預警體系,推進綜合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
(十八)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設、管理指揮、調度和協調工作;制定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和行政處罰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全縣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事權制度化、規範化。
(十九)負責建立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信息共享投訴舉報平台和智慧型化聯合協調辦案指揮機制,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信息化手段,依託智慧城管系統打造綜合行政執法網路平台,推動實現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負責受理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投訴和舉報;負責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組織聽證等工作。
(二十)負責加強隊伍建設、管理和培訓,制定綜合行政執法內部考核和監督辦法;負責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負責開展執法評議考核和執法案卷評查工作。
(二十一)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二十二)負責及時承接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中央和省州政府劃轉的其他行政職權,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處理、會議、綜合性文稿起草、年度工作計畫和總結擬定等工作;負責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車輛管理、對外聯絡、接待、行政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相關工作,配合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人才隊伍建設、目標績效、離退休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綜合行政執法服裝、裝備工作;負責罰繳分離和罰沒票據管理,負責罰沒財務的管理和上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城市管理有關費用徵收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程式和案件的審查工作;負責政策法規宣傳、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件的申領和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文書、行政執法案卷的管理工作;組織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訴訟、行政調解和建議提案辦理等相關工作。負責全縣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政風行風建設,監督行政執法人員文明執勤、隊容風紀情況;負責組織全縣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承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負責對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查處;承擔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信訪和維穩工作;負責全縣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年度計畫安排;指導、監督、協調全縣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做好全縣年度專項執法檢查,統一調度、組織全縣綜合行政執法重大活動;負責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督辦、行政審批決定送達、行政許可證頒發及行政審批事項梳理公示、數據匯總、檔案管理等工作。
(三)市政管理股。負責城區道路、橋樑、排水管網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城區通信線路、通電電網布置的監督指導工作;負責城區亮化工程設計、工程現場勘測、工程預決算、工程驗收、日常維護的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數位化城市管理監督指導工作。負責組織執行國家有關市政設施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和技術標準;負責編制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燃氣建設專項規劃、城鎮燃氣管理中長期計畫;負責編制燃氣的年度管理執法檢查計畫,並組織開展執法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排查隱患,整治燃氣市場秩序,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做好台帳統計管理工作;負責縣城區公園綠地、道路綠地、綠化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對破壞綠化、未經批准占用綠地等行為的查處工作。負責城區大型戶外廣告、霓虹燈、店牌、電子屏、標語等的監督管理;負責承擔重大節慶活動的氛圍營造等工作。
(四)環境衛生管理股。負責城區道路、公共場所的清掃保潔,加強公共廁所的衛生督察;負責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轉運、無害化處理,城市建築垃圾的收集、轉運、消納處理,城市環衛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管理 ;負責環境衛生費的徵收等業務工作。

行政編制

黎平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城市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不含兼職);股級領導職數5名。
黎平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工作指南

工作時間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節假日除外)

辦公地址

辦公地址:貴州省黔東南州黎平縣德鳳街道民政局二樓。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編辦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歷任領導

職務
姓名
任職起止時間
局長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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