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塘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巴塘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巴塘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是巴塘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巴塘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州委、縣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行政執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塘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外文名: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bureau of Batang County
  • 辦公地址:巴塘縣安康大道236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所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縣有關綜合行玫執法工作政策,分析研判行政執法工作形勢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重大問題,對全縣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提出全局性部署。
(二)組織開展行政執法領域調查研究,擬訂全縣行政執法工作的政策措施,組織起草有關行政執法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工作計畫、制度等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行使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經濟信息和商務合作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農牧農村和科技局、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檔案館等部門行政處罰及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執法職責。
(四)統籌協調、組織調度、督查考核縣級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縣級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管理工作,指導鄉鎮基層行政執法工作。
(五)統籌協調、組織調度跨行業、跨區域重大行政執法工作。
(六)參與全縣城鄉發展規劃、重大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審查。
(七)根據縣政府批准的行政執法職權劃轉目錄,負責行使各行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行政檢查權、行政強制權及其它行政權力。
(八)受理行政執法領域信訪、舉報、投訴、應訴和行政複議等工作。
(九)會同財政部門編制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維護經費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管使用。
(十)有關職責分工
實行綜合行政執法局與業務主管部門“雙重管理”的執法隊伍。縣綜合執法局負責執法隊伍規範執法、考核評價和目標績效管理,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督查考核全縣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跨行業、跨區域等重大專項執法工作;業務主管部門負責行業執法隊伍編制、人員、經費管理,組織開展系統內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城市管理與維護方面職責
1.負責全縣城市管理的統籌和監督檢查;牽頭負責建立城市綜合管理協調體系、責任體系和考核體系;負責推進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
2.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環境衛生設施專項規劃,制定建設項目環衛設施配套標準,參與建設項目規劃條件並聯審批及竣工驗收; 組織城市重要環衛設施項目建設方案審查;制定環衛清掃、沖洗除塵、生活垃圾分類處置等管理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餐廚垃圾、生活垃圾等固體廢棄物的排放、收集、運輸、處置以及建築垃圾的排放、運輸和消納處置。
3.負責縣城規劃區內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的監督管理;參與編制縣城規劃區戶外廣告設定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容秩序的監督管理; 負責制定市容秩序管理相關制度、辦法並監督實施; 對臨時性占用城市道路兩側和公共廣場影響市容秩序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4.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夜景燈飾的管理和維護;負責審查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夜景燈飾工程建設方案以及工程竣工驗收。
5.負責監督管理縣城區臨時占用城市公共綠地、砍伐或遷移城市樹木;負責評審城鎮“園林式”單位; 負責公共綠地、綠化廣場、步游道等綠化工程的接收管理和維護工作;參與新建、擴建、改建市政工程配套綠地規劃方案的審核和竣工驗收;參與園林綠化工程及庭院綠化工程的審核和竣工驗收。
6.牽頭組織全縣城鄉環境治理和揚塵治理工作;承擔城市管理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和應急搶險工作。
7.承辦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組織實施城市管理特許經營權出讓相關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局務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會務、檔案、機要保密、政務信息、宣傳和有關綜合性檔案、文稿工作;組織制訂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行政處罰罰沒財物管理、車輛管理、後勤服務保障以及執法裝備管理等工作。
(二)政執法股。負責綜合執法具體工作,擬訂全縣綜合行致執法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協調跨行業、跨區域等重大、專項行政執法活動具體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案件核審、公示、備案、管理工作和來信來訪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負責宣傳中央、省、州有關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有關政策措施,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起草和重大行政執法決策、決定的合法性審查。負責聯繫刑事司法機關、法律顧問和案件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調解、行政應訴等工作。掌握分析行政執法輿情動態,做好行政執法重大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件管理工作。
(四)信息建設與督查考核股。負責全縣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系統管理維護;負責全縣綜合行政執法目標管理、績效評估等工作;負責督查各執法大隊、中隊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以及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
(五)組織人事股。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以及局班子黨建等日常工作; 對各執法大隊、中隊執法人員進行目標考核; 負責擬定各行業執法隊伍職務職級晉升建議方案;牽頭組織系統內政治理論學習、業務教育、技術培訓和其它各類培訓。

人員編制

縣綜合執法局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l 名,副局長2 名。

所屬機構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所屬的執法機構2 個,所屬派出執法機構3 個,與相關部門共同管理的執法機構8個,各執法機構職責和編制等事項另行規定。
(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直屬執法大隊為縣綜合執法局所屬的副科級行政執法機構。
(二)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水利執法大隊為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所屬股級行政執法機構。
(三)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措拉執法中隊為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所屬的股級派出行政執法機構。
(四)縣綜分行政執法局中咱執法中隊為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所屬的股級派出行政執法機構。
(五)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蘇哇龍執法中隊為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所屬的股級派出行政執法機構。
(六)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交通運輸執法大隊為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交通運輸局共同管理的正科級行政執法機構。
(七)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大隊為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人為資源社會保障局共同管理的股級行政執法機構。
(八)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應急執法大隊為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應急管理局共同管理的股級行政執法機構。
(九)縣綜合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管執法大隊為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管理的股級行政執法機構。
(十)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文化市場執法大隊為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共同管理的股級行政執法機構。
(十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自然資源執法大隊為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局共同管理的股級行政執法機構。
(十二)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衛生健康執法大隊為縣綜合行職執法局、縣衛生健康局共同管理的股級行政執法機構。
(十三)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農業執法大隊為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農牧農村和科技局共同管理的股級行政執法機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