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烏海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海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批覆時間:2024年3月25日
《烏海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烏海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烏海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烏海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批覆2024年3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原則同意《烏海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
2024年01月12日,國務院發布批覆《黑龍江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2024年1月22日,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甘肅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2024年2月,國務院原則同意《重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你們關於報請批准《青海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一、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青海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青海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
《青海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是按照國家統一要求,青海省組織編制的規劃,以落實國家和區域發展戰略、保護和提升青海省生態功能、集約高效利用自然資源、保障未來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統籌最佳化新時代青海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總體...
2021-2035年)》是按照《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省級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充分銜接《青海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等17項規劃,先後經過四輪修改完善,最終形成的規劃。
《運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山西省運城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運城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3年11月2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運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結合河南實際,我省組織編制了《河南省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現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建議。徵求意見時間為即日起至2023年1月6日結束,共30天。上級批覆 2024年3月6日,國務院關於...
《晉中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山西省晉中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晉中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3年11月2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晉中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
《六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安徽省六安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也是六安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六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
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宿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規劃背景 國土空間規劃是城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國土空間...
《池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安徽省池州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池州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池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
2023年11月,南通市政府發布《南通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內容解讀 《規劃》文本總計十六章,主要包括明確戰略定位與發展規模、落實區域協同與空間格局、堅持節約集約發展要求、最佳化提升城鄉空間品質、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
《江蘇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是2023年7月國務院批覆的規劃。內容解讀 《規劃》是江蘇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是省域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規劃》...
《寧德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2024年4月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批覆的規劃。《規劃》是寧德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發展歷史 2024年4月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
《南通市海門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江蘇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的規劃。發展歷史 2023年11月13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發布《省政府關於南通市海門區、如東縣、啟東市、如皋市、海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2023年9月15日,國務院發布關於《海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批覆全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部《關於報請批准〈海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自然資發〔2023〕107號)收悉。現批覆...
《重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由重慶市於2019年啟動,謀劃“一區兩群”協調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2024年2月21日,國務院批覆: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重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發展歷程...
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淮南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發展歷史 2019年11月,《淮南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編制啟動;2021年1月,初步形成《淮南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方案;...
《大同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山西省大同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大同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3年11月2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大同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
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蚌埠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發展歷史 《蚌埠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於2019年9月正式啟動編制工作。完成專家論證、社會公示廣泛徵求意見,成果先後經市政府常務會議、...
2023年9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正式批覆《海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指導思想 海南省是我國最大的經濟特區,在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大局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海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
2022年11月1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採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召開《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專家評審和部門論證會。經中國工程院院士曲久輝、郭仁忠和清華大學教授尹稚、中國國土勘測...
宜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宜春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和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西重要...
《宿遷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宿遷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批覆 江蘇省政府關於宿遷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蘇政復〔2023〕18號) 宿遷市人民政府...
國務院關於《山東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國函〔2023〕102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部《關於報請批准〈山東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自然資發〔2023〕13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一、...
2023年10月3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威海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內容解讀 《規劃》是指引威海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空間發展藍圖和戰略部署,是城市落實新發展理念、實施高效能空間治理、統籌市域國土空間保護、...
《阜陽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安徽省阜陽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阜陽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阜陽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
《固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固原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3年10月1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批覆《固原市國土空間總體...
《揚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揚州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批覆 江蘇省政府關於揚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蘇政復〔2023〕22號) 揚州市人民政府...
國務院關於《貴州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國函〔2023〕151號 貴州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你們關於報請批准《貴州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一、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貴州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