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運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山西省運城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運城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2023年11月2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運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運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規劃期限:2021—2035年
發展歷史,指導思想,規劃內容,監督監管,規劃實施,

發展歷史

2023年11月2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運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指導思想

《運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調研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運城是華夏文明最早發祥地之一,要深入實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著力構建晉陝豫黃河金三角區域中心城市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示範區,以根祖文化、鹽文化、關公文化為特色的山水人文城市。
運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運城市

規劃內容

  • 強化國土空間安全底線
到2035年,運城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567.66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491.92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2808.93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面積控制在611.40平方千米以內。
  • 最佳化國土空間總體格局
以“三區三線”為基礎,保護運城市獨具特色的山水相依、城湖共融的空間格局,構建“一帶一屏、三廊多片區,一核兩軸、三翼七支點”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推動現代農業產業發展,著力建設以鹽湖-臨猗-夏縣為核心的都市農業發展區、黃河-汾河百萬畝糧食生產示範基地,形成“一區一基地、三帶七板塊”的農業空間格局;深化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重點強化黃河濕地、中條山、汾河、鹽湖、伍姓湖的生態保護修復,構建“一帶一屏三廊多片區”的生態安全格局;引導城鎮體系逐步最佳化,形成“一核三翼七支點”的新型城鎮化格局,大力推進鹽湖-臨猗-夏縣一體化發展,加強河津、永濟、聞喜副中心城市建設,增強縣城集聚能力,統籌中心引領和均衡發展。
  • 堅持資源高質量開發保護
堅持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合理控制國土開發強度。加強城鎮空間的規劃引導和統籌協調,做好分階段時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鎮建設用地的規模、結構和布局。因地制宜實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統籌最佳化鄉村空間布局,支撐鄉村振興。深化落實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要求,加大銅礦峪等戰略性礦產深部找礦力度,科學合理布局能礦發展空間,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堅持“四水四定”,統籌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資源保護利用與修復,嚴格控制鹽湖周邊國土開發強度,強化生態保護修復,逐步恢復和提升生態功能,強化汾河入黃口生態保護修復,推動實現“一泓清水入黃河”。
  • 提升中心城區空間品質
最佳化中心城區空間結構和用地布局,構建“一核統領、兩軸帶動、城湖相映、組團發展”的中心城區總體結構,推動產城融合、職住平衡;沿官道河、姚暹渠等形成中心城區生態廊道,提升鹽湖等濕地生態功能,構建藍綠交織的生態網路,促進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協調發展。統籌安排教育、文化、體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進社區生活圈建設。嚴格城市綠線、藍線、紫線、黃線管控,系統建設公共開敞空間,穩步推進城市更新。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引導土地複合利用,促進城市內涵式集約發展。
  • 加強文化與自然資源保護傳承
傳承歷史文脈,落實歷史文化保護線管理要求,加大蒲津渡與蒲州故城遺址、西侯度遺址等遺址,解州關帝廟、萬榮后土祠等各級文保單位及其周圍環境的保護力度,促進山水環境和城鎮鄉村融合發展。實施城鄉風貌引導和管控,融合山、城、湖自然本底條件和歷史文化資源,彰顯“黃河明珠、魅力河東”的國土空間魅力。
  • 提高國土空間安全韌性
完善區域和城鄉各類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強化區域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加快構建多式聯運的現代化綜合立體交通網,構建高效便捷的公共運輸體系。構建綜合防災減災體系,增強抵禦災害事故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提高城市韌性。

監督監管

運城市人民政府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規劃》。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規劃實施

運城市人民政府要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縣、鄉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強化對專項規劃的指導和約束,對涉及空間利用的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生態環境保護、資源保護利用、文物保護、林業草原等專項規劃,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解決矛盾問題,合理最佳化布局,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落地落實。建立健全市縣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路,提高空間治理數位化水平。省自然資源廳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評估。《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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