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宿遷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宿遷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遷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批覆機構:江蘇省人民政府
批覆
江蘇省政府關於宿遷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蘇政復〔2023〕18號)
宿遷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報請審批宿遷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宿政發〔2023〕82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宿遷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宿遷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深入實施“1+3”重點功能區戰略,著力建設長三角先進制造業基地、江蘇生態大公園、酒都電商名城、“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範區。
二、築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宿遷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602.2100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543.0210萬畝(含易地代保任務5.0100萬畝);生態保護紅線不低於1070.9720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於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3856倍。
三、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積極融入淮海經濟區,共同建設陸橋東部聯動帶、大運河文化魅力帶、黃河故道生態富民廊道。加強毗鄰地區生態共保,共建江淮湖群生態綠心,推進環洪澤湖、環駱馬湖以及大運河、古黃河流域的生態治理,加快建設江蘇生態大公園。持續加強“江蘇大糧倉”建設,打造新時代“魚米之鄉”。構建合理有序的城鎮體系,強化中心城市核心功能,培育市域副中心城市,最佳化提升縣域中心城市,推進小城鎮特色化發展。
四、落實節約集約發展要求。嚴守城鎮開發邊界,嚴控新增城鎮建設用地。加強城鎮空間的規劃引導和統籌協調,做好分階段時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鎮建設用地的規模、結構和布局。加大城鄉存量用地挖潛力度,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引導土地複合利用,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促進城市內涵式集約發展。
五、不斷提升城鄉空間品質。最佳化中心城區空間結構和用地布局,形成“一核兩廊七組團”的組團式空間結構,營造疏朗有度、精緻宜人的城鄉空間。統籌安排教育、文化、體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進社區生活圈建設。嚴格城市藍線、綠線管控,系統建設公共開敞空間,穩步推進城市更新。最佳化鎮村布局,推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
六、加強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落實歷史文化保護線管理要求,加強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保護好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周圍環境,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強化城市設計、村莊設計,最佳化城鄉空間形態,彰顯“河湖田城綠交相輝映”的城鄉風貌。
七、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完善區域和城鄉各類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強化區域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完善城市快速路、主幹路網布局,促進市域交通一體化發展,構建內聯外暢的綜合交通體系。嚴格落實抗震、防洪等災害防控要求,健全公共安全和綜合防災體系,保障城市生命線穩定運行,提高城市安全韌性。
八、堅決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嚴格執行《規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強化對相關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為依託協調矛盾衝突。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規劃實施保障。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堅持一張藍圖乾到底,切實提高規劃、建設、治理水平。科學編制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落地落實。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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