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

《青海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是按照《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省級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充分銜接《青海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等17項規劃,先後經過四輪修改完善,最終形成的規劃。

該規劃於2023年一致通過專家委員會評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
  • 頒布時間:2023年3月
  • 發布單位:青海省自然資源廳 
內容解讀,發布信息,

內容解讀

《青海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作為“十四五”和今後一段時期推進青海省國土空間生態保護和修復的指導性、綱領性檔案,是維護國家與區域生態安全、強化農田生態功能、提升城市生態品質的重要舉措,是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的重要前提。
《青海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以全面提升青藏高原生態安全螢幕障質量、促進生態系統良性循環和永續利用為目標,以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與修復為主線,發揮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的戰略引領作用,構建國土空間生態保護和修復新格局,為把青藏高原打造成為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提供良好的生態保障。
此外,《青海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通過建立和採用立地條件分區、區內參照系選擇和比較的方法,提升了生態系統退化程度和恢復潛力診斷的科學性。以重要流域為分區基本單元,識別生態問題和修復重點區域,落實了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理念。依託“兩屏三區、兩軸多點”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總體格局,統籌考慮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和地理單元連續性,構建了“兩屏三區多廊”的生態保護修復格局。以重要流域與山脈為基礎單元,將全省分為8個生態保護修復分區,明確14個重點區域,提出生態修復重點任務,部署10大類重大工程,35個重點項目。

發布信息

2023年3月,青海省自然資源廳訊息,《青海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一致通過專家委員會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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