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是對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管,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履行全所有各類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調查和確權登記,建立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負責測繪和地質行業,負責全省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移民安置工作。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24個:辦公室、綜合處、政策法規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處、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處、國土空間規劃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處、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處、耕地保護監督處、地質勘查管理處、礦業權管理處、礦產資源保護監督處、國土測繪處、地理信息管理處、征地管理處、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執法局、科技發展合作處、財務與資金運用處、人事處、直屬機關黨委(直屬機關紀委)、離退休幹部處;
直屬機構
直屬機構1個:省移民安置局;
派出機構
派出機構1個:鹽湖管理局;
直屬單位
直屬事業單位9個:省地質調查局、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省國土資源工會、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省國土規劃研究院、省國土資源博物館、省國土資源廳信息中心、省土地整治中心、省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管理的事業局4個: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正廳級)、省有色地質礦產勘查局(副廳級)、省核工業地質局(正縣級)、省環境地質勘查局(正縣級)。全系統共有幹部職工13064人(其中在職4313人,離退休8751人),專業技術人員2727人。
現任領導
所獲榮譽
2020年4月,青海省委、省政府授予“青海省國土綠化先進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