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資源廳

青海省自然資源廳

青海省自然資源廳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修復職責。

根據《青海省機構改革方案》,將省國土資源廳、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的職責,以及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省水利廳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省農牧廳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省林業廳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省自然資源廳,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是對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管,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履行全所有各類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調查和確權登記,建立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負責測繪和地質行業,負責全省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移民安置工作。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24個:辦公室、綜合處、政策法規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處、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處、國土空間規劃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處、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處、耕地保護監督處、地質勘查管理處、礦業權管理處、礦產資源保護監督處、國土測繪處、地理信息管理處、征地管理處、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執法局、科技發展合作處、財務與資金運用處、人事處、直屬機關黨委(直屬機關紀委)、離退休幹部處;

直屬機構

直屬機構1個:省移民安置局;

派出機構

派出機構1個:鹽湖管理局;

直屬單位

直屬事業單位9個:省地質調查局、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省國土資源工會、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省國土規劃研究院、省國土資源博物館、省國土資源廳信息中心、省土地整治中心、省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管理的事業局4個: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正廳級)、省有色地質礦產勘查局(副廳級)、省核工業地質局(正縣級)、省環境地質勘查局(正縣級)。全系統共有幹部職工13064人(其中在職4313人,離退休8751人),專業技術人員2727人。

現任領導

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廳長:楊汝坤
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朱小川
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羅保衛
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劉寅秀
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援青):孫習穩
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副巡視員:祁顥雲
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副巡視員:李發明
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副巡視員:徐衛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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