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城市養犬管理辦法(草案)》是由瀘州市公安局草擬的辦法,於2023年9月27日至10月27日公開徵求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州市城市養犬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9月27日
- 發布單位:瀘州市公安局
《瀘州市城市養犬管理辦法(草案)》是由瀘州市公安局草擬的辦法,於2023年9月27日至10月27日公開徵求意見。
《瀘州市城市養犬管理辦法(草案)》是由瀘州市公安局草擬的辦法,於2023年9月27日至10月27日公開徵求意見。辦法發布2023年9月27日至10月27日,《瀘州市城市養犬管理辦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1辦法全文第一條...
第十五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養犬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統籌協調機制,制定養犬管理辦法,完善養犬登記、免疫檢疫、犬只戶外管理和收容處置等配套制度。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設定流浪犬只收容場所。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
第一條為了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環境衛生和社會公共秩序,規範養犬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宿州市城市養犬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犬類管理,規範養犬行為,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和社會公共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的辦法。以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號公布,自2019年9月10日起施行。2022年...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負責遺棄犬、遺失犬、流浪犬的捕捉及送交等工作,依法查處因養犬人管束不善而損壞、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犬類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從事犬只經營活動的行為。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人用...
《中衛市養犬管理辦法(試行)》是中衛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公眾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衛生安全,促進我市文明城市建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養犬行為以及相關管理活動。軍用、警用犬只以及動物園、科研機構等單位特定用途犬只的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養犬管理按照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實行分區管理。市人民政府負責劃定城市...
第二條 本市養犬管理區域劃分為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重點管理區的養犬以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一般管理區的養犬,應當遵守本辦法關於免疫管理的規定。重點管理區的具體範圍由市人民政府根據城市規劃適時進行調整並向社會公布。一...
警用、搜救犬只以及動物園、科研機構等單位因特定工作需要飼養犬只的不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犬只管理劃分為限養區和非限養區。限養區指廣安市城市建成區以及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劃定的限養區域。非限養區指未被劃定為...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物業區域內養犬行為的監督,及時制止違法違規養犬行為。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應當積極開展依法、文明養犬宣傳教育工作。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有權勸阻、舉報和投訴。公安、農業農村、城市管理...
第二條 本市城市建成區為嚴管區,嚴管區的養犬行為以及養犬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其他為一般管理區域,應當遵守本辦法有關免疫管理的規定。軍事機關、公安機關、應急管理部門以及動物園、專業表演單位、科研機構等單位因工作需要飼養犬只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河池市實際,制定《河池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該條例2022年5月19日河池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已經廣西壯族自治區...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犬只的檢疫工作和犬只防疫的監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查處養犬影響市容和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的行為。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犬只經營和診療市場主體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衛生健康管理部門負責人用狂犬病疫苗...
和諧的社會氛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城市養犬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9〕19號)《江西省動物防疫條例》《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等...
《酒泉市養犬管理辦法》是酒泉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養犬行為,保障公眾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和社會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養犬登記、...
第六條 公安部門是養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組織、協調本條例的實施,負責養犬登記,查處違規飼養犬只和違規攜帶烈性犬、大型犬外出行為,捕滅狂犬,依法處理犬只傷人、犬吠擾民等違法養犬行為。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犬只的收留,...
城市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犬只收留場所,捕捉流浪犬;查處養犬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占用業主共有部位、設施養犬,以及違規攜犬外出等行為。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管理犬只的免疫、檢疫工作,監督指導無害化處理和犬類狂犬病疫情監測等工作。財...
《三明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已於2022年12月27日由三明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於2023年3月31日經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全文 目錄 第一章...
《海口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經2008年2月19日海口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通過,2008年3月28日海南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次會議批准;根據2012年6月1日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號公布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平湖市市區犬類管理暫行辦法》是為加強市區犬類管理,規範養犬等行為的地方法規。第一條 為加強市區犬類管理,規範養犬等行為,預防和控制犬類疾病傳播,保障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犬只收容留檢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另行制定。第二十七條 被收容的犬只,已經依法登記且能夠聯繫到養犬人的,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應當自犬只被收容之日起五日內通知養犬人在五日內認領;未經依法登記或者已經依法登記但無法...
第六條 公安機關可以委託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養犬管理的具體事務,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七條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開展養犬管理工作,在本行政區域內開展依法、文明養犬宣傳教育;接受居民...
為規範養犬行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和社會公共秩序,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 際,制定本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犬只的飼養、經營及相關管理活動,...
電視、報刊、廣播、網站等媒體應當加強社會公德教育和養犬知識宣傳,引導形成良好養犬習慣。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有權勸阻、舉報和投訴。公安、城市管理執法、畜牧獸醫、衛生健康等相關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