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養犬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
2023年11月17日,安徽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查批准了《宣城市養犬管理條例》。
《宣城市養犬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
2023年11月17日,安徽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查批准了《宣城市養犬管理條例》。
《宣城市養犬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2023年11月17日,安徽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查批准了《宣城市養犬管理條例》。條例頒布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宣城市養犬管理條例》的決議(2023年11月17...
第一條為了加強犬類管理,預防和控制狂犬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秩序安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城市(含縣城,下同)及其近鄰區、新興工業區、遊覽區、港口和機場周圍禁止養犬,禁止設立犬市和進行犬類交易。禁...
管理條例 (2016年11月23日宣城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2016年12月16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管理,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建設文明、和諧、...
《黃山市養犬管理條例》是2019年8月16日黃山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的規定。條例全文 (2019年9月27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加強養犬管理,規範養犬行為,維護...
《鹽城市養犬管理條例》已由鹽城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22年8月25日通過,經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2022年9月29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則 ...
池州市養犬管理條例,於2020年10月29日池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13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社會公共...
《蚌埠市養犬管理條例》是2019年8月23日蚌埠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的條例。蚌埠市養犬管理條例 ( 2019年9月27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一般管理 ...
《台州市養犬管理條例》是2022年5月1日台州市施行的養犬管理條例。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養犬行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社會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養犬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養犬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將養犬管理作為文明城市建設和社會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安慶經濟技術開發區、安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應當建立養犬...
《淮南市養犬管理條例》是安徽省淮南市於2019年10月30日通過,2019年12月21日批准,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目錄 (2019年10月30日淮南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2019年12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章 養犬行為規範 第四章 收容與經營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犬只免疫、登記、飼養、收容、經營以及相關管理活動。本市養犬管理按照重點管理區...
《長春市養犬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養犬管理,規範養犬行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和社會公共秩序制定的條例,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養犬管理,規範養犬行為,保障公民健康和...
《衢州市養犬管理條例》是2023年3月1日衢州市正式施行的條例。條例全文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免疫與登記 第三章 養犬行為規範 第四章 收容與領養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養犬...
2018年12月29日嘉興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2019年3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條為了加強養犬管理,規範養犬行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改善城鄉環境衛生...
《蕪湖市養犬管理條例》已經2020年9月18日蕪湖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並經2020年11月13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市轄區、不設區的市、旗所在地鎮等實行城市管理的地區。軍用、警用等特種犬只,動物園、科研機構等飼養的特定用途犬只以及導盲犬、扶助犬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養犬管理實行...
2022年11月25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批准了《黃石市養犬管理條例》。 《條例》適用於本市城市建成區,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建成區,以及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含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下同)...
第一條 為了規範養犬行為,加強養犬管理,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及社會公共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庫爾勒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庫爾勒市城區養犬和對養犬的管理應當遵守本條例。城區的範圍由庫爾勒市...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犬只的飼養、經營以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軍用、警用、應急搜救以及動物園、科研機構等因特定工作需要飼養犬只和個人生活需要飼養扶助犬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三條 本市養犬管理按照嚴格...
第四章 犬只收容 第五章 犬只診療與經營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犬只的免疫、登記、飼養、收容、經營及其相關管理活動。第三條 養犬管理實行嚴格...
《巴彥淖爾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2022年11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批准《巴彥淖爾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的決議。發展歷程 2022年8月31日巴彥淖爾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
哈密市養犬管理條例,於2019年4月26日由哈密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2019年9月2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養犬管理,規範養犬行為,...
重點管理區以外的其他區域為一般管理區。第四條(基本原則)養犬管理遵循養犬人自律、政府監管、基層組織參與和社會公眾監督相結合的原則。第五條(政府職責)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建立由公安、綜合行政執法、畜牧獸醫...
十四、審查和批准《宣城市養犬管理條例》;十五、審查和批准《銅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條例》;十六、審查和批准《池州市旅遊垃圾管理辦法》;十七、審議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安徽省養老服務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十八、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