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發消費潛力促進文化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激發消費潛力、提振市場信心,促進文化旅遊業加快復甦和持續健康發展,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於2020年6月24日印發了《激發消費潛力促進文化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激發消費潛力促進文化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0年6月24日
  • 發布單位: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
通知,全文,

通知

各設區市文旅局,平潭綜合實驗區旅遊文體局:
經研究同意,現將《激發消費潛力促進文化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
2020年6月24日

全文

  • 激發消費潛力促進文化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激發消費潛力,提振市場信心,促進我省文化旅遊業加快復甦和持續健康發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持續推進全域旅遊,支持文旅企業創建品牌。從培育核心產品和最佳化消費結構著手,提升武夷山、永泰、武平3家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發展水平;按照《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工作導則》,持續推進平潭、泰寧、永定等12家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和南靖、邵武等9家省級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工作。指導莆田湄洲島等重點景區創建國家5A級景區,支持三明萬壽岩文旅小鎮、武夷山五夫朱子文化園等深化文旅融合,擴容提質。鼓勵國有或民辦博物館、藝術館等文化場館創建A級景區。對成功創建國家4A、5A級景區、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國家文物保護利用示範區等國家品牌,以及相關省級旅遊品牌的,安排專項資金給予獎勵支持。
二、促進景區轉型升級,實施“三個100”景區工程。用三年時間,著力提質升級100個國家A級景區,以4A級以上景區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為主線,發掘文化內涵,完善配套設施,策劃夜間文旅消費產品,引進旅遊演藝項目,做大休閒度假和旅遊消費;著力推動建設100個智慧景區。加快“5G+旅遊”“人工智慧+旅遊”等智慧科技套用,推動景區在旅遊體驗、旅遊管理、旅遊服務和旅遊行銷等層面的智慧化發展;著力培育100個新業態景區。發揮福建海絲藍、聖地紅、生態綠等自然文化優勢,支持平潭、泉州等大力培育游島玩海、非遺體驗等主題新景區。支持長汀、寧化長征出發點等紅色遺址資源,推進長征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深化鄉村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指導培育有內涵、有體驗、有亮點的鄉村康養休閒度假景區。
三、深化文旅融合,促進旅遊業多元發展。鼓勵文化文博場館及演出場所增設旅遊設施,依法依規配套餐飲區、觀眾休息區、文創產品展示售賣區、書店等,拓展旅遊服務功能。支持龍巖、三明等地圍繞古田會址和長征出發地兩大核心元素,建設紅色文化特色小鎮,打造紅色旅遊精品項目。持續推動紅色旅遊景區多元融合發展,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對成功創建國家A級景區的,納入省級文化旅遊專項資金獎補範圍。組織創建國家級、省級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區,包括區域標誌性文旅產品項目、綜合性景區、文旅要素集聚發展的產業園區,文旅與相關產業融合成效突出的特色小鎮等。指導武夷山朱子文化園等創建國家級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區。
四、在危機中孕育新機,著力培育新業態。針對疫情後文化旅遊市場新需求、消費理念新變化,重點培育健康養生、溫泉度假、濱海運動、研學旅遊、鄉村休閒等新業態。編制全省郵輪旅遊、生態康養旅遊等專項規劃。鼓勵旅遊景區和考古遺址、博物館等文化場館開展研學旅行,支持有條件的文藝院團及產業園區(基地)等開放研學旅行服務。鼓勵發展康體養生休閒旅遊,培育養生旅遊休閒基地、體育旅遊休閒基地和職工療休養基地。支持利用工業園區、遺址等開展工業旅遊,創建工業旅遊示範基地。
五、發展文創產業,推出更多旅遊新線路新產品。支持組織“全福游、有全福”最美福建旅遊產品創意設計大賽,包括“全福游、有全福”旅遊精品線路,推出更具創意“可組合、選單式、好操作”的半日游、一日游、二日游等“微旅遊”線路產品;匯聚八閩民俗文化特色的最紅打卡地旅遊景區,鼓勵網路文化和線上線下旅遊市場融合;打造最甜好夢鄉旅遊住宿地,包括濱海休閒、溫泉度假、康體養生、鄉村野趣等新業態的主題客棧、特色民宿、景區酒店;支持發展文創產業,不斷推出最優旅伴“福建好禮”。支持傳統老字號、農土特產、工藝美術、特色美食創新開發新產品,推出有品位、攜帶型、易生產、有IP的福建好禮。鼓勵文化場館利用館藏資源開發文創產品。支持福建博物院、福建省圖書館、中國閩台緣博物館等3家國家級和15家省級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試點單位先行先試,探索文創產品開發模式、收入分配和激勵機制,新評一批省級試點單位。支持景區策劃推出別具一格的八閩特色文化游、非遺古厝文創體驗游以及紅色遺址、康養休閒等旅遊線路和消費產品,特別是第44屆世遺大會“一城七線”考察線路產品。
六、激發消費潛力,促進文旅惠民消費。推動景區加大門票惠民力度。有序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和景區內配套交通運輸服務價格。鼓勵景區在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實行部分門票減免、門票打折、演出門票打折等。鼓勵國有自然和人文景區對有組織的青少年學生研學實踐免費開放。支持景區優惠資訊納入全省旅遊推介和惠民平台發布。支持福州、廈門、漳州等地發行惠民消費券,鼓勵更多市縣組織文旅惠民消費活動。支持福州“宜夏”榕城文化藝術季、廈門“清新福建、傾心山海”旅遊惠民季、平潭旅遊嘉年華等特色文旅消費活動。鼓勵縣級以上政府或國有企業組織具有帶動性和影響力的文旅消費季、消費月、文創市集等活動。組織創建國家級、省級文化旅遊消費示範城市、試點城市。聯合省總工會,積極利用各級工會渠道,開展職工“全福游、有全福”文旅消費活動。支持景區、酒店、旅行社等相關企業組建聯合體,推出“折扣高、時效長、信用好、可退款”的預售產品。
七、培育典型示範,大力發展夜遊經濟。培育特色精品夜市,策劃精品夜遊。鼓勵舉辦夜間主題文旅活動,組織創建夜間文化旅遊消費集聚區。推動福州、廈門、泉州等地創建國家級夜間文化旅遊消費集聚區,支持沙縣、武夷山、平潭、長汀等創建省級夜間文化旅遊消費集聚區。鼓勵各市縣結合實際,培育若干個特色精品夜市,融入文創市集、夜遊、夜娛、夜秀、夜購、美食、特色民宿等業態。鼓勵依託高校周邊、文化產業園區、舊廠房和傳統圩市等,整合周邊資源,合力打造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建設具有地域特色的文旅融合夜經濟示範區,形成固定品牌、有規模體量、管理規範、創意新穎的文旅集市、夜市典型示範標桿。
八、突出地域特色,支持培育旅遊演藝項目。鼓勵各地按照“一城市一熱劇”,創排具有當地歷史文化底蘊、鮮明地域特色、深受遊客喜愛的旅遊演藝專場劇目,促進演藝娛樂業與旅遊觀光相結合。鼓勵省屬文藝院團擴大文化惠民公益性演出覆蓋面,增添夜經濟活力。發揮廈門老院子、武夷山印象大紅袍、寧德白水洋祥瑞畲鄉、沙縣醉美沙溪水秀等旅遊演藝和夜間精品項目的示範作用。支持福州三坊七巷等培育旅遊精品演藝,安排省級文化旅遊專項資金對符合獎補條件的劇目給予補助。
九、支持聯合行銷,持續打造“全福游、有全福”品牌。支持福建旅遊頻道培育精品欄目,與省市文旅消費多媒體、新媒體平台無縫對接。實施“三報”“四網”(即中國旅遊報、福建日報、海峽都市報、人民網、新華網、鳳凰網、東南網)常態化宣傳,發揮省市旅遊形象大使等名人效應,持續打造“全福游、有全福”品牌。支持閩東北、閩西南協同發展區以區域為單位開展聯合行銷,策劃推出滿足各細分市場需求的旅遊精品線路。鼓勵與主流媒體、新媒體合作開設視聽專題節目,針對不同季節特點和客源群體,採取線上線下結合,大力推廣優質產品、重點線路和文旅活動。
十、最佳化消費環境,提升旅遊公共服務水平。儘快推出“全福游”APP,豐富套用場景,著力打造“一機在手,暢遊福建”資訊、服務和消費平台。推出線上旅遊消費產品,支持發展網紅經濟,發揮正能量網紅帶貨效應,提供更多“全福游、有全福”旅遊新產品、新服務。推動縣域旅遊集散服務中心建設,完善旅遊集散服務中心功能,提高智慧型化服務水平和文旅綜合服務效能,爭取年內實現縣級智慧旅遊集散服務中心全覆蓋,實現景區“預約、限流、錯峰”等政策措施智慧化、智慧型化。鼓勵重點旅遊休閒集鎮整合現有鄉村文化中心、遊客服務中心資源,增加文化體驗和旅遊功能,開展非遺技藝、特色民俗、農耕文化、鄉土文化等展示推廣、旅遊體驗,以及農土特產和文創產品線上線下交易服務等,拓展旅遊服務功能。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優先支持文旅融合、促進消費和增產增效領域新項目、大項目。深化“放心游福建”服務承諾,完善旅遊投訴“一口受理”“快速辦結”“先行賠付”機制。進一步完善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信用記錄,並逐步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平台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列入市場黑名單的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實施聯合懲戒,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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