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室爵位介紹
宗室爵位
宗室爵位,又稱宗室覺羅世爵,掌於宗人府,共分為十二級,只授予愛新覺羅氏族人,它們分別是:
男子
歲俸銀1萬兩,祿米1萬斛;
世子歲俸銀6千兩,祿米6千斛;
歲俸銀5千兩,祿米5千斛;
長子歲俸銀3千兩,祿米3千斛;
歲俸銀2500兩,祿米2500斛;
歲俸銀1300兩,祿米1300斛;
以上四種為高級爵位,
貝子是當朝皇子的最低封爵,但也有例外,有個別皇子只封得
鎮國將軍。
親王、
郡王補服為前後胸加兩肩共四團龍,
貝勒為前後兩團正蟒,
貝子為兩團行蟒
歲俸銀700兩,祿米700斛;
歲俸銀500兩,祿米500斛;
公爵以上為超品,補服均為正蟒方補。所謂“
入八分”是八種標幟,表示其顯赫的身分。如朱輪、紫韁、背壺、紫墊、寶石、雙眼、皮條、太監。其中皮條是指車上有皮鞭可驅散擋路的人,背壺是指車上可帶暖壺,護眼指雙眼雉翎,不入八分不用在京當差,也不必在京里住。
一等鎮國將軍歲俸銀410兩,祿米410斛;
二等鎮國將軍歲俸銀385兩,祿米385斛;
三等鎮國將軍歲俸銀360兩,祿米360斛;
一等輔國將軍兼一雲騎尉歲俸銀335兩,祿米335斛;
一等輔國將軍歲俸銀310兩,祿米310斛;
二等輔國將軍歲俸銀285兩,祿米285斛;
三等輔國將軍歲俸銀260兩,祿米260斛;
一等奉國將軍兼一雲騎尉歲俸銀235兩,祿米235斛;
一等奉國將軍歲俸銀210兩,祿米210斛;
二等奉國將軍歲俸銀185兩,祿米185斛;
三等奉國將軍歲俸銀160兩,祿米160斛;
奉恩將軍兼一雲騎尉歲俸銀135兩,祿米135斛;
奉恩將軍歲俸銀110兩,祿米110斛。
(上面四等爵位每一種又細分為三等,如一等鎮國將軍、二等鎮國將軍、三等鎮國將軍,僅俸銀和祿米有差別)
世襲罔替,即以原爵位承襲。例如大清十二家“
鐵帽子王”。
女子
宗室女子的爵位分別是:
1、
固倫公主:居京師俸銀400兩、祿米400斛,下嫁外藩俸銀1000兩、俸緞30匹
2、
和碩公主:居京師俸銀300兩、祿米300斛,下嫁外藩俸銀400兩、俸緞15匹
3、
郡主:居京師俸銀160兩、祿米160斛,下嫁外藩俸銀160兩、俸緞12匹
4、
縣主:居京師俸銀110兩、祿米110斛,下嫁外藩俸銀110兩、俸緞10匹
5、
郡君:居京師俸銀60兩、祿米60斛,下嫁外藩俸銀60兩、俸緞8匹
6、
縣君:居京師俸銀50兩、祿米50斛,下嫁外藩俸銀50兩、俸緞6匹
7、
鄉君:居京師俸銀40兩、祿米40斛,下嫁外藩俸銀40兩、俸緞5匹
8、六品
格格:居京師俸銀30兩、祿米30斛,下嫁外藩俸銀30兩、俸緞3匹
1、
固倫公主額駙:居住京師俸銀300兩、祿米300斛,外藩俸銀300兩、俸緞10匹
2、
和碩公主額駙:居住京師俸銀250兩、祿米250斛,外藩俸銀255兩、俸緞9匹
3、
郡主額駙:居住京師俸銀100兩、祿米100斛,外藩俸銀100兩、俸緞8匹
4、
縣主額駙:居住京師俸銀60兩、祿米60斛,外藩俸銀60兩、俸緞6匹
5、
郡君額駙:居住京師俸銀50兩、祿米50斛,外藩俸銀50兩、俸緞5匹
6、
縣君額駙:居住京師俸銀40兩、祿米40斛,外藩俸銀40兩、俸緞4匹
大清爵位世爵
世爵即異姓功臣爵位,或稱功臣世爵、民世爵,掌於吏部驗封司,授予漢員和西南民族等滿蒙外其他民族人士。
等級
晉爵方式
類推,一直一等公。
這樣,大清的功臣爵位實際分為27個級別:
輕車都尉:一等輕車都尉兼一雲騎尉、一、二、三等輕車都尉;
恩騎尉:恩騎尉是一級特殊的爵位,大清世爵每承襲一次,即降一級,雲騎尉再襲一次,就降為恩騎尉,恩騎尉不再降爵,而是世襲罔替。
俸祿
一等公歲支俸銀700兩,二等公685兩,三等公660兩
一等侯兼-雲騎尉635兩,一等侯610兩,二等侯585兩,三等侯560兩
一等伯兼-雲騎尉535兩,一等伯510兩,二等伯485兩,三等伯460兩
一等子兼-雲騎尉435兩,一等子410兩,二等子385兩,三等子360兩
一等男兼-雲騎尉335兩,一等男310兩,二等男285兩,三等男260兩
一等輕車都尉兼-雲騎尉235兩,一等輕車都尉210兩,二等輕車都尉185兩,三等輕車都尉160兩;
騎都尉兼-雲騎尉135兩,騎都尉110兩,雲騎尉85兩,恩騎尉45兩
還有不列等的閒散公255兩,閒散侯230兩,伯品級官205兩,子品級官180兩,男品級官155兩,輕車都尉品級官130兩,騎都尉品級官105兩,雲騎尉品級官80兩。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銀1兩,兼支給米1斛
異姓功臣
比較耳熟的清代異姓功臣中,如
和珅原襲三等輕車都尉,後晉爵至一等忠襄公;
曾國藩授封一等毅勇侯;
李鴻章授封一等肅毅伯(死後追封為一等侯);
左宗棠授封二等恪靖侯;
台灣首任巡撫劉銘傳,賜號驃勇
巴圖魯,授封一等男爵。而且在中華民國初年的
軍閥、內閣重臣、
封疆大吏、社會名流等人中,我們還經常見到這些人的姓名前加有爵號,這是因為他們或世襲、或實封有各種爵號,雖然已改朝換代,但歷史的印記或遺老遺少的秉性不能改變的緣故
清代的公、侯、伯爵均分三等,地位都是在一品之上。雍正以前,爵位沒有名字,雍正之後,開始賜予封號,公爵封號最多四個字,整個大清只有4人,而且全部都是在乾隆年間,他們是:
1、一等誠嘉毅勇公,姓
富察氏,名
明瑞,字筠亭,滿洲
鑲黃旗人,屬於乾隆皇后富察氏外戚集團。
蒙古爵位
蒙古爵位,稱為外藩蒙古世爵,掌於理藩院。
清廷授予蒙古
封建主王公爵位,任命為旗長,蒙古語稱札薩克(jasak,意為掌權之統治者)。札薩克世襲,根據清廷的規定和法令處理旗務,並接受清廷的監督。札薩克之下設協理台吉、管旗
章京、梅倫、筆帖式等僚屬,協理旗務。旗內的土地和屬民由札薩克支配,旗下設佐,為基本軍事單位,每佐設佐領一人,轄旗丁一百五十人,在旗札薩克領導下,審理丁冊,徵收稅課,排解糾紛,傳遞信件及徵發人丁。佐領之下設驍騎校、領催,協助佐領辦理軍政事務。每六佐復設一參領統轄。在佐之下,每十戶設一什長,為最低一級行政單位的管理人。清統治者為了不使旗札薩克享有獨立權力,訂出會盟制度,在旗之上設盟,合數旗而成。盟不是實質性的管理單位,只是一種實行監督的組織,一般不設辦理盟務的衙門。只是在盟內各旗會盟時“簡軍實、閱邊防、理訟獄、審丁冊”。盟設正副盟長各一。每3年會盟一次,各盟均有固定的會盟地。盟長由
理藩院於盟內各旗札薩克中選人賽清帝任命兼攝。盟長的主要任務是充當會盟的召集人,不能直接干預各旗內部事務,也無權擅自發布政令,只是對各旗札薩克起監督作用,並充當旗札薩克與清政府的中間人。蒙古舊有的部,只在名義上保存下來,不具有任何行政職能。
封爵為
9二等台吉(塔布囊)
10三等台吉(塔布囊)
11四等台吉(塔布囊)
土爾扈特部編旗設盟:在今新疆
巴音格楞蒙古族
自治州境內的舊土爾扈特部4旗,為南路烏納思索珠克圖盟;今
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境內的3旗,為北烙烏納恩索珠克盟;今
烏蘇縣境內的2旗,為東路烏訥恩素珠克盟;今
博爾塔拉蒙古族自治州境內的1旗,為西路烏訥恩素珠克盟。此外,新土爾扈特2旗,為青塞特奇勒圖盟;和碩特3旗,為巴圖塞特奇勒圖盟。
在
西套蒙古地區也建立了旗制。阿拉善地區和碩特蒙古,於康熙年間建立札薩克旗;
額濟納地區亦建立了札薩克旗,皆不設盟。乾隆年間,杜爾伯特三策凌率部南附大清後,於1754年(乾隆十九年),建左翼1旗,
輝特1旗,為賽因濟雅哈圖左翼盟;又建右翼3旗,
輝特1旗,為賽因濟雅哈圖右翼盟。
封爵有汗,王、貝勒、貝子、公。無塔布囊,有台吉。
清代蒙古貴族的分封
科爾沁六旗,親王四人,郡王四人,貝勒二人,貝子一人,鎮國公二人,輔國公六人;
扎賚特一旗,貝勒一人;杜爾伯特一旗,貝子一人;郭爾羅斯二旗,鎮國公一人,輔國公一人,一等台吉一人:四部十旗為一會盟於哲里穆。敖罕一旗,郡王一人,貝子一人,輔國公一人;奈曼一旗,郡王一人;翁牛特二旗,郡王一人,貝勒一人,貝子一人,鎮國公一人;
巴林二旗,郡王二人,貝子二人,鎮國公一人;
扎魯特二旗,貝勒二人,鎮國公一人;喀爾喀左翼一旗,貝子一人;阿祿科爾沁一旗,貝勒一人;克西克騰一旗,一等台吉一人:八部十一旗為一會盟於召
烏達。
喀喇沁三旗,郡王一人,貝子一人,鎮國公一人,輔國公二人,一等塔布囊一人;
土默特二旗,貝勒一人,貝子一人,附喀爾喀貝勒一人:二部五旗為一會盟於卓索圖。烏珠穆秦二旗,親王一人,郡王一人,貝勒一人,鎮國公一人,輔國公一人;阿霸垓二旗,郡王一人,貝子一人,輔國公一人;蒿齊忒二旗,郡王二人;蘇尼特二旗,郡王二人,貝子一人,輔國公一人;阿霸哈納爾二旗,貝勒一人,貝子一人:五部十旗為一會盟於錫林。
四子部落一旗,郡王一人;喀爾喀右翼一旗,貝勒一人,貝子一人,輔國公一人;毛明安一旗,貝勒一人,一等台吉一人;烏喇特三旗,鎮國公一人,輔國公一人:四部六旗為一會盟於
烏蘭察布。
鄂爾多斯七旗,郡王一人,貝勒二人,貝子三人,輔國公一人,一等台吉(各)一人,自為一會盟於伊克召。每會設盟長一人,副盟長一人。惟歸化城土默特會盟,不設盟長,均集於本城,聽簡命大臣裁定。
漠北蒙古藩封
喀爾喀後路土謝圖汗二十旗,汗一人,親王二人,郡王一人,貝勒二人,輔國公七人,一等台吉八人,為一會盟於汗阿林。
東路車臣汗二十三旗,汗一人,親王一人,郡王一人,貝勒、貝子各二人,鎮國公三人,輔國公三人,一等台吉十四人,為一會盟於克魯倫巴爾河屯。
西路
扎薩克圖汗十七旗,汗一人,貝勒一人,鎮國公三人,輔國公六人,一等台吉九人,為一會盟於扎克畢賴塞欽畢都里也諾爾。
南路賽音諾顏大扎薩克親王二十二旗,大扎薩克親王一人,郡王二人,世子一人,貝勒二人,鎮國公二人,輔國公八人,一等台吉九人,為一會盟於齊齊爾里克。每歲各以副將軍考核,間歲以
參贊大臣前往會核,統聽於
烏里雅蘇台定邊左副將軍裁定。
青海蒙古藩封
厄魯特二十一旗,回特三旗,土爾古特四旗,喀爾喀一旗,親王一人,郡王三人,貝勒一人,貝子二人,鎮國公一人,輔國公五人,一等台吉六人。以上四部落皆散處,不分畛域,聽於西寧辦事大臣統制。
河套等部蒙古藩封
推河厄魯特,一等台吉一人。
額爾濟內土爾古特一旗,貝勒一人。
都爾伯特十四旗,
特古斯庫魯克汗一人,親王一人,郡王一人,貝勒二人,貝子四人,輔國公二人,台吉五人。以上各部落,悉聽定邊左副將軍裁定。
察哈爾遊牧一旗,聽治於
察哈爾都統。
西藏蒙古藩封
輔國公二人,一等台吉一人,
噶布倫四人(內一人用輔國公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