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入八分輔國公是清朝爵位,與入八分輔國公(或者稱為奉恩輔國公,簡稱輔國公)不同,在不入八分鎮國公以下,鎮國將軍以上,為第十等爵。
八分是愛新覺羅家庭內對分配與待遇的規定。
清朝宗室爵位分:和碩親王、親王世子、多羅郡王、郡王長子、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奉恩鎮國公、奉恩輔國公
終清之世,宗室之待遇,有所謂“八分”。恩禮所被,以八分為最優。據宗人府事例封爵載:天命年間,立八和碩貝勒,共事議政,各置官屬。凡朝會、燕饗,皆異其禮,賜賚必均及,是為八分。天聰以後,宗室內有特恩封公及親王餘子授封公者,皆不入八分。其有功加至貝子,準入八分。如有過降至公,仍不入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