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國公
- 又稱:奉恩鎮國公
- 俸銀:700兩(清)
- 祿米:700斛(清)
鎮國公,宋朝,明代,清代,標準俸祿,
鎮國公
宋朝
趙模,宋徽宗第十一子,祁王。《宋史》:“大觀二年(1108年)三月乙亥,封子模為鎮國公。”
宣和三年(1120年)春正月戊午,鎮國公模為開府儀同三司,進封樂安郡王。
宣和三年(1121年)十一月樂安郡王模為祁王、太保。
明代
明朝宗室爵位不存在鎮國公,只有鎮國將軍;功臣受封依次為公、侯、伯,公爵一般稱國公。一般意義上的鎮國公在明朝是不存在的,僅有的一例乃是朱厚照的自封。
清代
不入八分鎮國公,在入八分輔國公以下,不入八分輔國公以上,為第七等爵。八分是愛新覺羅家庭內對分配與待遇的規定。終清之世,宗室之待遇,有所謂“八分”。恩禮所被,以八分為最優。據宗人府事例封爵載:天命年間,立八和碩貝勒,共事議政,各置官屬。凡朝會、燕饗,皆異其禮,賜賚必均及,是為八分。天聰以後,宗室內有特恩封公及親王餘子授封公者,皆不入八分。其有功加至貝子,準入八分。如有過降至公,仍不入八分。
清朝的兩等鎮國公,封爵者甚眾,不一一列舉。
標準俸祿
明代鎮國將軍歲祿1000石,國公俸祿不定,因人而異。
清代鎮國公歲俸銀700兩,祿米700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