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口岸辦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負責組織編制。本年報由主要工作情況,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部分組成,起止時間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主要工作情況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是我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落實《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的重要舉措,是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2011年,我辦在市政府辦公廳和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結合深圳口岸工作的實際,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充實和改進信息公開發布渠道,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在最佳化口岸服務中的作用。2011年度著重開展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結合我辦工作實際,及時充實和調整市口岸辦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由辦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辦領導任副組長,各處處長為組員。秘書處為本辦處理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責任處室,各處室指定專人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聯絡員。同時,明確了領導小組的職責和各業務處室的工作任務,並要求各處把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目標管理,任務落實到人,做到工作有機構負責,工作責任有人落實,形成了政府信息工作內部運轉機制。
  (二)完善信息公開制度
  根據信息公開工作的新要求,修訂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加強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規定》,進一步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目標、公開內容和形式、組織機構與工作分工、公開程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更加規範化、制度化。
三)梳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按市政府統一要求,重新梳理信息公開內容,制訂新的信息公開目錄,為市民獲取口岸相關信息提供詳細的指引,保障市民和組織可以方便取得到口岸政務信息。指定專人負責涉及口岸公共服務的規範性檔案和相關檔案的定期公開,及時、準確地發布口岸通關的相關政策調整情況和各查驗單位新動態,為口岸出入境旅客的出行提供便利;針對社會各界對口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口岸協調工作,及時改進和完善口岸各項公共服務。
(四)加強信息安全工作
組織本辦工作人員和相關崗位人員認真學習《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深圳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和《保密法》,強化信息公開的服務意識和安全意識;做好本辦入口網站和政府線上本部門信息公開網頁等系統的安全防護工作,加強管理和維護,確保本辦主要信息公開發布平台的正常運行。
二、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1年,我辦通過深圳政府線上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欄目,主動公開發布統計數據、通知公告、政務動態等各類信息29條;通過本辦入口網站發布口岸動態等各類信息79條;通過新聞媒體發布口岸相關信息和公告等共10條;分別向市檔案館、深圳圖書館移送政務信息97份和49份。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1年度我辦通過政府線上系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宗。所申請事項均為口岸查驗單位業務範圍,經聯繫申請人說明有關情況後,分別提出向相關單位另行諮詢的建議,並同時提供相關單位的聯繫方式後,未予受理。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事項未涉及任何費用收取,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隨著特區一體化進程的推進,我辦在綜合配套改革後保留的“二線自管口、臨時口的開設(初審)”行政服務事項,因實際情況的變化需要及時進行調整,行政服務事項的辦理程式還有待規範,尚不具備線上服務的條件。本辦入口網站的服務功能也需要進一步改進,我辦已將入口網站全面改版列入2012年度工作計畫。在下一步工作中,我辦繼續完善信息公開的服務平台,加強信息的收集和發布,努力為社會提供更加優質的口岸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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