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口岸辦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現公開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10年,我辦在市政府辦公廳和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深入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結合深圳口岸工作的實際,繼續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和績效考評機制,紮實開展各項信息公開工作。

一、2010年我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為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本辦適時調整了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進一步明確了信息公開各環節的崗位職責。辦黨組將信息公開作為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辦主要領導親自負責,多次組織研究政府信息工作,並經常對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協調。業務部門結合口岸工作的特點,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特別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研究,明確了相關責任任務和目標要求。同時,加強信息的採集工作,嚴格信息審核和發布的審批程式,信息公開工作機製得到了進一步完善。
  (二)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平台。
  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完成了相關信息平台與政府信息公開監察系統的銜接工作。信息公開的情況實時受市監察部門的監測,並接受社會對本辦公開信息的監督和評價。同時,結合全市黨政機關信息安全聯合檢查,加強了本辦入口網站和公務員之窗部門信息口岸辦部分的管理維護,通過增設網路安全系統、更新伺服器等途徑,為政務信息的發布和安全提供了保障。
  (三)及時發布政府信息,改進口岸公共服務。
  2010年,我辦通過發布公共服務白皮書等形式,將履行口岸公共服務職責的主要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為進一步便利旅客通過口岸出行,繼續推動口岸信息資源的交流和共享,不斷擴大信息公開的渠道,及時、準確地發布口岸通關的相關政策調整情況和各查驗單位新動態,為口岸出入境旅客的出行提供便利。各業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信息的採集,按時收集整理相關業務數據和口岸動態,統一進行審核後及時通過網路平台和新聞媒體等途徑發布。針對社會各界對口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口岸協調工作,及時改進和完善口岸各項公共服務。
二、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0年,我辦通過深圳政府線上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欄目,主動公開發布統計數據、通知公告、政務動態等各類信息39條;通過本辦入口網站發布口岸動態等各類信息95條;通過新聞媒體發布口岸相關信息和公告等共25條;分別向市檔案館、深圳圖書館移送政務信息116份和46份。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0年度我辦通過政府線上系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宗。第一宗為諮詢口岸出入境物品檢查或罰沒相關業務,經電話聯繫申請人說明有關情況後,建議其向深圳海關諮詢相關事宜並向其提供準確的聯繫方式,未予受理;第二宗因申請人“所需政府信息”填寫不全,申請內容不明確,未予受理。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事項未涉及任何費用收取,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全市綜合配套改革後,我辦不再擔負行政事項的審批任務,保留了一項行政服務事項。相關職能定位調整後行政服務事項的辦理程式還有待規範,尚不具備線上服務的條件。在下一步工作中,我辦將認真加以研究解決,力爭儘快完善。同時,要繼續拓寬信息公開的渠道,加大信息採集的力度,努力為社會提供更加優質的口岸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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