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國資委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報是根據國務院《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要求,由深圳市國資委編制。全文包括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與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共六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基本情況
  截至2011年底,通過各種渠道共發布各類信息287條,其中市政府網站及我委網站上發布了229條,各類報刊媒體上公布了27條,向市委辦公廳報送35條。全部為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1.健全組織,強化領導。我委始終把政務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件大事來抓。為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我委成立了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委領導任組長,成員由各處室負責人組成。負責指導我委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委辦公室,負責政務公開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工作考核,組織制定政務公開相關制度,收集各方面對政務公開評議和意見,匯總政務公開工作情況並報送有關材料。
  2.完善制度,規範工作。為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保有序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根據有關要求,結合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工作實際,我委編制了《深圳市國資委信息公開目錄》和《深圳市國資委信息公開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和我委網站上查閱,也可以到我委進行現場查閱。在進一步完善現有規章制度的基礎上,逐步建立科學、規範、嚴格的內部約束機制、保證信息公開工作紮實有效地開展。我委遵循“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以及“誰制定,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制定了嚴格的政府網上信息公開流程,完善了信息公開的制度建設。
3.拓寬渠道,增加途徑。為使社會各界方便、快捷、多元獲取信息,我委通過各種平台公開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利用市政府入口網站。電子政務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視窗,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我們遵循“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要求,通過市政府入口網站後台管理的方式及時發布檔案、工作動態等信息。二是其他形式。為了進一步拓寬信息公開形式,除了在市政府門戶網上公開外,我委還利用多種形式和媒介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圍繞百姓關心、媒體關注的焦點問題,定期發布公共服務白皮書;及時在委機關網站上定期更新公開內容。同時還積極加強與省、市級媒體的溝通與合作,及時宣傳報導教育工作的新動態。
  4.加強管理,確保到位。政府信息公開網上平台搭建起來之後,我委不斷加強日常後台維護和運行。對信息發布的工作流程、許可權設定等環節進行了一一規範。同時,嚴格按照信息公開的時限,保證信息的時效性,確保按時、按要求、按質量地完成我委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5.狠抓培訓,提高能力。積極參加市政府辦公廳、市信息中心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認真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相關規定,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和原則、範圍和內容、方式和程式,監督和保障等進行了解,增強了對信息公開相關規定重要意義的認識和貫徹落實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及時組織信息公開人員認真參加相關工作培訓,進一步強化工作人員的民眾觀念和服務意識,增強依法行政的自覺性,為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素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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