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國資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報是根據國務院《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要求,由深圳市國資委編制。全文包括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與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等五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3年,深圳市國資委按照《深圳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有關要求,緊緊圍繞深圳國資監管和國企改革發展的總體目標和中心工作,廣泛利用入口網站、政務微博、廣電報刊等信息公開渠道,主動做好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以及提供各項便民服務、受理諮詢投訴等工作,不斷增強社會公眾對國資監管工作的了解和參與力度,較好地發揮了信息公開對於經濟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
  全年,我委通過各種渠道發布信息1838條,其中市政府網站及我委外網網站上發布1626條,政務微博發布174條,各類報刊媒體公布18條,向市委辦公廳報送20條。上述信息全部為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加強管理,提升政務信息公開規範化水平 
  一是出台了《深圳市國資委信息工作管理辦法》、《深圳市國資委輿情熱點處置工作指引》。針對政務公開和信息宣傳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在主動走訪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公廳等部門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並出台了兩項相關制度。進一步明確和改進了內部工作流程和各部門工作分工,確保國資監管信息公開更及時,內容更準確、更規範。二是邀請了相關專家開展“信息公開及新聞宣傳工作培訓”,提升全系統信息員微時代下的信息發布和輿情處置能力。三是建立了嚴格規範的信息公開審查制度,按照“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的原則,嚴格執行“一事一審、先審後發”的工作流程。在我委外網網站發布的各類信息需由信息擬稿處室、委辦公室、處室分管領導進行分級保密審核,落實了各級的保密責任。
  (二)結合實際,廣泛公開國資監管工作內容
  積極發揮外網網站宣傳主渠道作用及時發布各類政務及民生服務信息。同時,積極利用深圳特區報、深圳商報等傳統媒體,對市屬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工作進行宣傳,不斷提高社會大眾對於深圳市屬國資國企的了解和認識。
一是及時公布國有資產統計數據。及時公開市屬國有經濟年度總體運行情況,主動發布監管企業月度經營情況,繼續推動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的企業參照上市公司標準,主動披露財務信息。二是提供民生服務類信息。在外網網站開設“便民服務”專欄,提供“機場航班查詢”、“捷運乘車指引”、“公交線路查詢”等公共服務。公開各直管企業名錄及行業布局、承擔社會責任情況。及時發布公共服務白皮書完成情況。三是主動發布企業領導人員任免和人才招聘信息。公開企業領導人員和外部董事、監事任免情況,發布相關企業人才招聘信息,擴大了企業人才選聘的渠道。四是繼續深化部門預算信息公開。在外網網站設定“財政預決算”專欄,公開2012年財政撥款開支的“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和2013年預算情況信息,便於公眾監督。五是主動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每季度傳送簡訊向代表委員通報市屬國資國企經營情況;完成300多名代表委員電話訪談工作,編印《國資參閱》寄送代表委員。六是設定“深圳市國資委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專欄”,主動發布《深圳市國資委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實施方案計畫進度表》,公布委領導班子教育實踐活動聯繫點,就活動開展廣泛徵求民眾意見,並針對民眾反映比較集中的意見建議以及查擺出的“四風”問題,制定整改落實方案並在網上公示。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我委本年度收到3條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已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式辦理完畢。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委本年度無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四、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我委本年度無因政府信息公開所致的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情況。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認真落實《深圳市國資委信息工作管理辦法》等相關工作制度,加強對委內各處室及直管企業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信息公開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二是進一步提高直管企業對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要求各企業把信息公開工作擺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繼續完善和改進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加大民生服務信息公開力度;三是加強信息員隊伍建設。組織各類信息公開工作培訓,邀請專家進行授課,打造一支專業技術精、綜合素質高的信息員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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