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現公布南山公安分局2011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本報告包括信息公開基本概述、主動公開信息工作情況、存在不足及下步計畫等三個部分組成,起止時間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信息公開基本概述
2011年,南山公安分局按照“民意指導警務”理念,緊密結合社會建設和治安管理中心工作,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拓展信息公開的渠道和方式,進一步推進“陽光警務”監督建設,不斷打造陽光管理、陽光執法、陽光服務的南山警隊。全年,分局沒有接報民眾關於信息公開的投訴,沒有接到民眾關於信息公開的申請,沒有接報關於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和訴訟的案件。(一)深入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分局建立定期學習制度,每季度組織各單位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深圳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及分局相關信息公開制度的有關要求,提高全警的法律意識和業務素質,推進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二)深入規範信息公開內容。分局繼續遵循依法公開、真實具體、及時便民、民主監督的公開原則,除涉及國家秘密、依法受保護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以及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公開的其他事項外,凡社會關注、百姓關心的,全部根據規定通過分局網際網路和區域網路網站等載體及時公開,不斷提高信息公開的工作效能。(三)深入最佳化硬體建設。分局出入境部門通過虛心向辦證民眾徵求意見和建議。因地制宜對辦證大廳進行升級改造,相應增設了禮儀服務引導、取號分流引導、區域功能講解等多個崗位,強化了商務中心的便民功能,通過增加受理和發證視窗的數量,努力減少了民眾排隊等候等實際問題。
二、主動公開信息工作情況
2011年,分局緊緊抓住“大運服務年”這一工作契機,在抓好警務宣傳、辦事流程、案件審理等常規信息公開工作的基礎上,強化了大運服務、居住證辦理等方面的信息公開和宣傳工作,進一步服務了轄區民眾。據統計,全年共召開新聞通氣會6次,在各類媒體發布警務信息2300餘條,通過諮詢電話、網路答疑、公布信息4000餘人次。(一)拓展信息公開平台。在完善重大警務新聞發布會制度的前提下,分局建立了“警務宣傳進社區”機制,每周組織宣傳車深入工廠、學校、公司、社區、廣場等重點區域和部位,通報轄區治安狀況,宣傳相關法律知識,講解治安防範常識,提高老百姓的安全意識。(二)強化信息公開監督。分局紀檢監察部門嚴格落實明察暗訪工作制度,不定期對各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不斷改進完善公開工作。同時,分局建立責任追究和“買單”制度。對應公開事項未依時公開、公開內容不真實、不按規定形式公開的,堅決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將嚴格追究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責任。(三)踐行為民服務宗旨。年底,分局在全市率先推出了部分建設工程消防許可“快審快驗”的便民措施。其中消防設計審核由20個工作日(備案抽查30個工作日),縮短為不超過10個工作日;消防驗收由20個工作日(備案抽查30個工作日),縮短為不超過10個工作日;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由13個工作日縮短為不超過5個工作日,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