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口岸辦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現公開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09年,深圳市口岸辦在市政府辦公廳和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深入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結合深圳口岸工作的實際,繼續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公開機制,紮實開展各項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一、2009年我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2009年是我辦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第二年,隨著各項工作的實施和推進,全辦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斷得到強化。辦黨組將信息公開列入年度重要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來抓。辦主要領導親自負責,多次組織研究政府信息工作,並經常對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協調。業務部門結合口岸工作的特點,加強了對信息公開工作特別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研究,明確了相關責任任務和目標要求。同時,我辦還進一步完善了信息公開工作的機制,從信息的採集、審核到發布,每一個環節都做實現責任到人,落實到位。
  (二)結合全市綜合配套改革,完善信息公開平台。
  全市綜合配套改革對我辦的機構編製做出了相應的調整。在部門職責方面,新的編制規定取消了口岸及特區檢查站區域內建設項目的行政審批事項,口岸及特區檢查站區域內設施設備使用由行政審批事項改為事後監管。針對這一變化,我辦對審批項目取消後口岸及二線檢查站物業的管理方式和事後監管的具體辦法進行了積極的研究,並對深圳政府線上信息公開目錄中的相關欄目進行了調整。同時,繼續完善本辦入口網站和公務員之窗部門信息口岸辦部分的管理維護,通過更新伺服器和配置新型防火牆等,為政務信息的發布和安全提供了保障。
(三)及時發布政府信息,改進口岸公共服務。
  一年來,我辦以改進口岸公共服務為目標,通過及時、準確地發布政務信息,不斷提高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各業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信息的採集,按時收集整理相關業務數據和口岸動態,統一進行審核後及時通過網路平台和新聞媒體等途徑發布。同時,加強與口岸查驗單位的溝通和協調,推動口岸信息資源的交流和共享,不斷擴大信息公開的渠道,為口岸出入境旅客的出行提供便利,為進出口企業應對金融危機的影響提供更加優質的口岸服務。
  二、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09年,我辦通過深圳政府線上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欄目,主動公開發布統計數據、通知公告、政務動態等各類信息47條;通過本辦入口網站發布口岸動態等各類信息95條;通過新聞媒體發布口岸相關信息和公告等共35條;分別向市檔案館、深圳圖書館移送政務信息191份和43份。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09年度我辦通過政府線上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宗,均已受理並給予書面回復,未收取任何費用。本年度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全市綜合配套改革後,由於我辦機構職能的局部調整,部分審批項目取消後口岸管理配套的相關規定有待進一步完善,目前尚不具備全程線上審批的條件。在下一步工作中,我辦將認真加以研究解決,力爭儘快完善。同時,要繼續拓寬信息公開的渠道,加大信息採集的力度,努力為社會提供更加優質的口岸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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