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新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現公布2009年度坪山新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報告內容主要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諮詢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組成。本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深圳市坪山新區”入口網站下載。

一、概述
  2009年,我區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稱《條例》)以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稱《信息公開規定》),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加強領導,狠抓落實。2009年6月30日坪山新區掛牌以後,新區在明確機構職能、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加強制度建設和信息隊伍建設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快速推進。
  (一)健全機構、明確責任
  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正確領導和具體指導下,2009年上半年,原市大工業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繼續貫徹《條例》和《信息公開規定》要求,把信息公開列為日常工作,以公開、合法、及時、便民為原則,推進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進行。新區成立後,新區對政務公開工作機構進行了調整,確定了以坪山新區綜合辦為工作主管部門的專門工作機構。成立了以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雷衛華為組長、辦公室主任劉勝、副主任楊輝填為成員的坪山新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在調整機構的同時,新區在信息公開工作人員、資金和設備的配備方面有了進一步的充實。目前,新區成立了由各局(辦)、駐區機構、辦事處各一名處級幹部負責,1-3名機關工作人員具體落實的信息員隊伍,形成了比較完備的工作體系和運行機制,實現了政府工作立體公開、全面公開、主動公開和規範公開。
  (二) 完善制度,改革措施
  為規範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據《條例》和《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結合新區的實際,我區完善了《坪山新區管理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坪山新區管理委員會政府網站信息公開目錄》等相關規定,對《坪山新區的網站信息採集審核及發布工作規程》中信息審核、發布、備案等一系列工作制度進行修訂,加大明確機關各局(辦)、服務中心的信息公開職責和工作要求,夯實了我區信息公開工作基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