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經淮南市政府研究同意,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6月2日印發修訂後的《淮南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南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 頒布時間:2021年6月2日
  • 實施時間:2021年6月2日
  • 發布單位: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兩個堅持、三個轉變”防災減災救災新理念,強化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發布,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會商研判、聯動聯防和應急回響機制,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安徽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範圍內颱風、暴雨、暴雪、寒潮、霜凍、高溫、低溫、冰凍、乾旱、大風、雷電、冰雹、大霧、霾等氣象災害的市級防範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的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重污染天氣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相關市級專項應急預案的規定。
1.4 工作原則
氣象災害防禦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協調有序;預防為主、聯動應對;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工作原則。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市政府設立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氣象災害預防、預警、分析研判和應急處置工作。
指 揮 長:市政府分管氣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政府相關副秘書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氣象局局長。
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發布,提出防範建議等工作。適時啟動應急觀測,組織開展加密天氣會商,協助做好災情調查評估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組織指導協調氣象災害及其引發的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次生災害應急救援,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組織指導幼稚園、中國小校和高等院校做好氣象災害防範應對工作,必要時採取停課、調整上課時間等措施,防範氣象災害帶來的安全和健康隱患。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協調電信運營企業及時播發預警信息,協調運營商做好氣象災害事件中的應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搶險救援工作,保障通信暢通。
市公安局:加強交通秩序維護,指揮、疏導交通;必要時對易發生交通事故的路段實施交通管制。
市民政局:指導氣象災害影響地區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與氣象部門聯合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警等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指導開展水環境質量監測,根據颱風、暴雨等氣象災害預警級別,做好水質監測預警,協調做好因暴雨引發的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開展大氣環境污染情況監測、分析,與氣象部門聯合組織開展轄區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組織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市城鄉建設局:組織做好城市內澇監測預報預警;指導加強對高空等戶外建築施工作業的安全防範工作,必要時停止施工;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行業落實氣象災害防範措施。
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公安部門實施交通管制;加固港口、碼頭有關設施,督促船舶到安全場所避風;通知水上、水下等戶外作業單位做好防範準備,必要時停止作業。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開展種植業和養殖業等因氣象災害引發的農業災害監測預警,指導災後農業救災和生產恢復工作。
市水利局:負責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和洪水預報,與氣象部門聯合發布中小河流洪水風險預警;承擔颱風、暴雨、乾旱等災害影響期間,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工作。組織水旱災害防範應對工作。
市文化和旅遊局:指導各地做好文化經營單位和旅遊景區災害防禦及安全運行管理,必要時及時採取封閉景區、疏散遊客等緊急措施,做好旅遊安全應急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各級廣播、電視、應急廣播系統等媒體及時播發預警信息、防禦措施及科普知識,並根據氣象災害預警級別和應急回響情況增加播出頻次。
市林業局:負責因乾旱、高溫導致的森林火災監測預警;根據氣象災害預警級別,做好相應的防範應對工作。
市軍分區、武警淮南支隊:組織指揮駐淮解放軍、民兵預備役部隊、武警部隊做好搶險救災的人員、裝備、物資的準備工作,根據市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有效防範應對。
國網淮南供電公司:加強設施檢查和電網運行監控,及時排查消除危及電網安全運行的各類隱患。
2.2 市指揮部辦公室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氣象局,負責市指揮部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氣象局局長兼任。
主要職責:負責向市政府、省氣象局報告和向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通報相關預警信息;與應急管理、水利、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以及其他相關部門建立災情、險情等信息實時共享機制;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和專家組研究會商,分析災害發展趨勢並進行災害影響評估;向市指揮部提出氣象災害防範應對建議,做好應急回響期間指揮部會議等各項工作。
在處置重大氣象災害時,市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加強市指揮部辦公室力量,從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抽調人員集中辦公。
2.3 專家組
市指揮部設立專家組,專家組成員由相關領域的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專家組負責對全市氣象災害應對工作重大決策部署提供政策諮詢和建議,並為氣象災害應對評估和防範及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諮詢意見。
2.4 縣、區應急指揮機構
縣、區人民政府成立相應的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在上級指揮機構和本級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的防範應對工作。
3 災害預警
3.1 氣象災害預警等級
按照氣象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影響範圍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市級氣象災害預警等級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具體分級標準見附則9。
3.2 預警信息發布
3.2.1 發布制度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的原則,由市氣象局製作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包括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布單位等。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時報送市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
3.2.2 發布途徑
市指揮部組織建立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播機制,各級廣電、新聞出版、通信主管部門及有關媒體、企業要全力支持預警信息傳播工作。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在接收到氣象部門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後,要及時、準確、無償播發或刊載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緊急情況下根據市指揮部的要求隨時採取插播、手機簡訊全網發布等方式迅速播報和傳遞預警信息。各電信運營企業要根據應急需求,對手機簡訊平台進行升級,提高預警信息傳送效率,及時向災害預警區域手機用戶免費發布預警信息。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學校、社區、港口、車站、旅遊景點等人員密集區和公共場所,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氣象災害影響的橋樑、涵洞、彎道、坡路等重點路段,以及農村等地建立起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發布與傳播渠道。各鄉鎮、村(居)委會應充分發揮綜合信息服務站和信息員的作用,及時向當地民眾傳遞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4 應急回響
4.1 應急回響會商
市指揮部辦公室與成員單位,建立氣象災害應急會商機制。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氣象災害預警等級,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組開展災害會商,分析氣象災害和災情發展趨勢,為市指揮部開展應急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4.2 回響等級
根據氣象災害預警等級和救災氣象保障需求,市氣象災害應急回響等級由低到高為三級、二級和一級。
4.3 三級回響
4.3.1 啟動條件
發布氣象災害黃色預警,或因發生較大自然災害或事故災難,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要求提供應急氣象信息保障時,市指揮部辦公室經分析綜合研判啟動氣象災害三級回響。
4.3.2 回響措施
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組織協調氣象災害應急工作。市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視情採取以下措施:
(1)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守班,每天10點前向市指揮部成員單位通報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或根據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要求提供應急氣象服務信息。
(2)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氣象災害影響程度和範圍,針對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進行研判,按相應職責組織應對。
(3)堅持災情零報告制度,動態掌握災情變化。
(4)市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派出專家組赴有關縣、區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5)通知相關縣、區應急指揮機構組織落實災害應急各項措施。
4.4 二級回響
4.4.1 啟動條件
發布氣象災害橙色預警,或因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或事故災難,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要求提供應急氣象信息保障時,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組會商,經分析研判,向市指揮部提出啟動二級回響的建議,由市指揮部決定啟動氣象災害二級回響。
4.4.2 回響措施
由市指揮部副指揮長組織協調氣象災害應急工作。市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採取以下措施:
(1)市指揮部組織召開會議,研究氣象災害應對工作,並向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通報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信息。
(2)市指揮部辦公室啟動應急會商機制,組織專家組對災情發展態勢開展會商,向指揮部提供決策意見。
(3)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守班,每6小時一次向市指揮部成員單位通報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或根據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要求提供應急氣象服務信息。
(4)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氣象災害影響程度和範圍,針對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進行研判,按相應職責組織應對。
(5)堅持災情零報告制度,動態掌握災情變化。
(6)市指揮部根據災害發展情況向氣象災害影響重點區域派出專家組,指導應急處置和災害防禦工作。
(7)通知相關縣、區應急指揮機構組織落實災害應急各項措施。
(8)市氣象局視情啟動移動和加密氣象觀測。
4.5 一級回響
4.5.1 啟動條件
發布氣象災害紅色預警,或因發生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或事故災難,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要求提供應急氣象信息保障時,市指揮部辦公室經組織專家組會商,分析綜合研判,向市指揮部提出啟動一級回響的建議,由市指揮部決定啟動氣象災害一級回響。
4.5.2 回響措施
由市指揮部指揮長組織協調氣象災害應急工作。市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採取以下措施:
(1)市指揮部指揮長主持召開會議,聽取氣象災害情況匯報,研究氣象災害應對工作,並向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通報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信息。
(2)市指揮部辦公室啟動應急會商機制,組織專家組對災情發展態勢開展會商,向指揮部提供決策意見。
(3)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守班,每3小時一次向市指揮部成員單位通報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或根據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要求提供應急氣象服務信息。
(4)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氣象災害影響程度和範圍,針對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進行研判,按相應職責組織應對。
(5)堅持災情零報告制度,動態掌握災情變化。
(6)市指揮部根據災害發展情況向氣象災害影響重點區域派出專家組,參與應急處置和災害防禦工作。
(7)通知相關縣、區應急指揮機構組織落實災害應急各項措施。
(8)市氣象局視情啟動移動和加密氣象觀測,向自然災害或災難事故發生地派遣氣象應急工作組。
4.6 回響終止
氣象災害預警解除或救災氣象保障服務已結束,經專家組評估後,市指揮部宣布應急回響終止。
5 調查評估與總結
5.1 調查評估
應急回響結束後,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對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發布與傳播、氣象災害損失情況及處置情況進行評估,形成評估報告,報送市指揮部。
5.2 應急總結
應急回響結束後,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及時對氣象災害防範應對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分析經驗教訓,查找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建議,不斷提高應急工作水平。
各級氣象、應急管理、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水利等部門加強對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應對的技術總結。總結內容包括監測預警的準確性、預警發布的時效性、應急處置的科學性等,提升科學防禦氣象災害的能力。
6 保障措施
6.1 災害普查
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建立氣象災害普查機制,定期開展氣象災害的風險普查,完善氣象災害防禦規劃。應急管理和氣象部門依託以災害信息員為基礎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路,及時收集最新氣象災害信息,組織開展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劃工作。
6.2 信息共享
應急管理、氣象部門共同牽頭,會同民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水利、交通運輸、電力等部門建立氣象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信息數據共享機制,實現氣象、水文、大氣環境、山洪地質災害、城市內澇等各類信息的共享共用。
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發生後,相關成員單位按照淮南市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及時通報災情相關信息和災害處置等有關情況。
6.3 宣傳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及廣播電視、新聞媒體、文化、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和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報紙等各種媒體,開展氣象災害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社會公眾主動獲取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的意識,提高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門要指導各類學校加強對在校學生氣象災害防災避險、自救互救知識的宣傳培訓。
6.4 基層隊伍
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廣泛動員基層工作人員,充分發揮各級防汛責任人、群測群防員及災害信息員在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播與防範應對中的作用,建立氣象災害防禦隊伍,及時高效應對各類氣象災害。
6.5 避難場所準備
縣、區人民政府應加強應急避難場所建設,並設立場所及路線標誌,制訂完善緊急疏散辦法和程式,確保處於危險區域的民眾及時、安全躲避。
6.6 預案演練
各級各相關部門要積極組織開展氣象災害應急演練,演練要立足於實戰,強化應急責任,熟悉回響流程,檢驗應急機制,鍛鍊應急隊伍,提高處置水平,並為修訂和完善預案提供依據。
7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相關規定處理。
8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氣象局負責解釋。
預案施行後,隨著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安徽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修訂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工作發生變化,市應急管理局將會同市氣象局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淮南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淮府辦秘〔2016〕110號)同步廢止。
9 附則(氣象災害預警標準)
9.1 氣象災害預警種類與級別
本預案規定的預警標準適用於市級氣象災害預警。

解讀

2021年6月2日,新修訂的《淮南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淮府辦秘〔2021〕26號,以下簡稱《預案》)正式印發。本次預案修訂重點對預案的編制目的、組織機構成員及其職責、應急回響分級啟動、氣象災害預警標準以及保障措施等內容進行了調整和完善,使預案更具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一、預案修訂背景
2020年12月,市政府印發了《淮南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制定“氣象災害”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今年1月,修訂後的《安徽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經省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後印發。為貫徹落實上述兩個檔案精神,健全我市氣象災害應急回響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範、處置能力,需對《預案》進行修訂。
二、修訂過程
今年1月,依據新修訂的《安徽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研究起草我市《預案》。《預案》徵求了市直有關部門意見,根據反饋的意見和建議修改完善,經法制部門合法性審查,提交市政府第10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印發實施。
三、修訂的主要內容
一是明確應急預案編制目的。強化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兩個堅持、三個轉變”的防災減災救災新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協調有序;預防為主、聯動應對;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原則。
二是調整應急指揮組織體系。根據2018年我市機構改革後的組織架構,對於《預案》第二部分組織指揮體系中原國土資源局、環保局、農委等分別改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新增市應急管理局及工作職責。設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組,明確應急回響狀態下專家組工作職責。
三是健全氣象災害預警發布機制。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的原則。明確市指揮部組織建立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播機制,各級廣電、新聞出版、通信主管部門及有關媒體、企業要全力支持預警信息傳播工作。
四是科學規範應急回響啟動級別和災害預警標準。增加應急回響會商規定,細化調整應急回響啟動級別,並與《安徽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相銜接,將氣象災害應急回響等級分為一、二、三級,明確各級別回響措施,使應急預案更具操作性。根據歷史氣象災害強度及其影響分析,完善各類氣象災害預警標準,重點針對暴雨、低溫、冰凍和大霧的預警標準進行了修訂,更加突出事前防範。
五是強化應急回響保障措施。將宣傳教育、基層隊伍、預案演練、信息共享、避難場所準備等內容調整至保障措施章節,且增加災害普查內容,為氣象災害防範應對提供基礎支撐。
四、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要組織學習培訓。市縣氣象部門和各相關單位應組織開展貫徹學習和專題培訓,使相關應急管理及業務人員熟悉《預案》內容,了解掌握《預案》啟動流程、啟動標準、應對措施等,充分套用好《預案》,切實發揮《預案》在氣象災害應急防範中的作用。
二是要抓好宣傳教育。要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科普宣傳教育,增強公眾的氣象災害防禦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提高公眾應對災害性天氣的能力。
三是要強化應急演練。要結合氣象災害防禦工作實際,針對災害風險和區域災害特點,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活動,加強配合、強化聯動,切實提升實戰水平,更有效地保障我市氣象災害發生後應急工作的規範、有序、有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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