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辦法》在1999.10.29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博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9年10月29日
- 實施時間:1999年10月29日
- 頒布單位:淄博市人民政府
《淄博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辦法》在1999.10.29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
《淄博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辦法》在1999.10.29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經市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第一條 為規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行為,推動住房商品化、社會化...
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包括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資合作建設的住房。第四條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具備下列條件的市、縣可以開放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的交易市場:(一)已按照個人申報、單位審核、登記立檔的方式...
淄博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經濟適用住房制度,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及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
一、職工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和按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房屋產權歸職工個人所有。 二、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時,由購房者按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於土地出讓金的價款。繳納標準按不低於所購買的已購公有住房或經濟適...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優惠政策,限定建設標準、銷售與租賃價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定向供應的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房。第三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和相關管理活動的,應當遵守本...
本辦法所稱已購公有住房自用部位和自用設施設備,是指戶門以內的部位和設施設備,包括水、電、氣戶表內的管線、暖氣片和自用陽台等。本辦法所稱已購公有住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樓蓋、屋頂、梁、柱、...
石家莊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實施辦法一、促進存量住房的流通,規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上市交易,發展和完善我市的房地產市場,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淄博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是由淄博市人民政府發布實施的一份管理辦法,主要為了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進一步完善該市住房保障體系。政府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淄博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的通知 淄政發〔2011〕76號 ...
銀川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 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2000年9月25日)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了規範我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行為,促進房地產二級市場發展,推動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進程,根據建設部《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包括住房的買賣、繼承、贈與、抵押、抵債、變更性質等處分住房產權的行為。第三條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簽定契約時間滿5年,購房人上市交易進行產權轉讓時,其原享受住房保障面積部分應向政府交納同...
第一條 為了搞活我市房地產市場,規範職工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行為,推進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進程,根據省政府《安徽省職工所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和建設部《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本市實際,...
辦法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我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行為,促進房地產二級市場發展,推動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進程,根據建設部《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第十條 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應在房地產交易市場設立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服務專櫃,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產權管理部門、住房制度改革管理部門實行聯合辦公,為職工出售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辦理有關手續提供便利...
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號)、住建部《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保〔2010〕59號)、九江市《九江市中心城區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回購及上市交易管理...
第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將不準上市的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或未經批准私下交易已購公有住房的,根據《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1999年4月22日建設部令第69號)中第十四條的規定進行處罰。第十五...
縣國土局具體負責土地出讓金的收繳工作。第十三條 回購款由縣財政撥付500萬元作為啟動資金,歸入住房保障專項資金,支付時從中支取。第十四條 其他各類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第十五條 本辦法從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一條為規範本市職工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活動,促進房地產市場發展,加快存量住房流通,滿足居民進一步改善居住條件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已購公有住房和...
負責市經濟適用住房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4、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職責。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擬定有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住房公積金和其他房改資金的有關政策、辦法和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住房資金...
第一條 為了規範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行為,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保〔2010〕5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大埔...
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廳字[1999]10號)、《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令第69號)及其它相關規定,制定了《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辦法》, 已經...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八條 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首次進入市場出售後再進行交易,按《太原市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辦理。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太原市房地產管理局解釋。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政府規章(類別)
經濟適用住房交易價格低於政府公布的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導價格的,依指導價格繳納相應的土地收益等價款。(十三)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完善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分配機制,健全上市交易管理辦法。要按照配售經濟適用住房時承購人與政府...
四、要切實加強對放開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及處置積壓房地產工作的領導。凡是已經具備放開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條件的市、縣,要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發〔1999〕10號、建設部第69號令的規定,制定實施細則,按...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培育發展住房二、三級市場,規範居民己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行為,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居民己購公有住房(以下簡稱己購公房)上市交易,是指居民按照房改政策購房...
為加強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規範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行為,根據建設部《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保﹝2010﹞59號)等檔案規定,結合《荊州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因繼承、離婚發生經濟適用住房權屬轉移的,可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房屋權屬性質、限制上市起始日期不變。第九條 收回的政府減免費用差價款和土地出讓金及增值收益,上交本級財政,專項用於住房保障。第十條 各開發區、管理區和工業區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