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縣經濟適用住房權屬登記及上市交易管理實施辦法》是定安縣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安縣經濟適用住房權屬登記及上市交易管理實施辦法
- 實施地點:定安縣
《定安縣經濟適用住房權屬登記及上市交易管理實施辦法》是定安縣制定的辦法。
《定安縣經濟適用住房權屬登記及上市交易管理實施辦法》是定安縣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的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建設標準、套型面積、供應對象和銷售價格,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的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
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包括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資合作建設的住房。第四條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具備下列條件的市、縣可以開放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的交易市場:(一)已按照個人申報、單位審核、登記立檔的方式...
一、促進存量住房的流通,規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上市交易,發展和完善我市的房地產市場,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二、本辦法所稱已購公有住房,是指根據市政府房改政策,按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的公...
第六條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建立職工家庭住房檔案,清理、糾正違規住房,並根據本辦法制定當地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實施方案的基礎上,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後,開放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交易市場。第七條 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
第一條為了規範我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行為,促進房地產二級市場發展,推動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進程,根據建設部《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第69號令)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首次上市交易的管理。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省行政區域內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工作。市、縣(市)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
第一條 為規範已購公有住房的上市交易行為,加快我市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進程,滿足居民改善居住條件的需要,根據建設部《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結合五指山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已購公...
第十四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對其開發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工程質量負最終責任。第四章價格的確定和公示 第十五條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按照《經濟適用房價格管理辦法》(計價格[...
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號)、住建部《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保〔2010〕59號)、九江市《九江市中心城區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回購及上市交易管理實施細則》(九...
辦法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我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行為,促進房地產二級市場發展,推動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進程,根據建設部《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十三)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完善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分配機制,健全上市交易管理辦法。要按照配售經濟適用住房時承購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確定上市所得價款的分配比例、政府優先購買權等管理事項。其中,政府出資額為土地出讓金減讓、稅費減免...
(三)房屋權屬證書;(四)與房屋所有權轉移相關的契約、法律檔案。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首次上市出售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提交相應的批准檔案。第二十八條經登記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規定標準建設,面向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銷售、交易及監督管理適用本...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優惠政策,限定建設標準、銷售與租賃價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定向供應的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房。第三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和相關管理活動的,應當遵守本...
《吉安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辦法》,2006年吉安市人民政府發布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和管理行為,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和人民銀行《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以及...
第一條 為規範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行為,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湖北省城鎮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98號)等有關...
浙江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規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和管理行為,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優惠條件...
(一)購買住房的申請及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書面證明意見。(二)本人身份證、戶口本。(三)家庭總收入和現住房情況的證明。(四)其他必要的書面證明檔案。第十二條 產權和上市交易 (一)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後,由項目建設單位將有關辦...
回購價格由縣價格主管部門按照當年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並結合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確定。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繼續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第二十四條 經濟適用住房所有權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滿5年後允許上市交易;...
運城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和完善我市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經濟適用住房供應體系,加快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改進和規範經濟適用住房制度,規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和管理行為,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建設部...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辦理經濟適用住房權屬登記時,應當分別註明經濟適用住房、劃撥土地等事項。第二十四條 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後,可以按市場價上市交易。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按照建設部...
貴港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貴港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 貴政發〔2011〕2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貴港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已經市第四屆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