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規範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行為,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湖北省城鎮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98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市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岡市中心城區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辦法
- 實施地區:黃岡市
第一條 為規範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行為,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湖北省城鎮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98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市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行為,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湖北省城鎮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省政府令...
《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69號發布的檔案,於1999年4月22日經第11次常務會議通過,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發布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 第69號 《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
經濟適用房在別的國家和地區一般被稱為公共房屋,中國香港稱為居者有其屋,中國澳門稱為經濟房屋,中國台灣稱為國民住宅,新加坡稱為組屋。1994年由建設部、國務院房改領導小組、財政部聯合發布的《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指出,...
第一條 為了規範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行為,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保〔2010〕5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大埔...
為了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培育和發展住房二級市場,規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的收益分配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我們制定了《已購公...
《定安縣經濟適用住房權屬登記及上市交易管理實施辦法》是定安縣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的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建設標準、套型面積、供應對象和銷售價格,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的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
《和縣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實施辦法》是和縣為進一步加強縣住房保障工作,完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及《...
包括經市政府批准,列入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投資計畫,享受經濟適用住房優惠政策的單位集資合作建房和安居工程住房。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是指通過買賣、繼承、贈與等方式處分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的行為。第五條 房產管理部門是...
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號)、住建部《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保〔2010〕59號)、九江市《九江市中心城區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回購及上市交易管理...
經濟適用住房交易價格低於政府公布的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導價格的,依指導價格繳納相應的土地收益等價款。(十三)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完善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分配機制,健全上市交易管理辦法。要按照配售經濟適用住房時承購人與政府...
第一條為進一步健全住房保障體系,規範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行為,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保〔2010〕59號...
每季度向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報備相關統計數據。第七條長樂區範圍內的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可參照本辦法施行。第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福州市城區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辦法》(榕政綜〔2010〕141號)同時廢止。
第二條 本市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和高新區(以下簡稱中心城區)內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審核、銷售、上市交易及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準...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印發的通知 長沙市人民政府 關於印髮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辦法的通知 長政發〔2018〕8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辦法》已經市人民...
2022年3月,撫州市住建局牽頭起草了《撫州市中心城區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登記有關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一、經濟適用房限售期滿需上市交易過戶的。在補交購房款及相關稅費後一次性辦理過戶手續,轉為商品住房(...
第十條 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應在房地產交易市場設立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服務專櫃,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產權管理部門、住房制度改革管理部門實行聯合辦公,為職工出售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辦理有關手續提供便利...
上市期限以購房契約簽訂日期為準。第五條 所購經濟適用住房達到上市年限後,也可按本規定第四條的規定補交相關費用,取得普通商品房《房屋所有權證》和出讓性質的《土地使用權證》。第六條 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辦理完全產權的,先...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優惠政策,限定建設標準、銷售與租賃價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定向供應的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房。第三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和相關管理活動的,應當遵守本...
第一條為規範本市職工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活動,促進房地產市場發展,加快存量住房流通,滿足居民進一步改善居住條件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已購公有住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