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撫州市住建局牽頭起草了《撫州市中心城區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登記有關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2022年3月,撫州市住建局牽頭起草了《撫州市中心城區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登記有關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2022年3月,撫州市住建局牽頭起草了《撫州市中心城區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登記有關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一、經濟適用房限售期滿需上市交易過戶的。在補交購房款及相關稅費後一次性辦理過戶手續,轉為商品...
一、1987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實施以前在國有土地上建造住房的,憑用地批准檔案或房屋產權人產權證確認住房用地單位或個人的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購買住房的,憑購房人房屋所有權證和購房契約確認住房用地單位或個人的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
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首次上市出售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提交相應的批准檔案。第二十八條經登記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一)所在街道名稱或者...
經濟適用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畫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畫,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准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
(十一)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必須符合有關政策規定並取得完全產權。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對個人是否已繳納相應土地收益等價款取得完全產權、成交價格是否符合正常交易、政府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等情況出具書面意見。房屋登記、租賃管理機構辦理房屋...
成都市中心城區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和完善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保〔2010〕59號)等有關規定,...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可以以在建項目作抵押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開發貸款。第十八條 經濟適用住房可以一次性付款,也可以通過銀行按揭貸款的方式購買,各商業銀行要大力支持。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貸款銀行發放經濟適用住房他項權證,...
第三條 凡在本縣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需辦理產權登記的購房戶,按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自行繳納有關稅費。第四條 購房人與出售方可憑以下材料到縣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轉移登記:1.購房契約;2.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3.身份...
(計價格[2003]2503號文)、《四川省商品住宅價格管理辦法》(川價字費[1997]117號文)和四川省物價局等四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價發[2007]101號文)的規定執行。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準建設,面向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本規定所稱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縣人民政府...
第一條 為了規範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行為,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保〔2010〕5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大埔...
第六條 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則,實行政府定價,由縣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建設、房改部門綜合測定,報縣政府批准後公布。第七條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符合《淳安縣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實施辦法》等規定條件的,可優先申請...
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的收益分配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現對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問題規定...
全州城區管轄範圍內因歷史遺留原因,至2015年底仍未辦理房屋產權登記的房屋均在辦理範圍,具體包括:行政企事業單位集資住房、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包括經濟適用住房、拆除新建的城市棚戶區改造住房),不含城鎮居民個人自建住房。
市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第十六條 本辦法具體套用中的問題由市房屋主管部門會同市計畫、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經購買和簽訂買賣契約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按原有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