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已購公有住房維修管理辦法》在2001.05.09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博市已購公有住房維修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01年05月09日
- 實施時間:2001年05月09日
- 頒布單位:淄博市人民政府
《淄博市已購公有住房維修管理辦法》在2001.05.09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
《淄博市已購公有住房維修管理辦法》在2001.05.09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已購公有住房維修管理,保障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和住用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已購公有...
《淄博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辦法》在1999.10.29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經市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第一條 為規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行為,推動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進程,根據...
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據法律...
關於加強公有住房售後維修養護管理工作的通知屬於國家法律法規,於1997-04-03由建設部發布生效,發布文號是建房[1997]65號。隨著住房制度改革的積極推進,公有住房向個人出售比例逐年加大,售後維修養護關於加強公有住房售後維修養護管理工作...
8 淄博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辦法 市政府令第10號(1999.10.29)9 淄博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管理辦法 市政府令第12號(2000.7.18)二、廢止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序號檔案名稱稱 文號1 淄博市關於統一非農業建設用地費用標準...
《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已於1999年4月19日經第1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部 長 俞正聲 1999年4月22日 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規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上市出售活動...
2000年4月11日,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以國管房改字〔2000〕66號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公有住房售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歸集管理使用暫行辦法》。該《辦法》共17條,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解釋,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原有的相關...
第六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業主決策、主管部門監管的原則。第二章交 存 第七條 下列住宅或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一)中央國家機關已售公有住房、職工住宅以及參照經濟適用住房...
第一條為了規範我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行為,促進房地產二級市場發展,推動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進程,根據建設部《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第69號令)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
第一條 為了搞活我市房地產市場,規範職工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行為,推進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進程,根據省政府《安徽省職工所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和建設部《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本市實際,...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第三條 本市市區範圍內的商品住宅(含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房)、售後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的交存...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未劃定物業管理區域的,以幢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公有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按照售房單位設賬。第二章交存 第六條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