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區江南城區舊城改造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是涪陵區江南城區舊城改造國有土地上房屋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涪陵區江南城區舊城改造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
- 頒布單位: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頒布時間:2014年
《涪陵區江南城區舊城改造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是涪陵區江南城區舊城改造國有土地上房屋辦法。
涪陵區江南城區舊城改造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辦法內容 編輯 語音 一、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原則 (一)遵循決策民主、程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 (二)遵循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兩種補償方式由被徵收人任選其一的原則。
第二條 在綿陽市市轄區範圍內,因公共利益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徵收人)給予補償,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房屋徵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科學民主、程式正當合法、補償公平公開的原則。第四...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細化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規定,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
第十三條 房屋徵收項目和徵收範圍確定後,自公布之日起,除經依法批准的危房解危改造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在徵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或者改變土地、房屋用途等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所增加的費用不予補償。房屋徵收...
(四)確定評估機構。房屋徵收部門應對申請參與徵收評估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予以審查並公示,按照《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機構確定辦法(暫行)》組織被徵收人通過協商、投票選擇或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徵收評估機構。(五)擬定徵收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第二條 [適用範圍]第三條 [基本原則]第四條 [行政管轄]第五條 [房屋徵收實施單位]第六條 [主管部門]第七條 [舉報與監察]第二章 徵收決定 第八條 [徵收情形]第...
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辦法(暫行)是由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在2011年發布的公告。中文名 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辦法(暫行) 發布年份 2001 發布單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檔案類別 補償辦法 ...
陽江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12月19日印發陽江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和其他權利人(...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第四條 房屋徵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式...
《齊齊哈爾市中心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經2011年11月3日市人民政府十四屆六十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自2012年1月1日起實施。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
第二條 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房屋的,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炎陵縣人民政府負責本縣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負責對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進行監督。第四條 炎陵縣房產管理局為炎陵縣行政區域內國有...
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湖南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268號)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十)負責房屋徵收補償檔案的管理。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徵收機構),受徵收主管部門委託具體負責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財政、城鄉規劃、住房保障與房地產、國土資源、物價、公安、工商等部門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和...
《南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是為規範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南京市實際制定。經2017年2月4日南京市政府第115...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德陽市市區(以下簡稱“市區”)是指德陽市中心城區,在此區域內,因公共利益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適用本辦法。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主體為旌陽區人民政府。市區...
常德市人民政府於2021年5月13日印發常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本辦法自2021年6月1日 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
第二條 本市城區範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適用本暫行辦法。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負責本市城區範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房產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的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市城區範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與...
第一條為規範我市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工作,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徵收人)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湖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城區房屋徵收補償...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因公共利益需要實施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工作,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區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徵收職責,負責本轄區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工作。區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轄區的房屋徵收補償...
《寶雞市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已經寶雞市政府同意,寶雞市人民政府於2021年10月 21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市區範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