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場監測項目資金支出管理暫行辦法

《海南省市場監測項目資金支出管理暫行辦法》是海南省商務廳於2021年6月21日印發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市場監測項目資金支出管理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6月21日
  • 實施時間:2021年7月21日
  • 發布單位:海南省商務廳
印發通知,辦法全文,

印發通知

海南省商務廳關於印發《海南省市場監測項目資金支出管理暫行辦法(2021年修訂)》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商務主管部門,洋浦經濟開發區經濟發展局,各有關企業:
為了加強和規範我省市場監測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提高項目資金使用效益,結合工作實際,我廳對原海南省市場監測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修訂,現將《海南省市場監測項目資金支出管理暫行辦法(2021年修訂)》印發給你們,自2021年7月21日起執行。2020年7月29日印發的《海南省市場監測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020年修訂)》的通知(瓊商消規〔2020〕1號)同時廢止。
海南省商務廳辦公室
2021年6月21日印發

辦法全文

海南省市場監測項目資金支出管理暫行辦法(2021年修訂)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我省市場監測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提高項目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商務部關於內貿流通統計監測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我省監測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場監測項目資金是指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用於市場監測內貿統計工作的資金,主要用於商務部重要生產資料市場監測系統、商務部商貿流通業統計分析系統、商務部應急商品管理系統、商務部信息泵釆集分析系統、海南省生活必需品及農產品流通系統、商務部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系統等6個數據報送系統、省級重點聯繫樣本企業以及突發自然災害、公共衛生等達到省級一級回響事件監測樣本企業信息員報送工作補助。
第三條 市場監測項目資金由省散裝水泥辦公室負責管理。省散裝水泥辦公室負責編制年度資金預算,提出年度資金使用安排,做好資金撥付和監管工作,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估。
第四條 市場監測項目資金主要支持方向
(一)對承擔統計監測數據報送任務的樣本企業的信息員給予適當補助。
(二)對信息泵系統安裝、維護給予適當補助,提升信息釆集智慧型化水平,重點支持使用年限達五年以上的信息泵設備進行更新。
(三)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舉辦統計監測人員業務培訓(含委託的培訓)。市縣商務主管部門舉辦的統計監測人員培訓可參照執行。
(四)對承擔突發自然災害、公共衛生等達到省級一級回響事件監測數據報送任務的樣本企業的信息員給予適當補助。
(五)其他涉及市場監測數據報送任務的工作。
第五條 市場監測項目資金撥付執行標準
(一)根據商務部監測系統報表制度和《海南省農副產品等生活必需品監測報表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對承擔不同類別報表任務的信息員分別給予補助。
1.對承擔日報任務的信息員給予每人每月800元補助。
2.對承擔黃金周日報任務的信息員給予每人每日200元補助。
3.對承擔信息泵日報任務的信息員給予每人每月600元補助。
4.對承擔周報任務的信息員給予每人每月400元補助。
5.對承擔月報任務的信息員給予每人每月300元補助。
6.對承擔季報任務的信息員給予每人每季300元補助。
7.對承擔年報任務的信息員給予每人每年300元補助。
8.對承擔省級一級回響事件任務的信息員補助給予每人每月800元補助。
對同一監測系統內承擔兩個及以上報表的信息員,只撥付一次補助,按照最高補助項撥付。
(二)對新增信息泵企業,給予每家5萬元信息泵初裝補助,其中信息泵企業3萬元、承接信息泵安裝任務的單位2萬元;信息泵企業的系統維護按照每家企業每年1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對信息泵報送設備使用滿5年的企業,更新報送設備,按照每家企業4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培訓補助按照省財政廳規定的現行培訓標準據實補助。
第六條 資金撥付程式
(一)省人大批覆預算後,市縣商務主管部門向省散裝水泥辦公室提交申請撥付資金的檔案。
(二)省散裝水泥辦公室按照資金撥付執行標準,根據商務部應急商品管理系統、商務部信息泵釆集分析系統、海南省生活必需品及農產品流通系統、商務部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系統等4個數據報送系統、省級重點聯繫樣本企業以及突發自然災害、公共衛生等達到省級一級回響事件的樣本企業信息員報送情況,審核確定信息員應發放的補助資金,填寫信息員報送情況匯總表、信息員補助資金情況匯總表,經省散裝水泥辦公室辦公會議研究後,將資金撥付樣本企業信息員。
(三)市縣商務主管部門按照資金撥付執行標準,根據商務部重要生產資料市場監測系統、商務部商貿流通業統計分析系統樣本企業信息員報送情況,審核確定信息員應發放的補助資金,填寫信息員報送情況匯總表、信息員補助資金情況匯總表,加蓋公章提供至省散裝水泥辦公室,經省散裝水泥辦公室辦公會議研究後,將資金撥付樣本企業信息員。
撥付樣本企業及信息員資金通過轉賬方式實施。樣本企業需提供公司的銀行賬戶信息;信息員需提供個人的身份證號、銀行賬戶信息、手機等有關信息,以便檢查核實。
第七條 樣本企業及信息員選取標準及程式
(一)樣本企業選取標準及程式
1.選取的樣本企業需同時具備以下四條標準:
(1)選取誠信可靠、經營穩定、業績良好、同意配合開展市場監測工作的企業。優先選擇行業或地域內的龍頭企業、行業或地域內銷售規模居前或具代表性的企業、行業發展新型業態企業。
(2)具備報表制度中監測品種的企業。
(3)經營達2年以上且經營穩定的企業。
(4)對於失信企業,將取消樣本企業資格。
2.選取程式
(1)釆取市縣(區)商務部門推薦、行業協會推薦、企業自行申請等多種方式選取樣本企業。
(2)根據樣本企業選取標準,由省商務廳對申報的樣本企業進行選定。
(3)對數據報送情況不符合規定的企業、未達到選取標準的企業,由市縣商務主管部門、省散裝水泥辦公室提出調整情況說明,報省商務廳進行調整、備案。
(二)信息員選取標準及程式
1.選取標準
(1)選取對待工作認真嚴謹、責任心強、積極主動的工作人員作為信息員。
(2)具備計算機操作能力,且能夠熟練使用網路完成數據報送工作的工作人員。
(3)在符合以上兩條標準的前提下,優先選擇財務工作人員。
(4)對於失信個人,將取消信息員資格。
2.選取程式
樣本企業在經營場所內選取1名專門負責報送工作的信息員,並將信息員的職務、聯繫方式等信息報屬地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 省散裝水泥辦公室負責市場運行監測工作考評。
第九條 省散裝水泥辦公室對市場監測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程監管,資金使用要嚴格按照國庫支付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執行。
第十條 市場監測項目資金嚴禁用於發放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經費等經常性開支以及提取工作經費,不得以表謬獎勵為名發放現金、商業預付卡等。
第十一條 省散裝水泥辦公室和市縣商務主管部門建立市場監測資金檔案,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省散裝水泥辦公室歸檔檔案內容包括:申請資金預算有關檔案、海南省市場監測項目資金使用實施方案、市縣商務主管部門申請撥付資金材料、樣本企業及信息員報送情況匯總表、樣本企業及信息員補助資金情況匯總表等有關檔案。
市縣商務主管部門歸檔檔案內容包括:發放信息員補助資金檔案、市縣商務主管部門申請撥付信息員補助資金檔案、信息員報送情況匯總表、信息員補助資金情況匯總表等有關檔案。
第十二條 市場監測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騙取、挪用和截留,依法接受財政部門及審計機關的監督。對違反規定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涉嫌嚴重違紀或違法犯罪的,按規定移送有關部門。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省商務廳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21年7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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