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產品質量工作的決定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產品質量工作的決定

2000年6月29日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產品質量工作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0年06月29日
  • 頒布單位:浙江省人大常委會
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人大常委會張友余副主任所作的關於檢查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報告和省人民政府葉榮寶副省長所作的關於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近年來,全省各級政府和質量監督、工商管理等行政職能部門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法律法規,在加大執法力度,提高產品質量,規範商品市場,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違法行為,保護企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從全省開展的統一執法檢查情況看,全省貫徹實施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總的情況是好的。但是,必須同時看到我省產品質量總體水平還不高,一些區域性產品質量問題還比較嚴重,假冒偽劣產品屢禁不止,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大案要案不斷出現,暴力阻撓抗拒行政執法事件時有發生,國家監督抽查我省產品合格率長期低於全國平均水平,與我省經濟總量在全國所處的位置和我省經濟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對此要有清醒的認識和足夠的重視。為了認真落實省委關於加快經濟發展從量的擴建向質的提高轉變和抓落實、重提高、促發展的要求,保證產品質量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推進依法治省的進程和促進經濟的健康發展,會議特作如下決定:
一、繼續廣泛深入宣傳貫徹產品質量法律法規,增強全民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制觀念和質量意識。
產品質量關係到經濟的發展、企業的興衰和民眾的切身利益及一個地區的聲譽形象,各級政府必須統一認識,提高全社會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制觀念和產品質量意識。要從江澤民總書記關於“三個代表”思想的高度,認識產品質量工作的重大意義,正確處理數量和質量、局部和全局、眼前利益和長遠發展的關係,堅決克服“重發展輕規範”、“誰打假誰吃虧”的思想和地方、部門保護主義,牢固樹立“質量第一”、“以質取勝”的觀念,抓住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有利時機,發展產業優勢,提高產品檔次,適應經濟發展和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更趨激烈的國際競爭要求。要進一步開展產品質量法的宣傳教育,運用新聞媒體和各種有效的形式和方法,在全社會普及質量法律法規,宣傳執法先進典型,公開曝光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以擴大產品質量法的影響,提高生產、經營者的質量意識和廣大消費者的依法維權意識,營造全社會關注產品質量的良好社會氛圍和執法環境,為提高產品質量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二、加強企業質量基礎工作,努力提升我省產品質量層次。
各級政府要根據我省經濟結構的特點,特別是鄉鎮企業、個體私營企業數量多、規模小、分布散的狀況,結合各地實際,積極探索加強質量監管,提高產品質量的有效途徑和辦法。要制定階段性產品質量規劃,落實質量振興目標。積極推進企業質量體系認證和產品質量認證,制定健全科學先進的產品質量標準,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要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完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並通過新聞媒體定期公布產品監督抽查結果,提高產品的合格率和知名度。要加強技術基礎工作,依靠科技進步,加快產品的更新換代。要抓住質量工作的主體,加強企業的質量管理,明確企業的質量責任,建立健全企業的質量保證體系,促進我省產品質量整體水平的提高。
三、堅持整治與扶優相結合,發揮區域性產業優勢。
各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注重區域經濟的良性發展,加強對區域性規模生產的監督、引導和服務,建立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擴大對個私中小企業和區域性產品質量監測的覆蓋面。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營造優勝劣汰的質量機制,促進優勢產業的快速發展。對區域性、行業性產品質量問題,要區別情況,分類治理。對經過整治,產品質量有明顯提高,有望消除產品質量問題的,要繼續加強管理和引導,鞏固整治成果;對已有一定規模,整治後可轉化為區域性產業優勢的,要制定整治規劃,明確整治目標,限期治理;對不具備基本生產條件或屢犯不止,整治無望的,要堅決予以關停。同時要加大扶優力度,引導企業科技創新,實施名牌戰略,創立名優產品,提升產品檔次,走高科技、高附加值、高質量的發展興業之路。
四、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違法行為。
針對制售假冒偽劣活動方式從公開傳向隱蔽、場內轉向場外、固定轉向流動、城鎮轉向邊遠等新情況,各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運用產品質量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所賦予的職權,研究新的措施和建立舉報獎勵等制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違法行為,特別對關係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藥品、農資、建材、家電等的產品質量要加強經常性檢查,加大查處力度,該曝光的曝光,該追究刑事責任的堅決追究刑事責任,決不以罰代刑,姑息放縱。對以暴力抗拒執法或阻撓、妨礙執法的,公安、法務部門要及時介入,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對搞地方、部門保護主義,為制假售假者袒護開脫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五、切實加強對質量工作的領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省政府要加強領導,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理順有關部門垂直領導的管理體制。要加強部門之間協調,既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又要明確職責,防止多頭重複檢查,減輕企業負擔。要重視執法隊伍建設,充實執法人員,加強教育培訓,努力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要支持落實必要的辦案經費,凡屬於政府行為的執法監督、抽查檢測等專項活動的經費,應由政府撥款,不能向企業和社會收費。要針對質量監督部門基礎差、底子薄的實際,加大投入,儘快提高檢測和執法的裝備水平,為行政執法工作順利進行提供必要的保障。
為了鞏固這次執法檢查的成果,提高全省產品質量工作的整體水平,省人大常委會將繼續督促省人民政府進一步加強對產品質量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落實整改意見,確保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我省的全面貫徹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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