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2月25日浙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93年3月2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號公布 1993年3月2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
- 頒布時間:1993年03月02日
- 實施時間:1993年03月02日
- 頒布單位:浙江省人大常委會
1993年2月25日浙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93年3月2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號公布 1993年3月2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5.09.01 實施時間 1985.09.01 第一條 為了做好地方性法規制定工作,明確地方性法規的制定程式,根據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地方性法規是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在...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 頒布單位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3.03.02 實施時間 1993.03.02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明確地方性法規的制定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 頒布單位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3.05.12 實施時間 1993.05.12 第一條 為明確地方性法規的批准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
規章草案按照規定需要向有關機關報告的,應當在提交審議前履行報告程式。第二十五條省人民政府審議地方性法規或者規章草案時,由省人民政府法制機構或者起草單位主要負責人作說明,與草案擬確定的主要制度和措施有關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列席會議。
第一條 為了明確本市地方性法規的制定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政府法制工作,科學、合法、有序地制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結合本...
第二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修改和廢止地方性法規,適用本規定。第二章 市人民代表大會立法程式 第三條 規定本市特別重大事項的地方性法規,應當由市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第四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條 為了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規,保證地方性法規質量,使制定地方性法規工作規範化、科學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
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 第五章 地方性法規報批和公布程式 第六章 其他規定 第七章 附則 2016年1月15日紹興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的《紹興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已經2016年3月31日浙江省第...
第一條 為了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
1994年1月29日浙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根據2001年11月2日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2012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
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 第五章 地方性法規報批和公布程式 第六章 其他規定 第七章 附則 2016年2月29日溫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溫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已經2016年3月31日浙江省...
第五章 地方性法規報批和公布程式 第六章 地方性法規解釋 第七章 其他規定 第八章 附則 《金華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已於2016年2月28日經金華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八次會議通過,2016年3月31日經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 第五章 地方性法規報批和公布程式 第六章 其他規定 第七章 附則 2016年3月29日嘉興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嘉興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已經2016年5月27日浙江省第...
為了規範地方立法活動,完善地方立法程式,提高地方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浙江省地方立法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 為了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2023年6月12日省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工作規則》等有關規定,...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全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司法機關工作的監督,保障和促進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嚴格依法辦事,公正司法,根據憲法、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司法機關,是指全省各級人民法院...
《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條例》已於2021年11月25日經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11月25日 條例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
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一、對《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作出修改1.將第二十八條修改為:“本節規定的公路管理機構的許可許可權按照下列規定執行:“(一)修建鐵路、城市軌道交通、油氣管道或者道路穿跨越高速...
憲法第100條規定:“省、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和它們的常務委員會,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這次會議還對地方組織法進行了修改,規定了省會市和經國務院批准...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2011年12月13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了浙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決定上將《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第...
為了保障行政強制法的正確有效實施,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部署,經對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進行清理,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一、對下列法規中違反行政強制設定權的規定作出修改...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 (201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浙江省專利保護條例〉等十四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於2011年11月25日經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