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2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1995年6月30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 1995年7月1日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
- 頒布時間:1995年07月01日
- 實施時間:1995年07月01日
- 頒布單位:杭州市人大常委會
1995年2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1995年6月30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 1995年7月1日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 頒布單位 杭州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5.07.01 實施時間 1995.07.01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明確本市地方性法規的制定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
向市人大常委會備案。?備案審查的具體辦法,由市人大常委會另行制定。?第七章 附 則 第六十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2月15日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同時廢止。
第一條 為了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6年4月12日 條例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市的地方立法活動,完善地方立法程式,提高地方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
第一條 為了做好地方性法規制定工作,明確地方性法規的制定程式,根據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地方性法規是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在本省範圍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條例、辦法、規定、實施細則等規範性...
第九條 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的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議案,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經主任會議決定,可以交由提議案人修改補充。第十條 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的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議案,經主任會議決定提請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的,...
第一條為了規範地方性法規案和規章制定活動,完善立法程式,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和《杭州市立法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市人民政府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 頒布單位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3.05.12 實施時間 1993.05.12 第一條 為明確地方性法規的批准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
第八十二條本條例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同時廢止。 [1] 參考資料 1.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
杭州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7.08.06 實施時間 1997.08.06 杭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對本市人大常委會歷年來制定的地方性法規進行了清理、對照。其中有七件地方性...
第二十四條地方性法規或者規章草案經省人民政府有關領導同意後,提交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或者全體會議審議。規章草案按照規定需要向有關機關報告的,應當在提交審議前履行報告程式。第二十五條省人民政府審議地方性法規或者規章草案時,由省人民...
7月30日浙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杭州市環境噪聲管理條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規個別條款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1年11月26日杭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是為規範市人民政府規章的制定工作,保證規章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的辦法。檔案內容 《杭州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辦法》已經2003年8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2009年修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則。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議案、決定...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以下簡稱代表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
第二十四條地方性法規或者規章草案經省人民政府有關領導同意後,提交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或者全體會議審議。規章草案按照規定需要向有關機關報告的,應當在提交審議前履行報告程式。第二十五條省人民政府審議地方性法規或者規章草案時,由省人民...
第一條為了加強政府法制工作,科學、合法、有序地制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結合本...
歷史文化街區的申報、批准的條件與程式,依照《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的規定執行。縣(市)人民政府申報國家和省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名鎮、名村的,應當事先徵求市名城保護主管部門的意見。第十二條 未被確定為歷史文化...
根據2017年10月30日杭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2017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杭州市城鄉規劃條例〉和〈杭州市機動車駕駛員...
本規定 杭州市上城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規定 第一條 為了維護法律尊嚴,保證憲法、法律和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貫徹實施,保證法律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簡稱執法檢查)更富有成效,根據《地方組織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區...
憲法第100條規定:“省、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和它們的常務委員會,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這次會議還對地方組織法進行了修改,規定了省會市和經國務院批准...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市人民代表...
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必須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時,方能舉行。現任杭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李火林 主要職權 (一)制定和頒布地方性法規。按照我國憲法和法律規定,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
第二章 立法計畫編制和地方性法規草案起草 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 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 第五章 地方性法規報批和公布程式 第六章 地方性法規解釋 第七章 其他規定 第八章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