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級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

《河南省省級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於2021年8月25日發布。清單明確160項省級行政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涉及教育、民政、人社等22個領域。企業和民眾辦理相關事項時,無須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只需“承諾”即可辦理。這標誌著我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邁出實質步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省級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
  • 成文時間:2021年08月25日
  • 發布日期:2021年08月30日
  • 發文機關: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重要意義,制定過程,發布通知,

重要意義

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行動的具體措施,對減少證明事項、簡化行政審批、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創業、最佳化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制定過程

清單的制定借鑑了試點省市經驗做法,緊盯企業和民眾辦事創業的“難點”“堵點”,重點是與企業和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使用頻次較高、當事人獲取難度較大、行政機關容易核查的事項,特別是將戶籍管理、市場主體準營、資格考試、社會保險、法律服務等領域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行政事項時需要提交的證明事項,納入告知承諾制範圍。

發布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省級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的通知
豫政辦〔2021〕45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各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河南省省級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各地、各部門要嚴格落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有關要求,規範告知承諾制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加強事中事後核查和信用監管,強化風險防範措施。要以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為重要抓手,加快推進“放管服”改革,減輕企業和民眾負擔,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創業,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依法保障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2021年8月25日
河南省省級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省級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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