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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防範和應對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保障生態、生物和林產品質量安全,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河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等。
1.3 工作原則
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對工作堅持“科學治理、依法監管,政府主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科學處置,部門協同、信息共享”的原則。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後,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4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省範圍內發生的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預防、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工作。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省級組織指揮機制
省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指揮長由省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省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林業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省政府新聞辦、河南黃河河務局、鄭州海關、省氣象局、通信管理局、郵政管理局、民航河南監管局、河南銀保監局、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等有關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組成。
省指揮部主要職責:制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方案;建立監測預警支持系統、應急保障體系,批准發布預警公告;宣布啟動或結束應急回響,組織應急防控工作;協調、解決應急防控物資、交通、氣象、保衛、通信、人員、封鎖、救助等問題;審批指揮部辦公室或專家組提交的工作報告或評估報告等。
省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要職責:貫徹落實省指揮部安排部署,組織實施應急防控工作;現場指導並監督檢查各地、各單位應急防控工作;協調解決應急防控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建和管理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信息庫和專家庫;組織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向省政府、國家林業主管部門報告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情況及應急防控有關工作;通報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情況等有關信息;完成省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省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林業局,省林業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 省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省林業局:履行省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省發展改革委:負責預案涉及的省級基本建設項目審批並納入基本建設計畫。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無線電頻率調配,排查無線電干擾,保障應急防控所需無線電頻率。
省公安廳:協助查處有關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案件,必要時實行局部交通管制。
省民政廳:負責災後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省財政廳:負責落實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控、應急處置和災後重建等省級所需經費保障工作,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和全過程績效管理。
省自然資源廳:負責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指導城市建成區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防控工作。
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組織全省公路兩側分管範圍內的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防控工作;協調組織運力為林業有害生物應急防控提供運輸保障。
省水利廳、河南黃河河務局:負責組織系統內有關單位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防控工作。
省農業農村廳:負責組織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地農作物病蟲、有害植物除治工作。
省文化和旅遊廳:負責分管景區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防控工作。
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協調組織在防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過程中的醫療救護、傷員救治、疾病預防等工作。
省應急廳:負責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災害處置及防災減災工作。
省政府新聞辦:負責指導有關地方和部門做好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新聞媒體開展新聞報導。
鄭州海關:負責進出境林木種苗、木材和其他檢疫物的檢疫檢驗和檢疫處理工作。
省氣象局:負責為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預測預報和航空器施藥提供氣象服務。
省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通信運行企業為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工作提供通信保障。
省郵政管理局:負責對按照規定必須檢疫的植物和植物產品憑植物檢疫證書辦理承運手續。
民航河南監管局:負責協調保障使用民用航空器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工作並優先辦理相關手續。
河南銀保監局:負責監督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做好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保險理賠工作。
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組織系統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防控工作,為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工作提供鐵路運輸及緊急情況下有關人員、救援隊伍、物資裝備快速運輸保障。
2.3 專家組及其職責
省指揮部成立專家組,主要職責:對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進行調查、評估和分析;對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進行科學論證並提供諮詢;參與應急處置和現場指揮工作;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控相關科學研究;完成省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 災害等級
林業有害生物災害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3.1 特別重大(Ⅰ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
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集中連片發生的常發性病蟲害中度以上且發生面積10萬公頃以上;對人類健康構成威脅並可引發人類疾病;新傳入我省的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災害。
3.2 重大(Ⅱ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
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集中連片發生的常發性有害生物中度以上且發生面積4萬公頃以上、10萬公頃以下;在我省首次發現,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並經專家組評估可能暴發重大危害的林業有害生物災害。
3.3 較大(Ⅲ)林業有害生物災害
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範圍內集中連片發生的常發性有害生物中度以上且發生面積0.5萬公頃以上、4萬公頃以下;轄區範圍內連片發生面積超過林地面積10%。
3.4 一般(Ⅳ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
在縣(市、區)範圍內集中連片發生的常發性有害生物中度以上且發生面積0.05萬公頃以上、0.5萬公頃以下。
4 監測預警
4.1 日常監測和建立信息資料庫
4.1.1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或其所屬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機構(以下簡稱森防檢疫機構)要開展林業有害生物日常監測,逐步完善監測體系和監測網路,根據森林資源分布劃分監測區域,設立監測點,配備必要的監測儀器設備、設施和專兼職技術人員,確保及時發現林業有害生物災害。
4.1.2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森防檢疫機構要建立林業有害生物信息資料庫。主要內容:可能影響和誘發林業有害生物的溫度、濕度、降雨、風速、風向等氣象信息及人口等社會信息;主要林業有害生物種類、數量、特性、分布、潛在危險性、發生趨勢等;可能影響社會公眾健康的林業有害生物種類、藥劑類型、施藥方式、影響區域等;森林資源分布、地形地貌、交通和基礎設施情況,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及生態公益林區分布情況;應急力量的組成及其應急能力、分布,應急設施、物資的種類、數量、性能和分布,上級救援機構或相鄰地區應急資源情況;可能影響災害防控的不利因素。
4.2 信息收集、分析、報告
4.2.1 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森防檢疫機構要對收集到的林業有害生物疫情信息及時進行整理、鑑別和分析,經鑑定確認為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或外來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要立即報告同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指揮部辦公室,並在48小時內逐級審核上報省指揮部辦公室;災情緊急的,要立即報省指揮部辦公室。省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並迅速核實後要在24小時內報省指揮部。
4.2.2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病死樹和其他異常現象,應當及時向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報告。接到報告後,林業主管部門或其所屬森防檢疫機構要迅速派專人赴發生現場進行調查取樣和監控。對取得的林業有害生物樣本,要立即送縣級或市級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和鑑定;縣、市級林業主管部門無法確認和鑑定的,送省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和鑑定;省林業主管部門無法確認和鑑定的,送國家林業有害生物檢驗鑑定中心鑑定。
4.2.3 各級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信息報告制度,設立並公布接警電話和電子信箱。
4.3 預警級別
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預警從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4個預警級別。
4.4 預警發布
Ⅰ級預警信息由省指揮部提出,報請省政府同意後發布。
Ⅱ級預警信息由省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報省指揮部同意後發布。
Ⅲ級預警信息由災害發生地市級指揮部發布。
Ⅳ級預警信息由災害發生地縣級指揮部發布。
5 應急回響
5.1 接警報告
各級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林業有害生物信息報告後,要認真做好記錄。記錄內容包括:發生時間、地點、災害種類、發生面積、受害情況、報警人員及其聯繫方式等,並及時向上一級指揮部報告。
5.2 先期處置
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後,相關地方要立即對災害進行綜合評估,對其類型、性質、影響面及嚴重程度作出初步判斷,採取防控措施進行先期處置,並將災害的發展趨勢、處理情況、突出問題和建議及時報告上一級指揮部。
5.3 分級回響
5.31 Ⅰ級回響。特別重大(Ⅰ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後,省指揮部報經省政府同意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統一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1.立即組織專家組成員進行會商,分析研判災害發生形勢,提出處置意見。
2.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專家組,組織、協調相關地方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省指揮部及時召開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4.災害發生地市、縣級指揮部立即部署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災情蔓延。
5.各級指揮部辦公室加強應急值守,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應急回響期間,實行日報告制度,及時將工作情況上報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指揮部辦公室,緊急情況及時報告。
5.3.2 Ⅱ級回響。重大(Ⅱ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後,省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統一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1.立即組織專家組成員進行會商,分析研判災害發生形勢,提出處置意見。
2.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專家組,組織、協調相關地方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省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召開聯席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4.災害發生地市、縣級指揮部立即部署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災情蔓延。
5.各級指揮部辦公室加強應急值守,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應急回響期間,實行雙日報告制度,及時將工作情況上報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指揮部辦公室,緊急情況及時報告。
5.3.3 Ⅲ級回響。發生較大(Ⅲ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時,由災害發生地市級指揮部報經本級政府同意後,立即啟動本地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動員部署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災情蔓延。有關情況及時上報本級政府和省指揮部辦公室。
5.3.4 Ⅳ級回響。發生一般(Ⅳ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時,由災害發生地縣級指揮部報經本級政府同意後,立即啟動本地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動員部署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災情蔓延。有關情況及時上報市、縣級政府和省指揮部辦公室。
5.4 擴大應急
應急回響過程中,指揮部認定事態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趨勢時,要及時向上級指揮部報告,請求支援,擴大應急。需要國家提供援助的,由省政府上報國務院及相關部委,請求支援。
5.5 信息發布
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後,災害發生地指揮部要及時通過主流媒體向社會發布災害信息。發布外來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信息時,按照管理許可權分別報請省政府、國家林業主管部門審核。
5.6 應急終止
各級指揮部辦公室要組織專家組進行綜合評估,在確認林業有害生物災害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解除後,及時提出結束應急回響的建議,報指揮部批准。必要時通過主流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訊息。
6 後期處置
6.1 調查總結
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結束後,災害發生地指揮部要及時、準確地查清災害發生原因和責任,總結教訓,提出防範和改進措施並及時報上一級指揮部。
6.2 恢復重建
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結束後,災害發生地政府要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恢復重建計畫,開展災後補救和恢復生產工作。
7 保障措施
7.1 資金保障
根據《河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要求,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籌措安排本級應負擔的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所需經費。
7.2 裝備保障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救援物資儲備庫,支持各級森防檢疫機構配備相應的檢疫、監測設備和防治器械。裝備管理單位要切實加強設備維護、保養,確保裝備性能完好,保證應急需要。
7.3 隊伍保障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根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需要,建立健全各級森防檢疫機構,培訓專兼職技術人員,建立高素質的疫情監測、數據分析、風險評估等專業管理和技術服務隊伍。同時,組建快速、高效、機動性強的防治專業隊,併合理劃分先期處置隊伍、後續處置隊伍、增援隊伍,制定應急隊伍調遣預案。
7.4 技術保障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森防檢疫機構要及時了解和掌握國內外林業有害生物發生、防治信息,對潛在危險性有害生物進行超前研究,制定專項防治技術方案,為應急指揮決策提供技術支持。屬國外新傳入林業有害生物,國內缺少防治對策時,可申請國際援助或到國外學習防治技術。
8 預案演練
各級指揮部辦公室要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控實戰演練,提高指揮部及森防檢疫機構的快速反應能力和綜合控災技能。演習內容包括應急聯動、緊急集結、快速反應、協同配合、現場防控、後期處置等。
9 責任獎懲
各級政府對在處置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處置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中,未能依照本預案規定履行職責、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和不良社會後果的單位和個人,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 附則
10.1 預案制定
本應急預案由省指揮部制定,並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及有關法律法規適時修訂。
10. 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豫政辦〔2006〕66號)同時廢止。
解讀
林業有害生物災害被稱為不冒煙的森林火災。為有效防範和應對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保障生態、生物和林產品質量安全,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近日印發《河南省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提出,林業有害生物災害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針對不同的災害等級,《應急預案》提出了相應的應急回響等級。在發生特別重大(Ⅰ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時,省指揮部報經省政府同意後,立即啟動Ⅰ級回響應急預案;在發生重大(Ⅱ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時,省指揮部立即啟動Ⅱ級回響應急預案;在發生較大(Ⅲ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時,由災害發生地市級指揮部報經本級政府同意後,立即啟動本地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即 Ⅲ級回響。在發生一般(Ⅳ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時,由災害發生地縣級指揮部報經本級政府同意後,立即啟動本地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即Ⅳ級回響。
如何做到實時監測?《應急預案》提出,開展林業有害生物日常監測,建立信息資料庫,確保及時發現林業有害生物災害;建立林業有害生物信息資料庫;對收集到的林業有害生物疫情信息及時進行整理、鑑別和分析,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病死樹和其他異常現象時,應當及時向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報告。
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預警級別如何劃分?《應急預案》提出,從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4個預警級別。其中,Ⅰ級預警信息由省指揮部提出,報請省政府同意後發布。Ⅱ級預警信息由省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報省指揮部同意後發布。Ⅲ級預警信息由災害發生地市級指揮部發布。Ⅳ級預警信息由災害發生地縣級指揮部發布。
據悉,《河南省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自2022年3月11日實施,《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豫政辦〔2006〕66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