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

《西安市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國家林業局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林業和草原主要災害種類及其分級(試行)》《陝西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條例》《陝西省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西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規定製定的預案。由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3年4月10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
  • 印發機關: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23年4月10日
  • 發文字號:市政辦函〔2023〕46號
印發信息,預案全文,

印發信息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市政辦函〔2023〕46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2010年7月30日印發的《西安市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市政辦發〔2010〕147號)同時廢止。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4月10日

預案全文

西安市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指示精神,規範全市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管理,防範林業有害生物的傳播,建立健全高效的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最大限度減少對生態環境和國民經濟發展的影響,保護森林草原資源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國家林業局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林業和草原主要災害種類及其分級(試行)》《陝西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條例》《陝西省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西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西安市行政轄區內發生的重大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身體健康和維護生態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輕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2)預防為主,防控結合。建立健全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監測預警、檢疫御災和防控減災體系,堅持預防為主,常抓不懈,認真做好應對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準備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應急處置機制。相關部門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
(4)快速反應,科學控災。建立完善應對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監測和快速反應機制,做到準確監測、及時預報、快速反應,充分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手段控制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蔓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及時應對。
(5)整合資源,共享信息。在充分整合各種防災減災應急資源的基礎上,建設有關設施,購置應急處置物資,建立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信息交流制度,實現信息共享,開展聯防聯治。
1.5災害分級
按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種類、性質、危害面積、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將其劃分為特別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Ⅰ級)、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Ⅱ級)、較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Ⅲ級)、一般林業有害生物災害(Ⅳ級)四個等級。
2組織指揮體系
2.1組織指揮機構
市政府成立市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控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全市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市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林業局局長擔任。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包括市林業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水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委軍民融合辦、西安警備區等單位。
2.2市指揮部辦公室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林業局分管副局長兼任。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市指揮部的安排部署,組織實施應急防控工作;指導並監督檢查各區縣、開發區、各單位應急防控工作;履行應急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組建和管理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信息庫和專家庫;提出啟動、停止應急預案的建議;向市政府和省林業局報告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情況及應急防控有關工作;通報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情況等信息;組織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和宣傳培訓等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市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林業局:履行市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編制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及防治技術方案,組織開展全市重大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監測普查、預測預報、檢疫封鎖、疫情防治和違法處罰等工作。
市發改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項目申報和審批,配合抓好林業有害生物防控體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市財政局: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負責籌措安排本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所需經費及政策性保險補貼資金。
市公安局:組織協調災害發生地公安部門維護疫情發生區域的社會治安秩序,協助林業主管部門查處檢疫違法案件,對疫情發生區域進行封鎖,配合檢疫部門對出入疫情發生區域的車輛進行檢疫檢查。
市生態環境局:配合林業主管部門落實林業有害生物處置措施。
市應急管理局:參與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災害處置工作,依法參與林業有害生物事故調查評估工作。
市住建局:配合林業主管部門監督所管轄的項目建設單位使用具有林業植物檢疫機構出具的《植物檢疫證書》的綠化苗木和木質材料,並主動報當地檢疫機構復檢;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從疫區調入綠化花卉苗木和木質材料,配合做好所管轄領域林業植物檢疫檢查。
市城管局:協調指導區縣(開發區)城市建成區公園綠地、綠化景觀等公共綠地的林業有害生物監測普查、災害防治工作。
市交通局:監督所管轄的項目建設單位使用具有林業植物檢疫機構出具的《植物檢疫證書》的綠化苗木和木質材料,並主動報當地檢疫機構復檢;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從疫區調入綠化苗木和木質材料。
市郵政管理局:負責指導督促郵政寄遞等行業單位,在承運、寄遞林業植物及其製品時,配合林業部門查驗《植物檢疫證書》。
市水務局:指導督促區縣(開發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監督項目建設單位在轄區河道管理範圍內使用具有林業植物檢疫機構出具的《植物檢疫證書》的綠化苗木和木質材料,並主動報當地檢疫機構復檢。
市市場監管局:配合林業主管部門做好涉木企業的檢疫登記和檢疫監督檢查。
市委軍民融合辦:協調軍工單位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配合林業主管部門做好林業有害生物檢疫封鎖、監測調查和疫情除治工作。
西安警備區:協調西安各駐軍單位做好軍事管理區的林業有害生物監測工作,發現林木異常枯死情況及時通報當地林業主管部門;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從疫區調入綠化苗木和木質材料,配合做好林業植物檢疫檢查;涉木產品使用後,在當地林業植物檢疫機構的指導和監管下進行除害處理,做好林業有害生物疫情防治工作。
2.4除治組織
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原則上由災害發生地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我市行政區內發生特別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Ⅰ級)和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Ⅱ級)時,由市指揮部辦公室報請省指揮部辦公室指導除治,市林業局及發生地區縣(開發區)具體負責除治工作;發生較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Ⅲ級)時,由市林業局指導,發生地區縣(開發區)具體負責除治工作;一般林業有害生物災害(Ⅳ級)由區縣(開發區)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管理、除治。
2.5專家組
市指揮部設立專家組,專家組成員從全市應急專家庫中選取,主要負責對全市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控提供法律法規、政策、技術諮詢與建議。
3監測預警
3.1日常監測
市、區縣(開發區)林業主管部門要開展林業有害生物日常監測,完善監測體系和監測網路,根據森林資源分布劃分監測區域,設立監測點,配備必要的監測儀器設備、設施和專兼職技術人員,確保及時發現林業有害生物災害。
3.2建立信息資料庫
市、區縣(開發區)林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林業有害生物數據信息庫。內容包括:
(1)主要林業有害生物種類、數量、特性、分布、潛在危險性、發生趨勢、傳播擴散方式等;
(2)可能影響社會公眾健康的林業有害生物種類、防治藥劑類型、施藥方式、處置方式、影響區域等;
(3)森林資源分布、地形地貌、交通和基礎設施情況,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及生態公益林區分布情況;
(4)可能影響和誘發林業有害生物發生的溫度、濕度、降雨等氣象信息及人口等社會信息;
(5)應急力量的組成及分布,包括應急隊伍,應急設施,應急物資的種類、數量、性能和分布,相鄰地區應急資源情況等;
(6)其他可能影響災害防控的不利因素。
3.3信息收集、分析、報告
3.3.1市、區縣(開發區)林業主管部門要對收集到的林業有害生物疫情信息及時進行整理、鑑別和分析,經鑑定確認為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或外來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要立即報告同級人民政府,並在24小時內審核上報市林業局;災情緊急的,立即報市林業局。市林業局接到報告後迅速組織專家核實,並在24小時內同時向市政府和省林業主管部門報告。
3.3.2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林木異常枯死和其他異常現象,應當及時向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報告。接到報告後,林業主管部門應當迅速派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取樣和監控。對取得的林業有害生物樣本,立即送區縣級或市級林業主管部門進行確認和鑑定;區縣、市級林業主管部門無法確認和鑑定的,送西安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或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進行確認和鑑定;仍無法確認和鑑定的,送全國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檢驗鑑定技術培訓中心進行鑑定。
3.3.3市、區縣(開發區)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定期開展林業有害生物專項普查,準確掌握相關信息數據,對重點生態區位開展預防性防治,降低林業有害生物成災風險。
3.3.4市、區縣(開發區)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信息報告制度,設立並公布接警電話和電子信箱。
3.4預警
市、區縣(開發區)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可能引發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警示信息後,要對災害的發生、發展趨勢和危害程度進行分析,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預警建議,並迅速通知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採取行動,防止疫情的發生和事態進一步擴大。
3.4.1預警發布
市行政區內發生特別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Ⅰ級)和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Ⅱ級),由市指揮部辦公室報請省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預警;發生較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Ⅲ級),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預警;發生一般林業有害生物災害(Ⅳ級),由區縣(開發區)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預警。
3.4.2預警內容
包括林業有害生物種類、預警級別、預警區域、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採取的措施和預警發布機關等。
3.4.3預警措施
預警發布後,市、區縣(開發區)指揮部辦公室採取下列措施,開展應對工作:
(1)向成員單位通報災害發生情況,督促各成員單位做好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對準備工作;
(2)對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情況進行現場調查,依情況加大事發地周邊地區監測力度,增設監測點和監測人員;
(3)組織專家組對可能發生的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進行分析,提出相應對策;
(4)檢查應急處置所需的藥劑、藥械,做好防治準備工作;
(5)組織力量進行預防,爭取控制災害,減少發生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可能性;
(6)對災害發生原因開展調查,並對預防工作進行評估,積極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3.4.4預警的發布、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由預警發布主體通過廣播、電視、網路、報刊、微信公眾號、宣傳車等方式向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
4應急回響
4.1接警報告
區縣(開發區)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信息報告後,及時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時間、地點、災害種類、發生面積、受害情況、報警人員及其聯繫方式等。
4.2先期處置
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後,區縣(開發區)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對災情進行綜合評估,對其類型、性質、影響面積及嚴重程度做出初步判斷,採取措施進行先期處置,並將災害的發展趨勢、處置情況、突出問題和建議及時上報市指揮部辦公室。
4.3應急回響
市級回響由低到高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4個回響等級。依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級別,啟動相應級別的市級回響。
4.3.1Ⅳ級回響
一般林業有害生物災害(Ⅳ級)發生後,由發生地區縣(開發區)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市林業局視情派出工作組赴災害發生地指導處置工作。
4.3.2Ⅲ級回響
較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Ⅲ級)發生後,市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以下工作:
(1)派出工作組,加強對災害發生地防治工作的指導,根據災害處置需要調配防治藥劑和藥械用於災害防治;
(2)指導、協調災害發生地區縣(開發區)指揮部開展除治工作,與相鄰區區縣(開發區)開展聯防聯治工作,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災情蔓延;
(3)密切關注災害發生和發展趨勢,隨時掌握災害發生地防治進展情況;
(4)組織在全市範圍內對發生的有害生物災害種類開展專項調查,防範危害。
4.3.3Ⅱ級回響
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Ⅱ級)發生後,市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以下工作:
(1)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省指揮部辦公室,並在省指揮部指導下,做好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立即組織專家趕赴現場,了解災情發生情況,分析研判災害發生形勢,確定災情危害程度,提出處置意見;
(3)全面了解災害發生地先期處置情況,根據災情嚴重程度,及時召開會議決策有關重大事項。
(4)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5)及時向市政府、省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3.4Ⅰ級回響
特別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Ⅰ級)發生後,市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Ⅱ級回響的基礎上做好以下工作:
(1)由市指揮部報請省政府或省指揮部統一部署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省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2)在省指揮部指導下,報經市政府同意後在全市範圍內進行廣泛動員,調集相關後備力量開展應急防控;
(3)及時收集分析輿情,做好災情信息發布、防治宣傳報導及輿論引導工作。
4.4應急值守
市級應急回響啟動後,市指揮部辦公室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處理災情信息。
4.5回響升級
應急回響過程中,區縣(開發區)指揮部認定事態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趨勢時,要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請求支援,提升回響級別。
4.6信息發布
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後,災害發生地區縣(開發區)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通過主流媒體向社會發布災害信息。發布外來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信息時,按照管理許可權逐級上報審核。
4.7回響終止
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對災害處置效果進行綜合評估,確認災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解除後,及時提出結束應急回響的建議,報市指揮部批准。必要時,通過主流媒體向社會發布回響終止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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