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橋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執法局

西安市灞橋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執法局

西安市灞橋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執法局是西安市灞橋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灞橋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執法局
  • 成立時間:2019年2月28日
  • 辦公地址:西安市灞橋區紡一路809號 
  • 所屬部門: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正式成立,機構簡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措施和相關制度。擬訂全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省、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牽頭組織相關部門編制我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級規劃,協調督促各相關部門編制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綜合協調各類規劃銜接工作。
(三)負責貫徹落實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域內產業和建設項目準入制度,對產業和建設項目進行準入初審。負責牽頭建立跨部門項目聯審機制。督促區級相關部門和街道落實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對保護區域內拍攝電影、電視、廣告和音像資料或者舉辦其他大型活動進行監督。
(四)負責牽頭組織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綜合治理、生態修復工作。負責做好秦嶺生態環境植被保護、水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具體工作任務。按照有關要求負責設定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域標誌、標識和保護設施。
(五)負責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擬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工作制度和執法事項清單並組織實施。受相關部門委託或經批准相對集中履行有關行政處罰權。依法查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域內違規建設和破壞生態環境行為。
(六)負責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日常巡查工作。負責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平台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區級相關部門、街道開展聯合執法、跨區域執法。負責組織協調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較大案件、跨區域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部門派駐參與聯合執法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區級相關部門、街道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巡查和執法工作。
(七)負責建立健全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網路化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秦嶺生態環境保護信息監控平台的建設和管理,推進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數據信息共享。
(八)參與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域內重大事項決策,統籌協調推進相關工作落實。
(九)負責組織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培訓,牽頭組織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議。
(十)負責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資金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一)負責對區級相關部門和街道履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職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十二)負責林業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林業管理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林業管理方面的辦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林業、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濕地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
(十三)負責森林、濕地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森林、濕地、荒漠等動態監測和評價。負責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和監督管理,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物獵捕、馴養繁殖和野生植物採集、培植以及經營利用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十五)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全區集體林權制度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負責監督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負責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負責基層林業基本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林產業質量監督。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林業資金和國有資產。負責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
(十六)指導、監督協調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十七)負責落實林業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八)推動林業領域科技發展和對外交流合作。組織擬訂並實施林業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畫。貫徹執行有關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開展林業領域對外交流合作,組織協調有關對外合作條約、協定在全區的履行工作,參與處理涉外林業領域事務。
(十九)負責保障全區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有關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水務發展規劃和措施,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戰略規劃及重要流域(區域)水務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務規劃。
(二十)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全市和跨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配合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負責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負責全區農村供水工作,協調城市供水工作。
(二十一)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的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區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提出區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二十二)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區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全區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負責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二十三)負責全區節約用水工作。貫徹執行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全區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執行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二十四)負責農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再生水利用及污泥處置的相關工作。
(二十五)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組織指導重要河流、水庫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負責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二十六)負責推進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組織協調、調度督導和檢查考核等工作。承擔區河湖長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七)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全區重大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貫徹執行水利工程建設有關政策、制度。指導水利建設市場分級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二十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區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區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及監測。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二十九)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節水灌溉有關工作。負責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三十)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水事糾紛,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
(三十一)開展水利科技工作。組織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交流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貫徹執行相關技術標準、規程規範。
(三十二)負責落實水務行業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三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四)職能轉變。
1.區秦嶺保護執法局加強對秦嶺保護執法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堅持依法依規保護秦嶺生態環境。建立健全全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基本制度。二是加強監督考核力度。完善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考核辦法,提高對區級相關部門和沿山街道履行職能情況的督查頻次。三是構建信息化監管體系。建立健全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網路化管理制度,加快建設信息化監管平台,提升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強日常巡查和綜合執法工作。建立健全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制度,建立跨部門聯合巡查和綜合執法機制,推進執法信息互通,督促協調各部門和街道共同做好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巡查執法工作。
2.區秦嶺保護執法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三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應急管理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區秦嶺保護執法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森林火災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必要時,區秦嶺保護執法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街道(園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預案編制,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配合中、省、市特別重大和重大以及較大災害指揮部有關工作,按照相關規定,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森林火災、水旱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秦嶺保護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灞橋分局、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制定各項工作制度,督促檢查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牽頭組織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信息、後勤服務和安全生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局屬單位水利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等工作;指導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二)秦嶺保護和林業科(區委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
負責綜合協調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牽頭建立健全全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基本制度,貫徹執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政策;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推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落實;負責發布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公告和相關信息;參與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域內重大事項決策,統籌協調推進相關工作落實;承擔區委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負責擬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治理、生態修復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秦嶺生態環境植被保護、水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工作;負責貫徹落實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域內產業和建設項目準入制度,對產業和建設項目進行準入初審;負責牽頭建立跨部門項目聯審機制;督促區級相關部門和街道落實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對保護區域內拍攝電影、電視、廣告和音像資料或者舉辦其他大型活動進行監督;負責相關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級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協調各相關部門制定本行業涉及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綜合協調涉及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各類規劃的銜接;負責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資金的使用管理;負責對區級有關部門和街道落實中省市區關於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履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職能情況進行督查;負責對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履職不力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約談;負責擬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任務,開展目標責任考核工作;負責建立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網路化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完善秦嶺生態環境保護信息監控平台,推進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數據信息共享;負責組織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技術和裝備的引進套用工作;負責設定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域標誌、標識和保護設施;擬訂全區林業管理方面的辦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和實施各項林業重點工程造林項目,指導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貫徹執行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退耕還林工程及後續產業項目管理;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負責林業科技和古樹名木保護工作;負責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林地管理相關工作;指導有關基層森林資源管護機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濕地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負責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和監督管理,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物獵捕、馴養繁殖和野生植物採集、培植以及經營利用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擬訂全區集體林權制度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負責監督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負責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負責基層林業基本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林產業質量監督;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推動林業領域科技發展,組織擬訂並實施林業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畫;貫徹執行有關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開展林業領域對外交流合作,組織協調有關對外合作條約、協定在全區的履行工作,參與處理涉外林業領域事務;負責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林業資金和國有資產;指導、監督協調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負責落實林業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植樹造林等方面的普法宣傳和教育培訓,引導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承辦涉秦嶺、林類行政應訴等工作。
(三)執法監督科
負責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擬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工作制度和執法事項清單並組織實施;受相關部門委託或經批准相對集中履行有關行政處罰權;依法查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域內違規建設和破壞生態環境行為;負責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日常巡查工作;負責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平台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區級相關部門、街道開展聯合執法、跨區域執法;負責組織協調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較大案件、跨區域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部門派駐參與聯合執法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區級相關部門、街道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巡查和執法工作。
(四)水務管理科
組織編制水務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組織編制、審核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負責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實施中、省、市、區水利建設投資計畫,組織編制區級水利建設投資年度計畫;組織開展區級以上水利投資項目實施後評價和績效評價工作;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水務行業綜合統計工作;指導水利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承擔綜合性水利改革方面工作;組織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交流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等建議;負責中、省、市下達我區的水利建設項目資金稽查工作;負責我區水利投資項目稽查工作;負責水利建設項目資金監管;貫徹執行水務工作政策措施;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負責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做好水量分配、水資源調度工作,負責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工作;負責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負責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負責水利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水事糾紛,組織查處涉水違法事件;負責全區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指導水利工程運行和水利設施管理、保護及綜合利用;負責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指導河流乾堤、重要病險水庫、重要水閘的除險加固;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區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組織開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節水灌溉有關工作;負責全區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負責全區農村水電行業行政管理工作;承擔全區農村水電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和國家補助項目的實施;負責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和協調實施全區水利扶貧脫貧工作;負責全區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監督管理和監測評價;組織編制全區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土保持規劃實施考核評估工作;負責全區水土保持監測網路建設管理和信息化工作,組織全區水土流失調查、監測;指導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實施;承擔全區水土保持恢復治理項目的實施和監管;組織實施相關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及污泥處置的規劃、計畫、方案,監督實施行業管理制度;監督全區供水行業的服務質量和應急保障工作;擬訂節約用水辦法,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指導計畫用水、節約用水;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畫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全區重要河湖、水庫、灘涂、河口的開發、治理和保護;負責編制主要河流、排洪渠道的治理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負責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負責區級水務行政效能革命、提升和改善營商環境工作;負責協調做好區級水務政務服務和公共服務事項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水務改革事項;負責開展水務方面的普法工作;承辦涉水類行政應訴等工作。

正式成立

2019年2月28日,西安市灞橋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執法局掛牌成立。

機構簡介

組建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執法局。將相關部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和執法職責,區農林局除森林、濕地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有關森林防火外的其他林業管理職責,區水務局除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外的其他職責整合,組建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執法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區林業局、區水務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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