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

西安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負責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以西安市生態環境局的名義依法統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

機構設定,

機構設定

(一)綜合大隊
負責機要、人事、財務、國有資產等各項行政事務;負責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指揮調度、標準化建設、業務培訓、稽查、考核等工作;負責法制、宣傳、信息公開等工作;組織實施環境監管“雙隨機一公開”制度。
(二)執法一大隊
承擔水、土壤、自然保護地、飲用水水源地等生態環境領域的行政執法工作和專項執法檢查,查處跨區域、跨流域和具有較大影響以及複雜疑難案件;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修編、安全隱患排查、應急演練、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執法二大隊
承擔大氣、固體廢物、噪聲、核與輻射安全等生態環境領域的行政執法工作和專項執法檢查,查處跨區域、跨流域和具有較大影響以及複雜疑難案件;負責生態環境污染信訪投訴的轉辦、督辦等工作;負責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信息化建設;按照許可權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
(四)執法三大隊
負責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的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對車輛大戶單位集中停放地開展執法檢查;負責對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檢驗機構的排放檢測行為進行執法檢查;聯合相關市級部門對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銷售、註冊登記、使用等環節進行執法檢查;負責全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數據的匯總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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