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縣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執法局

周至縣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執法局

周至縣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執法局為周至縣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至縣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執法局
  • 所屬地區:周至縣
  • 所屬部門:周至縣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牽頭建立全縣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基本制度;貫徹執行有關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牽頭擬訂全縣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起草涉及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的草案。
(二)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根據省、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編制我縣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縣級規劃,協調督促各相關部門編制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綜合協調各類規劃銜接工作。
(三)負責貫徹落實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域內產業和建設項目準入制度,並進行準入初審;負責牽頭建立跨部門項目聯審機制;督促縣級相關部門和鎮(街)落實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對保護區域內拍攝電影、電視、廣告和音像資料或舉辦其他大型活動進行監督。
(四)負責牽頭組織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綜合治理、生態修復工作;負責擬定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措施,指導監督縣級相關部門和鎮(街)做好秦嶺植被保護、水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具體工作;負責設定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域標誌、標識和保護設施。
(五)負責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擬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工作制度和執法事項清單並組織實施;受相關部門委託或經批准相對集中履行有關行政處罰權;依法查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域內違規建設和破壞生態環境行為。
(六)負責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日常巡查工作;負責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平台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縣級相關部門、鎮(街)開展聯合執法、跨區域執法;負責組織協調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較大案件、跨區域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部門派駐參與聯合執法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指導縣級相關部門、鎮(街)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巡查和執法工作。
(七)負責建立健全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網路化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秦嶺生態環境保護信息監控平台的建設和管理,推進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數據信息共享。
(八)參與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內重大事項決策,統籌協調推進相關工作落實。
(九)負責組織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培訓,牽頭組織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議。
(十)負責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資金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一)負責對縣級相關部門和鎮(街)履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職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十二)負責林業管理工作。擬訂全縣造林綠化計畫,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負責林木種苗的管理;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森林、濕地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森林、濕地、荒漠等動態監測和評價;負責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管理;負責全縣林業行政處罰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和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十五)負責推進全縣林業改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政府關於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指導全縣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退耕還林工作及其後續產業項目管理;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林業資產和國有資產。
(十六)制定全縣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監督林產品質量。
(十七)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八)推動林業領域科技發展。組織開展林業領域對外交流合作;組織擬訂並實施林業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和計畫;組織協調有關對外合作條約、協定在全縣的履行工作,參與涉外林業領域事務。
(十九)負責林業保護區的監督管理。依法指導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二十)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監督、協調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二十一)負責黑河珍稀水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和黑河多鱗鏟頜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管理工作。
(二十二)負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四)職能轉變。縣秦嶺保護局加強對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堅持依法依規保護秦嶺。建立健全全縣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基本制度。二是加強監督考核力度。完善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考核辦法,提高對縣級相關部門及沿山和山區鎮履行職能情況的督查頻次。三是構建信息化監管體系。建立健全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網路化管理制度,加快建設信息化監管平台,提升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強日常巡查和綜合執法工作。建立健全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制度,建立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推進執法信息互通,督促協調各部門和鎮(街)共同做好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巡查執法工作。
(二十五)關於森林防火撲救方面職責
負責組織編制全縣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全縣森林和草原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承擔森林火災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二十六)相關職責分工。縣秦嶺保護局行政審批及其關聯事項劃轉至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後,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實施標準化審核;縣秦嶺保護局提供審批標準,同時負責事中事後監管。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秦嶺保護局建立審管互動和信息雙向反饋機制,確保審批和監管無縫對接。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創衛、計畫生育、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工作;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工會、婦聯、創文、宣傳等工作。
(二)綜合協調科(縣委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牽頭建立健全全縣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基本制度,組織擬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政策;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推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落實;負責發布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公告和相關信息;承擔縣委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植樹造林科(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擬定全縣林業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負責全縣造林和營林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和實施各項林業重點工程造林項目,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全縣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擬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負責退耕還林及後續產業項目的管理和實施;開展全縣古樹名木管理工作;擬訂全縣林業專業技術人才及林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負責全縣農田林網和村屯綠化建設的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造林綠化目標考核工作。
(四)計畫財務科。負責組織編制林業發展及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縣級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協調各相關部門制定本行業涉及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綜合協調各涉及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各類規劃的銜接;擬訂全縣林業重點工程營造林生產計畫和秦嶺生態建設發展計畫,擬訂固定資產投資建議計畫;負責各項林業、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資金及縣級林業基金的使用管理;指導鎮(街)育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組織編制、申報和審查全縣林業生產、秦嶺保護、基本建設的規劃、計畫及基本建設重點項目設計方案;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的財務、審計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信息統計和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林業經濟目標考核工作。
(五)生態保護科。負責擬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治理、生態修復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縣級相關部門和鎮(街)開展秦嶺生態環境植被保護、水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工作;負責貫徹落實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域內產業和建設項目準入制度,對產業和建設項目進行準入初審;負責牽頭建立跨部門項目聯審機制;督促縣級相關部門和鎮(街)落實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對保護區域內拍攝電影、電視、廣告和音像資料或者舉辦其他大型活動進行監督;負責建立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格線化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完善秦嶺生態環境保護信息監控平台、推進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數據信息共享;負責設定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域標誌、標識和保護設施;負責黑河珍稀水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和黑河多鱗鏟頜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管理。
(六)林業改革和產業發展科。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工作;承擔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實;擬訂全縣林業改革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指導全縣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擬訂全縣苗木花卉、經濟林、森林旅遊、林下經濟等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苗木花卉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負責經濟林、森林旅遊、林下經濟等產業的開發、技術推廣、產品質量監督工作;負責林木種苗的管理;組織全縣林產品推介交易會;負責苗木花卉特色產業年度生產任務下達和目標考核工作;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全縣林業科技機構及林業技術推廣體系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林產品質量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工作。
(七)森林資源管理科。擬訂全縣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木材經營加工管理工作;負責林地有關管理工作;草擬全縣林業地方性政策規章草案;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協調行政執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縣天然林資源保護管理工作;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和監督管理,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物獵捕、馴養繁殖和野生植物採集、培植以及經營利用;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負責濕地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負責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負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八)法規宣傳和執法督查科。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擬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工作制度和執法事項清單並組織實施;受相關部門委託或經批准相對集中履行有關行政處罰權;依法查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域內違規建設和破壞生態環境行為;負責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日常巡查工作;負責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平台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縣級相關部門、鎮(街)開展聯合執法、跨區域執法;負責組織協調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較大案件、跨區域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部門派駐參與聯合執法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指導縣級相關部門、鎮(街)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巡查和執法工作;負責對縣級有關部門、鎮(街)落實中省市縣關於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履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職能情況進行督查;負責擬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任務,開展目標責任考核工作;負責環境保護的林業目標考核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培訓,引導社會各界力量參與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縣森林公安分局
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依法查處和辦理破壞森林資源、濕地、野生動物的刑事案件;負責全縣森林公安機關的裝備建設和警用器械的管理;負責縣秦嶺保護局及機關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縣秦嶺保護局社會維穩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防火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張峰力 周至縣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執法局 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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