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預案

《河北省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河北省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預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組織實施。2006年6月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河北省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預案》(冀政辦〔2006〕11號)同時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預案
  • 頒布時間:2020年8月10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日期,全文,解讀,

發布日期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河北省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2020年08月10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河北省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河北省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預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組織實施。2006年6月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河北省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預案》(冀政辦〔2006〕11號)同時廢止。

全文

河北省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為加強和規範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事件(以下簡稱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應急管理,切實有效預防和控制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傳播、危害,最大限度減少損失,保障全省林業和草原生態安全。
  (二)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植物檢疫條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全國草原蟲災應急防治預案》《突發林業有害生物事件處置辦法》《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概念與分級。
  1.概念。
  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指影響森林、林木、林木種子以及草原植被、草種等正常生長發育並造成嚴重損失的病、蟲、雜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外來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指原產於國(境)外,傳入我國後已經影響森林、林木、林木種子以及草原植被、草種等正常生長發育並造成嚴重損失的病、蟲、雜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國家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指在我國境內局部地區發生,危險性大,能隨植物及其產品傳播,由國務院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發布禁止傳播的林業有害生物。
  省補充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指在省內局部地區發生,危險性大,能隨植物及其產品傳播,由省林業和草原局公布的禁止傳播的林業有害生物。
  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指發生暴發性、危險性或大面積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危害,對林業、草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的緊急事件。具體是:(1)從國(境)外新傳入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的;(2)新發生國家或省補充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的;(3)突發非檢疫性林業有害生物導致葉部或枝幹嚴重受害大面積連片成災的;(4)發生大面積鼠、蟲災害嚴重危害草原的。
  2.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分級。根據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種類、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將突發有害生物事件劃分為四個等級:
  (1)特別重大突發有害生物事件。從國(境)外新傳入林業有害生物,造成林木重大災害,且有進一步擴大蔓延趨勢的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省內發生草原蟲害,造成50%以上或2000萬畝以上草原受災且密度達到防治標準兩倍以上;或國(境)外新傳入的遷飛性較強、密度較高的有害生物;或發生同一種類鼠害造成全省50%以上或2000萬畝以上草原受災且密度達到防治標準兩倍以上的突發有害生物事件。國務院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2)重大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省內首次發生國家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直接造成林木死亡且集中連片成災面積1000畝以上;或首次發生省補充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造成林木死亡且集中連片成災面積2萬畝以上的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省內發生草原蟲害或同一種類鼠害,造成全省30%以上或1200萬畝以上草原受災且密度達到防治標準兩倍以上的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省林業和草原局認定的其他情形。
  (3)較大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省內首次發生國家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直接造成林木死亡且集中連片成災面積500畝以上;或首次發生省補充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造成林木死亡且集中連片成災面積1萬畝以上的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突發非檢疫性有害生物造成林木葉部受害且連片成災面積45萬畝以上;或造成林木枝幹受害且連片成災面積4.5萬畝以上的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省內發生草原蟲害或同一種類鼠害,造成1200萬畝以上草原連片成災且密度達到防治標準;或者全省20%以上或800萬畝以上草原受災且密度達到防治標準兩倍以上的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省林業和草原局認定的其他情形。
  (4)一般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省內首次發生國家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直接造成林木死亡且集中連片成災面積50畝以上;或首次發生省補充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造成林木死亡且集中連片成災面積5000畝以上的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突發非檢疫性有害生物造成林木葉部受害且連片成災面積15萬畝以上;或造成林木枝幹受害且連片成災面積1.5萬畝以上的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省內發生草原蟲害或同一種類鼠害,造成全省15%以上或600萬畝以上草原受災且密度達到防治標準兩倍以上的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省林業和草原局認定的其他情形。
  (四)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國務院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有害生物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2.預防為主,防控結合。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監測預警、檢疫御災和防控減災體系,堅持預防為主、常抓不懈,並將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預防工作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從源頭控制入手,堅持預防與控制相結合,認真做好應對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和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體制。各有關部門要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工作。
  4.快速反應,科學控災。建立、完善應對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監測和快速反應機制,做到準確監測,及時預報,快速反應,充分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手段控制有害生物疫情的蔓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及時應對。
  5.整合資源,信息共享。按照條塊結合、資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避免重複建設有關設施、重複購置應急處置物資。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有害生物事件信息交流制度,實現信息共享。
  二、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
  1.省防治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災害應急指揮部。當發生超出林業和草原災害發生地政府處置能力,需要由省政府負責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時,經省政府批准,啟動省防治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應急指揮部),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由省政府直接指揮的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應對工作。
  省應急指揮部由分管副省長擔任指揮長,省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林業和草原局局長擔任副指揮長,省林業和草原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政府新聞辦、石家莊海關、省文物局、省文化和旅遊廳、省通信管理局、省廣播電視局、省氣象局、省郵政管理局、河北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北京鐵路局集團公司石家莊鐵路辦事處等部門為成員單位。
  2.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林業和草原局,督促落實省應急指揮部的決定事項和領導指示精神;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負責接收和辦理向省政府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協助省應急指揮部領導指揮和協調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和宣傳培訓等項工作。
  3.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省林業和草原局:負責制定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的防治技術方案,起草相關應急預案;建立和完善應對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預防、監測、報告、預警機制;提出省本級是否進入或者結束預警、應急狀態的建議,發布相關信息,並向毗鄰省、自治區、直轄市通報有關情況;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各項應急保障措施,做好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工作,根據需要緊急組織調撥應急物資;對突發有害生物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省政府和省應急指揮部規定的其他職責。
  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安排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投資計畫。
  省公安廳:組織協調事發地公安部門維護髮生區的社會治安秩序,並協助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實施對發生區封鎖和對出入發生區的車輛進行檢疫檢查。
  省財政廳:負責落實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處置省級所需的資金,配合有關部門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必要時組織開展績效評價。
  省交通運輸廳: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以及省應急指揮部要求,做好分管範圍內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依法組織、協調事發地交通運輸部門協助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實施植物檢疫措施;做好應急處置人員和有關物資的運力保障工作。
  省衛生健康委:在突發有害生物事件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時,組織、協調事發地衛生健康部門做好醫療救治工作。
  省政府新聞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有害生物事件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石家莊海關:依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以及省應急指揮部要求,做好出入境森林植物及其種子、產品的檢疫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做好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物局、省文化和旅遊廳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以及省應急指揮部要求,做好職責範圍內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縣(市、區,下同)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成立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和指揮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專家諮詢組與職責。
  1.省林業和草原局設立省本級的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處置專家諮詢組。專家諮詢組由有害生物防治、植物檢驗檢疫和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專家諮詢組的主要職責是:對相應級別的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提出應對技術措施;對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應急準備工作提出建議;對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回響及其終止和損失評估工作提出建議;對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並對有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省應急指揮部和省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職責。
  2.各市、縣及雄安新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區域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工作需要,設定本級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處置專家諮詢組。
  三、監測、預警與報告
  (一)監測。
  各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和本級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在現有有害生物監測站點的基礎上,建立覆蓋本行政區域的突發有害生物監測網路。
  各級各類監測站點要明確專人負責有害生物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匯總工作,對發生在省內外和境外可能對本省造成重大影響的有害生物事件信息及時進行核實或者查詢、分析,並對事件是否可能對本省造成影響進行預測,提出處置建議,及時向本級和上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報告。
  (二)預警。
  1.預警分級。突發有害生物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2.預警發布。各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根據突發有害生物發生特點、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發展趨勢,作出相應級別預警,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路、微信公眾號等向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預警信息。
  3.預警回響。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後,預警地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有害生物的發生趨勢,加強監測,落實防控物資等各項防控準備工作。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後,預警地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加大預警信息播報頻度,做好人員和物資調度準備。
  各級指揮機構視情對預警地區突發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進行督導和指導。
  (三)信息報告。
  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信息報告、發布與預警,依照《河北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全國草原蟲災應急防治預案》《突發林業有害生物事件處置辦法》《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等規定執行。
  各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和各級各類監測站點要認真履行職責,及時如實報告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信息,並做好記錄和資料建檔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謊報、瞞報、遲報、漏報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信息。
  四、應急回響
  (一)回響分級。應急回響分為“Ⅰ級、Ⅱ級、Ⅲ級”三個等級,Ⅰ級回響為省級配合國家層面應對處置特別重大突發有害生物事件;Ⅱ級回響為省級應對處置重大突發有害生物事件;Ⅲ級回響為省級指導市、縣應對處置較大突發有害生物事件。
  (二)回響主體。
  Ⅰ級回響:特別重大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發生後,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應急預案規定和國家統一部署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Ⅱ級回響:重大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發生後,超出當地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有效處理能力,需要省林業和草原局或更多相關職能部門給予配合與援助時,由省林業和草原局提出省本級進入應急狀態的建議,報省應急指揮部決定。省應急指揮部決定進入應急狀態後,事發地政府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和省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Ⅲ級回響:較大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發生後,按照各市、雄安新區有關應急預案規定,由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提出是否進入應急狀態的建議,報事發地所屬市或雄安新區應急指揮部決定。有關市或雄安新區應急指揮部決定進入應急狀態後,政府有關部門及有關單位應當按照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三)回響措施。
  Ⅰ級回響措施:發生特別重大突發有害生物事件,國家應急指揮部決定進入應急狀態後,本省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應急預案規定採取應急回響措施。
  Ⅱ級回響措施:發生重大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省應急指揮部決定進入應急狀態後,省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採取下列應急回響措施:
  (1)依法對規定的區域採取封閉隔離措施,切斷有害生物的傳播和蔓延渠道。未經作出應急回響決定的省應急指揮部批准,禁止攜帶有害生物的寄主及其產品和相關運輸工具出入發生區。
  (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立即擬定應急處置工作方案,並組織有關應急處置力量按照方案的要求迅速開展災害除治工作。
  (3)迅速組織協調應急工作人員和應急物資趕赴、運至發生區。
  (4)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確定監測站點進行定時監測。負責監測的單位按要求向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事件監測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度。
  (5)事發地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設定森林和草原檢疫檢查站,對過往的交通運輸工具進行檢查,防止有害生物擴散蔓延。
  (6)省應急指揮部選派專家趕赴災區,具體指導突發有害生物除治工作。
  Ⅲ級回響措施:發生較大突發有害生物事件,事發地所屬市或雄安新區應急指揮部決定進入應急狀態後,其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採取預案中的回響措施。省應急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或專家組指導事發地政府開展突發有害生物疫情撲滅工作,並監督執行。
  (四)回響結束。
  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組織專家對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處置效果和災情變化情況進行評估,認為應當結束應急回響的,及時提出建議,並報作出應急回響決定的應急指揮部批准。
  (五)信息通報與發布。
  信息通報與發布依照國務院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和本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善後處理
  (一)總結評估。
  應急回響結束後,事發地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在本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損失、經驗教訓等進行總結評估。總結評估結果應當上報本級政府,並抄報省林業和草原局。
  (二)災後恢復。
  應急回響結束後,事發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取消各種限制性措施,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監測和災後恢復等工作。
  (三)社會救助。
  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發生後,受損害嚴重的地區,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做好受損單位或個人的救助工作,為其恢復生產提供必要的技術與物資支持。
  (四)獎勵與懲罰。
  縣級以上政府對在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表揚;對在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拒不履行法定的應急處置義務,造成災情擴散或重大損失,以及貪污、截留或者挪用應急資金、物資的人員,視情節嚴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建立和完善應急指揮通信保障系統,配備必要的通信設備,保障聯絡暢通。
  在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發生後,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對應急處置所需的無線電頻率應優先安排,保障應急工作需要。
  (二)人員保障。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建立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處置隊伍,並加強對有害生物防治技術人員的培訓,提高其對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的識別、檢疫、防治等專業技能。
  (三)物資保障。縣級以上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儲備必要的農藥、防治設備、油料、運輸車輛等物資。在此基礎上,可以與農藥、防治設備等物資的生產企業依法依規簽訂契約,實現應急物資的動態儲備。
  (四)技術保障。縣級以上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和有關科研教學單位,要及時了解、掌握國內外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的發生、防治動態,對有潛在危險性的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的檢疫、防治技術進行深入細緻研究,為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五)經費保障。突發有害生物事件處置所需經費按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原則分級負擔,分別由各級政府統籌解決。
  (六)監督與演練。縣級以上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專家意見和不同時期突發有害生物的發生、危害情況及其潛在的威脅,對專業技術人員和防治專業隊伍進行技術培訓,並結合實際工作進行防治實戰演練,提高應對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能力。
  省林業和草原局應對各市、縣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準備和實戰演練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七、附則
  本預案由省林業和草原局牽頭制定,同時應根據國家林草局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社會發展需要和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修訂建議,報省政府批准後實施。
  各市、縣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參照本預案,組織編制本級的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預案,並報省林業和草原局備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解讀

一、修訂背景
為加強和規範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減輕突發有害生物事件造成的危害,2006年6月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河北省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預案》。近年來,由於機構改革職能調整、草原監督管理職責劃轉、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出現新情況、新變化,原應急預案已不能適應當前形勢需要。為切實做好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維護全省林業和草原生態安全,按照河北省政府要求和預案修訂的有關規定,河北省林業和草原局牽頭修訂了《河北省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2020年8月10日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實施。
二、修訂原則
為增強預案的指導性、操作性,在修訂過程中,注意把握以下三點原則:
一是政府領導、屬地管理。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屬地管理,建立省、市、縣三級防治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突發有害生物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指揮和協調在本級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由政府直接指揮的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應對工作,形成分級負責、部門配合、綜合協調的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管理體系。
二是分級負責、各司其職。事發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回響的原則,採取有力措施,開展應急回響工作。相關部門和單位分工,符合機構改革後“三定”職責及有關規定,不重複交叉,確保可操作、可執行、可監督、可問責。
三是預防為主、防患未然。將應對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中,建立完善應急防控體系,提高防範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認真做好應對突發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適用範圍
《預案》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內發生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是指發生暴發性、危險性或大面積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危害,對林業、草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的緊急事件。
四、主要內容
《預案》主要包括七個部分。
(一)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概念與分級、適用範圍和工作原則。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事件分級根據其種類、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劃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等級。明確了以人為本、減少危害,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科學控災,整合資源、信息共享五項工作原則。
(二)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明確了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專家諮詢組與職責等內容。當發生超出林業和草原災害發生地政府處置能力,需要由省政府負責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時,經省政府批准,啟動省防治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災害應急指揮部,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由省政府直接指揮的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的應對工作。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林業和草原局。應急指揮機構中明確了省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其職責。省林業和草原局設立省本級的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處置專家諮詢組,明確了主要職責。
(三)監測、預警與報告。包括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明確各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要建立和完善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監測、預警和報告網路體系,明確專人負責有害生物事件的收集、分析和匯總工作,研判提出處置建議,及時向本級和上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報告;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劃分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四個等級,各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根據突發有害生物發生實際情況,做出相應級別預警,並嚴格按照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報告與發布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報告、發布與預警。
(四)應急回響。明確了回響分級、回響主體、回響措施、回響結束、信息通報與發布等內容。應急回響分為“Ⅰ級、Ⅱ級、Ⅲ級”三個等級,Ⅰ級回響為省級配合國家層面應對處置特別重大突發有害生物事件;Ⅱ級回響為省級應對處置重大突發有害生物事件;Ⅲ級回響為省級指導市、縣應對處置較大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市級指導縣應對處置一般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明確了各級回響的應急回響主體和回響措施。回響結束是否結束,由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估,認為應當結束的,及時提出建議,報做出應急回響決定的應急指揮部批准。
(五)善後處理。包括總結評估、災後恢復、獎勵與懲罰。明確應急回響結束後,事發地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在本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結束的突發有害生物事件進行總結評估。總結評估結果上報本級政府,並抄報省林業和草原局;事發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取消各種限制性措施,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監測和災後恢復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包括通信保障、人員保障、物資保障、技術保障、經費保障、監督與演練等內容。明確了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建立和完善應急指揮通信保障系統,要建立突發有害生物事件應急處置隊伍,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並加強對有害生物防治技術人員的培訓,開展應急防控演練,提升應對能力。
(七)附則。對預案管理與修訂和實施時間等進行說明。
五、出台意義
《預案》的修訂出台,對於建立政府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協同、快速反應、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具有重要意義,能夠全面提升我省應對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災害的處置能力, 及時撲滅和控制林業和草原突發有害生物災害,最大限度減少損失,保障林草資源與國土生態安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