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發布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成長方式,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保持我省經濟又快又好發展,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檔案全文
一、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性和總體要求
(一)增強調整產業結構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當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已進入新的階段,但經濟發展仍存在不少矛盾和問題:自主創新能力不足,經濟成長方式粗放,能源、資源、環境壓力加大;農業結構不合理,畜牧業比重較低;工業產業層次不高,高技術產業發展緩慢;建築業整體規模小,缺乏競爭力強的龍頭企業;服務業總量偏小,現代和新興服務業相對較弱。這些問題若得不到有效解決,將會直接影響今後一個時期我省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為此,全省上下要切實把思想統一到科學發展觀上來,充分認識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性和艱巨性,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認真貫徹落實國發〔2005〕40號檔案精神,大力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經濟成長方式轉變和經濟轉型,促進我省經濟社會更快更好地發展。
(二)產業結構調整的目標。
最佳化農業結構,增強工業實力,壯大第三產業,提高二、三產業比重,推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促進三次產業協調發展,逐步形成農業為基礎、高新技術產業為先導、基礎產業和製造業為支撐、服務業全面發展的產業格局。
(三)產業結構調整的原則。
堅持市場調節,強化政策引導。以市場為主導,以企業為主體,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完善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體系,加強產業政策與其他配套政策的協調配合,推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
堅持自主創新,提升產業技術水平。大力提高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培育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新興先導產業,推動產業整體技術水平提高。
堅持走
新型工業化道路,促進經濟成長方式轉變。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優先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壓縮過剩和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加快工業結構調整,推進經濟成長方式的根本轉變。
堅持市場化、產業化、社會化方向,促進服務業全面快速發展。以最佳化結構、擴大供給、提升產業競爭力為著力點,大力發展現代和新興服務業,改造提升傳統服務業,不斷提高服務業比重和吸納就業能力。
堅持統籌協調,實現可持續發展。大力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加快城鄉區域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最佳化消費結構、對外貿易和利用外資結構。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進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安全發展,實現可持續發展。
二、鞏固和加強農業基礎地位,加快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
(四)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定發展糧食生產,加快中低產田改造和穩產高產基本農田建設,推進優質糧食生產基地建設,不斷提高糧食單產、品質和生產效益。穩步發展棉花、
油料、
菸葉等大宗經濟作物,積極發展果蔬、花卉、
苗木、茶葉、食用菌、
中藥材等特色農產品,實現連片開發、規模經營,加快特色農業發展。最佳化林業結構,推進造紙速生林基地建設。
(五)大力發展養殖業。進一步最佳化結構,擴大規模,提升質量,提高養殖業在農業中的比重。加快畜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建設,支持標準化養殖小區建設,加快規模化養殖場發展,提高集約化發展水平。加強水產良種基地和優質水產品加工基地建設,推廣生態、健康的養殖技術,發展名優特水產品。
(六)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以工業理念發展農業,拉長農產品生產加工鏈條,完善農產品流通體系,提高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鼓勵龍頭企業與農民合作建設專業化、規模化原料基地,建立穩定購銷關係,完善利益分配機制。支持農村專業經濟合作組織和農民經紀人隊伍發展,提高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組織水平。
(七)加快農業科技創新步伐。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多元化農業科技投入體系,加大農業科技研發、引進和推廣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設一批農業科技示範基地和科技園區,搭建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平台。大力發展農業高新技術,努力在新品種選育、生物農藥研製、基因工程疫苗研製等方面取得突破。積極推廣節水灌溉、保護性耕作、生態農業建設等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農業。加快推進農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健全農產品安全監測和質量認證體系、動物防疫檢疫體系。
三、加強基礎產業和設施建設,增強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能力
(八)加強煤炭、石油資源開發利用。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設,支持高產高效煤炭礦井建設和煤礦安全技術改造,提高集約化生產能力和規模效益。積極推動煤電、煤焦化一體化建設,鼓勵套用煤炭氣化、煤炭高效洗選脫硫、節水型選煤等先進技術,加強煤矸石、煤層氣等綜合利用。建立礦區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搞好採煤沉陷區治理。進一步開發利用石油天然氣、煤層氣資源。積極利用省外氣源,完善油氣輸配系統,建設鄭州大型油品儲備中心和輸配樞紐。鼓勵石油替代資源和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加快發展風能、生物質能、太陽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進植物纖維乙醇、生物質柴油等產業化。
(九)最佳化電力結構。進一步調整最佳化電源電網結構,推進火電基地建設。堅持上大壓小,鼓勵單機60萬千瓦及以上超臨界、超超臨界機組建設,單機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熱電冷多聯產的集中供熱機組建設;鼓勵開發套用30萬千瓦及以上循環流化床、增壓流化床等潔淨煤發電技術,支持單機2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採用流化床鍋爐利用煤矸石或劣質煤發電,加快發電機組脫硫和綜合利用機組節能改造。積極利用水電,有序發展抽水蓄能電站、燃氣電站,推進核電建設。加快電網建設步伐,支持50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線路建設,提高電網電力輸送能力,繼續推進城鄉電網改造,保證電源和電網協調同步發展。積極開發套用先進的繼電保護、輸變電等技術,確保電網安全穩定可靠運行。完善電價形成機制,推進競價上網和輸配分開,加強電力調度和監管,改革電力調度方式,合理、高效地配置電力資源。
(十)構築交通區位新優勢。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構建鐵路、公路、民航、水運、管道多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完善公路網路,加快高速公路網路化、智慧型化建設,推進幹線公路升級改造和農村公路建設,合理規劃建設場站設施。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加快建設城市輕軌和城際間快速通道。支持鐵路發展,加快鄭西、鄭石、鄭武、鄭徐客運專線建設和鄭州公鐵兩用黃河大橋、鐵路貨櫃中心站建設,加強地方鐵路與國家鐵路運輸銜接,鞏固提升鄭州鐵路樞紐地位。大力發展航空運輸,積極開闢國際國內航線,建設完善航空貨運站,積極開拓貨運業務,將鄭州新鄭國際機場建成國內重要的區域性樞紐機場和航空物流集散中心。改造完善洛陽、南陽機場,積極推進商丘等機場改建為軍民兩用機場。開發內河航運,提高通向華東的航道水運能力。繼續加強管道運輸建設。
(十一)加強水利建設。合理開發和最佳化配置水資源,統籌地表地下水資源調配,控制地下水開採。加快洪水控制工程建設和骨幹河道治理,加強病險水庫和堤防除險加固工程建設,推進城市防洪工程建設,構建完善的防洪減災體系。加快建設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和受水區配套工程,推進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和農業水利基礎設施建設。
(十二)加快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電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三網融合。加快第三代移動通信網、下一代網際網路、數位電視和現代郵政網路建設。推進電子商務、電子政務體系建設,加快完善電子商務CA認證體系、網上支付體系、物流配送系統等配套服務體系。開發整合信息資源,完善公共資源信息庫,構築教育、科技、文化、旅遊、醫療衛生、勞動保障、空間地理、社會信用等信息服務系統,健全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四、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十三)優先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大力推動自主創新,支持核心技術和關鍵設備研發,爭取在優勢產業、關鍵領域取得重大技術突破,推動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積極調整產品結構,提升電子元器件和新型電源兩大優勢產業。不斷提高精深加工水平,支持做大做強矽半導體材料及太陽能電池、新型顯示材料及深加工、超硬材料及製品等產業鏈。發揮比較優勢,發展生物醫藥、生物能源、新型功能材料等高成長性行業。積極承接產業轉移,培育數字視聽、網路及通訊、計算機、軟體等優勢產品。
(十四)大力發展以裝備製造業為重點的先進制造業。堅持自主創新與技術引進相結合,增強企業自主研發能力和成套能力。依託重點企業和重大工程項目,提高電力、礦山、紡織、冶金建材、工程建築機械等成套設備、核心零部件及軟體的研發設計、加工製造及系統集成的整體水平。重點支持電力裝備、專用設備、農業機械、工程機械等四大優勢行業,高層次發展數控工具機、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設備、軸承及基礎件、儀器儀表等四類成長性產品,積極發展節能環保、替代進口的產品。支持我省老工業基地加快向先進制造業基地轉變。
(十五)做大做強優勢產業。鞏固壯大食品工業,擴大麵製品、肉製品、澱粉、奶製品等精深加工規模,發展果蔬、油脂、調味料和
添加劑、休閒食品等高成長性行業,推動食品工業品牌化、規模化發展。整合提升以鋁工業為主的有色金屬工業,加強鋁土礦資源配置,集約發展氧化鋁,省不再布點建設新的氧化鋁項目,限制以鋁土礦為原料的化工項目。提高電解鋁行業集中度,大力發展鋁、銅、鉬、鉛、鋅、鎂、黃金等精深加工,支持年產10萬噸以上的鋁精深加工項目,積極發展高精度鋁板帶箔及高速薄帶
鑄軋、高精度銅板帶
箔管材、軌道交通用高性能金屬材料、有色金屬複合材料等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產品。大力發展石油化工和煤化工,提高石油加工和煤炭轉化能力,支持年產500萬噸煤制油項目。發展壯大汽車及零部件產業,推進客車、乘用車、載貨車三大汽車基地建設,加快專用車、低速汽車和機車三個專業車輛製造體系建設,支持發動機、車橋、變速箱、車輪、汽車電子等五大汽車零部件品系發展,鼓勵具有系統開發能力的汽車、機車整車及零部件企業規模化發展。完善紡織產業鏈條,擴大優質棉紗、中高檔面料、產業用和家用紡織品、化纖的生產規模。加快發展褲業、童裝、針織服裝、休閒服裝,打造服裝知名品牌。支持紡織行業關鍵技術、成套設備研發,提高印染技術水平。
(十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最佳化鋼鐵工業結構,建設千萬噸級優質鋼生產基地,鼓勵企業採用薄板連鑄、現代化熱軋寬頻鋼軋等先進技術,發展寬厚板、薄板、高強度鋼、H型鋼等高附加值產品,加快淘汰落後生產技術、工藝和設備。進一步提高焦炭行業集中度,鼓勵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寬500毫米以上配乾熄焦、裝煤、推焦除塵裝置的新一代大容積機械化焦爐建設。發展新型乾法水泥,支持日產5000噸及以上新型乾法水泥生產線、100萬噸
(十七)加快發展建築業。積極培育以總承包為龍頭、專業承包為依託、勞務分包為基礎的承包商體系,培育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諮詢、項目管理等企業組成的工程諮詢服務體系,形成大中小企業、綜合型和專業型企業相互依存、協調發展的建築業產業結構。加大建築業兼併重組力度,加快培育大型企業集團。支持建築企業開展跨區域勞務合作,鼓勵開展節能、環保、智慧型化等關鍵技術攻關,提高技術裝備和施工水平,增強建築業整體競爭力。
五、全面發展服務業,努力提高服務業比重和水平
(十八)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積極推進鄭州現代物流中心建設,加快建設
洛陽、
商丘、
南陽、
信陽、
安陽區域物流樞紐和一批物流園區、專業物流市場。加強物流資源整合,推進糧食、棉紡、煤炭、建材、農資、食品、郵政等行業物流發展。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鼓勵支持運輸、倉儲、郵政、貨運代理等傳統物流企業及工商企業物流改造,培育壯大一批大型現代物流企業,提高物流業社會化、專業化、信息化程度。(十九)積極發展金融保險業。圍繞建設鄭州區域性金融中心,推動金融保險業加快改革發展。支持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股份制銀行發展,積極吸引國內外金融保險機構在豫設立分支機構。發展壯大地方金融保險業實力,深化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機構改革,大力發展證券、信託、債券和產權交易市場,鼓勵省內大型企業集團發展投資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創業投資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積極組建中原發展銀行、河南保險法人機構和金融控股集團。加快鄭東新區金融商務區建設,支持鄭州商品交易所建成綜合交易中心和國際重要期貨價格定價中心。
(二十)加快旅遊業發展。加強旅遊開發建設,鞏固提升鄭、汴、洛沿黃旅遊精品線路,大力推進伏牛山生態旅遊整體開發,繼續推進桐柏—大別山紅色旅遊、豫東平原文化旅遊、殷墟文化旅遊開發。不斷深化旅遊體制改革,積極推進旅遊景區(點)所有權、管理權、經營權分離改革,支持各類資本參與國有旅遊企業改革改制,發展壯大一批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大型旅遊企業。完善旅遊服務配套設施,加快遊客服務中心建設。積極推進特色旅遊產品開發生產,改進完善旅遊交通、住宿餐飲條件,鼓勵創辦旅遊娛樂演藝公司,推動旅遊關聯產業加快發展。
(二十一)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加快文化產業結構調整,支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藝演出、廣告會展、文化創意、動漫網路等重點領域發展,推進文化產業基地和特色文化園區建設。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積極推進試點城市和企業改革,加快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提高文化領域產業化、市場化程度。推動大型文化企業集團發展,做大做強河南日報報業集團、省出版集團、省文化影視集團等骨幹企業,打造文化產業知名品牌。
(二十二)推動房地產業發展。適應城鎮化進程要求,加快發展壯大房地產業。最佳化住房供應結構,完善經濟適用房制度,擴大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建設規模,提高廉租房覆蓋面。支持大型房地產企業發展,鼓勵連片開發和規模化運作,提高企業綜合實力。加快發展住房二級市場和房屋租賃市場,合理引導住房消費,規範房地產中介服務,促進房地產市場流通。嚴格物業市場管理,全面提高物業管理社會化、專業化程度。
(二十三)大力發展中介服務業。加快發展會計、法律、評估、認證、諮詢、信息、人才中介等生產型中介服務,改進提高居民理財、醫療保健、教育培訓、文化休閒等生活型中介服務,規範發展行業協會、商會等協調型中介服務,形成種類齊全、運作規範的中介服務體系。大力引進國外、省外知名中介機構,培育發展一批大型中介服務企業。理順政府與行業協會、中介組織關係,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中介市場管理,建立信用評價機制,推動中介服務業健康發展。
(二十四)積極推進商貿流通、信息服務、社區服務等領域發展。加強商貿流通體系建設,進一步提升鄭州商貿優勢。推進大型專業批發市場建設,加快發展連鎖經營、特許經營、專業配送、倉儲式超市等現代流通方式。加強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大力發展電子商務、電子政務,不斷擴大信息服務規模,提高服務水平。積極發展家政服務、養老托幼、醫療衛生、環境衛生等社區服務,進一步擴大服務領域,完善服務功能。
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動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
(二十五)堅持節約發展。堅持開發與節約並重、節約優先的方針,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原則,推進資源開採、生產消耗、廢物產生、社會消費等環節的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大力推進工業節能、節水、降耗、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改造,支持水泥、鋼鐵、有色等高耗能行業利用餘熱、余壓、余能生產電力和熱力,支持電力、紡織、造紙等高耗水行業實行水資源梯級利用和中水循環利用,支持石化、化工等行業回收利用餘氣、尾氣和殘液。鼓勵生產和使用節能節水型、可再生型、綠色環保型產品,加強廢舊金屬、玻璃、塑膠、紙品等的再生利用,逐步建立生產者和消費者合理分擔處理費用的責任制度。
(二十六)堅持清潔發展。實施污染預防戰略,加大
二氧化硫、
粉塵治理力度,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二氧化硫總量消減任務。組織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推動企業清潔生產,最大限度減少廢物排放。在冶金、電力、煤炭、建材等固體廢棄物排放重點行業,鼓勵利用廢渣生產新型建材產品、鋪路和回填等。在造紙、釀造、印染、製革等廢水排放重點行業,加強廢水深度處理,提高水循環利用率。推進污染治理市場化進程,鼓勵開發套用污染物處理和綜合利用先進技術。實行嚴格的行業標準、排放標準和生態環境補償等政策措施,限制影響生態環境的產業發展。
(二十七)提高資源保障能力。加強煤炭、鋁土礦、金礦、非金屬礦產等重要資源整合,提高資源開發利用的規模化、集約化水平。煤炭資源重點向平煤、鄭煤等七大煤業集團集聚,鋁礬土資源向三門峽、焦作、鄭州等三個地區的氧化鋁重點企業相對集中。啟動鉬和優勢非金屬礦等資源整合。加強礦產資源地質勘查,提高資源接續能力。嚴格礦業準入標準,建立礦業權交易制度。加強水資源、土地資源保護,提高綜合利用效率。
七、加快產業布局調整,最佳化產業組織結構
(二十八)調整區域產業布局。各地要根據資源環境條件和產業基礎,科學指導區域產業發展。中原城市群要整合區域資源,建立協調發展機制,通過產業基地、集群和園區建設,促進城市間產業合理布局和優勢互補,增強輻射帶動作用。積極推進鄭汴一體化建設,加快發展鄭汴洛工業走廊、
新鄉—鄭州—
漯河、新鄉—
焦作—
濟源產業帶,積極培育洛陽—平頂山—漯河產業帶,逐步形成安陽—漯河沿京廣線、洛陽—鄭州沿隴海線高新技術產業帶。其他地區性中心城市要結合資源稟賦,加快發展特色經濟,壯大優勢產業,形成與中原城市群優勢互補、競相發展的產業格局。縣域經濟發展要依託產業集群,積極發展各具特色的勞動密集型產業,逐步提高縣域經濟綜合實力。
(二十九)推進產業集聚發展。支持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健康發展,積極推進產業園區、高新區建設,促進生產要素合理集聚,提高產業集中度。產業集聚區要科學規劃和建設,對進入集聚區的企業要執行土地、能源、水資源利用及廢物排放綜合控制等標準,提高投資強度和資源綜合利用效率。
(三十)最佳化產業組織結構。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加快煤炭、冶金、建材、食品、汽車、物流、旅遊、文化等行業整合,通過聯合重組、股份轉讓、兼併收購等形式,推動優勢骨幹企業跨地區、跨行業發展,培育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的大公司和企業集團。支持中小企業發揮優勢,加強與大企業的分工協作,不斷提高專業化生產水平。
八、完善各項政策措施,加快推進我省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三十一)產業政策。《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40號)是引導投資方向,政府管理投資項目,制定和實施財稅、信貸、土地、進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據,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遵循有保有壓、區別對待原則,優先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優勢產業、交通能源、現代服務業發展,支持農林水利、社會事業、城市公用設施、生態環保等領域發展;堅決制止低水平重複建設,從嚴控制過剩行業新上項目,加快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全部淘汰水泥立窯生產線,敞開式和生產能力低於1萬噸的小電石爐,5000千
伏安以下鐵合金礦熱爐(特種鐵合金除外)、100立方米以下鐵合金高爐,300立方米以下煉鐵高爐和20噸以下煉鋼轉爐、電爐,5萬千瓦及以下凝汽式燃煤機組,達不到規定規模和安全標準的煤礦。依法關閉小水泥、小造紙、小耐火材料、小煉焦、小石材、小石灰窯等高耗能、高污染、破壞和浪費資源的企業。
(三十二)投融資政策。進一步完善投融資政策,運用財政資金,引導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加大優質糧食、畜產品、食品、能源、原材料、現代裝備製造、高新技術產業等基地建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等方面的投資力度。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支持企業通過發行股票、企業債券和項目融資、資產重組、股權置換等方式籌集發展資金。
(三十三)信貸政策。加強信貸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對鼓勵類投資項目,金融機構按照信貸原則繼續提供信貸資金支持。對限制類的新建項目不予信貸支持;對限制類的現有生產能力,允許企業一定期限內改造升級,金融機構繼續給予支持。對淘汰類項目,停止信貸資金髮放。
(三十四)土地政策。認真落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政策,嚴格執行各類建設項目用地控制指標和定額標準,按規定程式辦理用地審批。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建設項目,按照土地規劃和相關規定落實土地供應。對限制類和淘汰類建設項目,不予提供建設用地。鼓勵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要嚴格執行單位土地面積投資強度標準。項目建設應儘量利用閒置土地、存量土地,積極推行多層標準廠房。
(三十五)市場準入政策。依據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規劃和質量技術、安全標準,嚴把市場準入關。認真做好
鋼鐵、
電解鋁、水泥、
焦炭、鐵合金、
電石等行業生產準入考核認定。對不符合準入條件的項目,投資管理部門不予審批、核准或備案。城市規劃和建設、安全生產監管、質量技術監督、消防、海關、工商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三十六)環保政策。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加大環境監管力度。新上項目必須嚴格按規定程式辦理環評手續,環評不達標的一律不得開工。加強企業環保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達不到環保要求的要限期治理,治理不合格的堅決停產或關閉。
(三十七)價格政策。充分發揮價格槓桿作用,推動產業結構調整。積極推進資源價格改革,逐步建立反映市場供求狀況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形成機制。制定和完善差別電價政策,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優勢產業發展,抑制高耗能產業盲目擴張。對列入國家和省淘汰範圍的企業,未到關停期限的,價格主管部門可提高供電價格;到關停期限的,要停止供電。積極研究制定服務業與工業用電、用水、用氣同價政策,支持服務業加快發展。
(三十八)對外開放政策。最佳化利用外資結構,積極引導外資投向符合國家和我省產業政策的領域,避免盲目引進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存在安全隱患的項目。認真落實國家出口退稅、進口設備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等進出口政策,鼓勵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產品和大宗農副產品、機電產品等的出口,支持先進技術裝備進口,鼓勵企業在境外建立原材料基地和加工製造基地。
(三十九)建立完善領導協調機制。各省轄市政府要建立健全產業結構調整協調機制,加強對產業結構調整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及時研究、協調和解決產業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建立產業結構調整推進機制,設立河南省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資金,用於一、二、三產業結構調整重大項目貼息和補助、淘汰落後生產工藝及裝備的補償及職工安置等(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四十)加強工作督查落實。各地、各部門要將推進產業結構調整作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的重要任務,建立健全責任制,狠抓政策措施落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快制定和修訂財稅、信貸、土地、環保、進出口等相關政策。各地要因地制宜地制訂具體政策措施,大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省政府將定期對各地、各部門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工作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