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實施意見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實施意見》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布時間是2006年09月0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實施意見
  • 發文字號:豫政〔2006〕38號
  • 發布時間:2006年09月06日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檔案全文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保護生態環境,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22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快發展循環經濟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力實現中原崛起的總任務,以最佳化資源利用方式為核心,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降低廢棄物排放量為目標,以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促進結構調整,推動經濟轉型和增長方式轉變,逐步建立具有河南特色的循環經濟發展的巨觀調控體系和運行機制,實現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堅持節約發展,構建資源節約和循環型國民經濟體系;堅持清潔發展,形成有利於保護環境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堅持最佳化結構,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堅持依靠技術進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堅持以企業為主體,形成政府調控、市場引導、公眾參與相結合的發展機制。
  (三)發展目標。
  1.主要資源和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到2010年,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末降低20%左右;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係數提高到0.52,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66立方米。
  2.“三廢”綜合利用率大幅度提高。到2010年,煤炭、鋁土礦等主要礦產資源總回收率和共伴生礦綜合利用率分別比“十五”末提高5個百分點;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0%,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達到70%。
  3.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比重明顯增加。到2010年,再生鋁、再生鉛占總產量的比重分別達到25%、30%;廢鋼鐵、廢銅、廢鉛、廢紙和廢塑膠等5種重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65%以上;農村戶用沼氣普及率達到20%以上,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產中的比重提高到2%。
  4.污染物排放增長趨勢基本得到遏制。到2010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基本實現達標排放,工業固體廢棄物排放量控制在6萬噸以內;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0%,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60%以上;在2005年的基礎上,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減少14%,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減少10.8%。
  5.自主創新能力得到加強。開發和推廣先進適用的循環經濟技術,食品、有色、化工等優勢產業和再生金屬、節能建築、農村沼氣等重點領域的資源節約、綜合利用技術跨入全國先進行列。
  6.到2010年力爭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發展循環經濟法規標準體系、政策支持體系、技術創新體系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取得實質性進展。
  二、重點工作
  (四)重點抓好五個關鍵環節。
  1.在資源開發環節,大力提高資源綜合回收利用率。加大煤炭、有色金屬、非金屬礦等重要礦產資源整合力度,提高資源開發利用規模化、集約化程度。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標準,推廣先進適用的開採技術、工藝和設備,提高礦產資源回採率、選礦和冶煉回收率。加強資源開採過程中共伴生資源和尾礦、碎石的綜合利用,重點做好煤層氣、煤矸石、煤泥、礦井排放水及其他稀貴伴生資源的綜合利用。
  2.在資源消耗環節,大力提高資源利用率。採用先進適用技術,最佳化產品設計和生產工藝,降低單位產品能耗、物耗和廢物排放,提高單位資源的產出水平。在水泥、鋼鐵、有色等高耗能行業,鼓勵利用餘熱、余壓、余能生產電力和熱力,實現能量的梯級利用。在電力、紡織、造紙等高耗水行業,鼓勵水資源梯級利用。在石化、化工等行業,鼓勵回收餘氣、尾氣及殘液中的化工產品。
  3.在廢物產生環節,大力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要強化污染預防和全過程控制,推動不同行業合理延長產業鏈,加強對廢物的循環利用。在冶金、電力、煤炭、建材等固體廢棄物排放量較大的行業,鼓勵利用廢渣生產新型建材產品、鋪路和回填等。在造紙、釀造、印染、製革等廢水排放量較大的行業,加強廢水深度處理,提高水循環利用率。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河道污泥的減量化、資源化利用。推進秸稈、林業剩餘物、農膜、禽畜糞便的循環利用,大力發展農村沼氣,改善農村環境面貌和能源結構。
  4.在再生資源產生環節,大力提高資源循環利用率。引導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向規模化發展,儘快形成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產業鏈。以廢舊機電產品、廢舊輪胎、有色金屬等為重點,實施綠色再製造和回收利用工程。加快建立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選系統,不斷完善廢金屬、廢塑膠、廢紙等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體系,探索建立生產者和消費者合理分擔處理費用的責任制度。
  5.在社會消費環節,大力倡導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引導消費行為,倡導綠色消費,儘量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鼓勵使用再生產品、綠色產品、能效標識產品、節能節水認證產品和環境標誌產品。推廣綠色包裝,抵制過度包裝等浪費資源的行為。政府機構要逐步實行綠色採購。
  (五)著力打造五大循環型產業鏈。
  1.圍繞煤炭資源,打造“煤炭開採—加工—綜合利用”產業鏈。發揮煤炭資源優勢,依託大型煤炭集團,發展煤炭深加工,以煤氣化多聯產技術為核心,大力發展石油替代產品和精細化工產品,把我省建成全國重要的煤化工基地。加快煤電轉化,建設全國重要的火電基地。綜合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爐渣和硫石膏生產水泥和新型牆體材料。大力推進煤系伴生高嶺土、鋁土礦等綜合利用,做好煤層氣、礦井水和煤矸石等綜合利用,鼓勵發展與煤層氣、煤矸石、煤泥等資源總量相匹配的綜合利用發電。煤炭骨幹企業主要產品綜合能耗、煤炭回採率、共伴生資源綜合利用率等指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2.圍繞鋁土礦資源,打造“鋁土礦開採—氧化鋁—電解鋁—鋁加工”產業鏈。整合鋁土礦資源和電解鋁企業,提高氧化鋁和電解鋁行業集中度。發展鋁的深度加工,延長鋁材加工產業鏈,使產品結構由初級原料為主向精深加工產品為主轉變,把我省建設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鋁工業基地。鼓勵採用高溫廢氣回收及餘熱發電、廢水閉環處理循環利用等技術,積極開展廢渣綜合利用。氧化鋁、電解鋁重點企業單位產品能耗、物耗等主要指標力爭達到國際領先水平。
  3.圍繞非金屬礦產資源,打造“非金屬礦產開發—加工—綜合利用”產業鏈。最佳化開採鹽礦、天然鹼礦、珍珠岩等優勢非金屬礦產資源,發展鹽化工和鹼化工等。保護開採水泥石灰岩和粘土資源,提高水泥行業集中度,促進水泥工業的結構升級。鼓勵開發和生產粉煤灰高摻量水泥,支持日產5000噸以上乾法水泥生產線建設餘熱發電機組。大型乾法水泥企業的能耗指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4.圍繞農產品資源,打造“種植、養殖—加工—綜合利用”產業鏈。大力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形成與農業優勢產業帶相適應的加工布局,建成全國重要的食品工業基地。推進農業剩餘物的資源化,支持利用秸稈發電和生產燃料乙醇,發展有機肥和戶用沼氣,形成種植—秸稈—養殖—沼氣—有機肥還田循環產業鏈。農產品加工重點企業的產品能耗、水耗等指標達到全國先進水平。
  5.圍繞再生有色金屬資源,打造“廢舊有色金屬回收—加工—再生產品”產業鏈。規範廢舊有色金屬回收利用管理,引導和鼓勵再生有色金屬集聚區建設,促進企業最佳化組合、做大做強,拉長產品鏈條,提升廢舊有色金屬回收加工利用檔次和水平。爭取我省再生銅、再生鋁、再生鉛相關指標躋身全國前列。
  (六)加快建設八大循環經濟示範工程。
  1.循環經濟示範企業。到2010年,在廢棄物排放量大的行業,創建100個以上資源綜合利用示範企業;在能源消耗高的行業,創建100個以上節能型示範企業;在高耗水行業,推廣中水回用技術,努力實現廢水“零排放”,創建100個以上節水型企業。2.資源節約示範項目。在高消耗、高排放、易污染等行業,推廣節能、節水、節材、新型牆體材料和資源綜合利用等先進適用技術,實施一批重大示範項目和工程。
  3.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示範中心。規劃建設一批廢金屬、廢塑膠、廢紙、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等回收處理中心和廢舊輪胎、廢舊機電等再製造中心,實現廢舊物資分散收集、集中處理和再生利用。
  4.循環經濟示範技術。依託大型企業技術中心和科研院所,重點支持開發一批循環經濟技術,為資源高效利用、循環利用和減少廢物排放提供技術支撐。
  5.循環經濟產業示範園區。按照資源循環利用、技術集成、信息與基礎設施共享的要求,推動企業延伸產品鏈條,促進企業間的關聯共生,形成產業集中、連線緊密、資源利用效率高、廢物排放量少的循環經濟產業示範園區。
  6.循環經濟農村示範工程。積極推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提高產品附加值,以農產品的深加工帶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節地、節水、節肥、節藥型農業和集約生態養殖業。鼓勵開展農村生產、生活廢棄物綜合利用,以沼氣工程為重點,推動農村改廚、改圈、改廁,調整農村能源結構,減少環境污染,改善生活環境。
  7.循環經濟城市示範工程。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構建循環經濟產業體系。完善垃圾分類、收集、運輸系統和可再生物回收、分撿、處理物流系統,建立中水回用、雨水集蓄系統和城市循環經濟基礎設施體系。綜合利用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設節能環保型綠色建築。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提高城市住宅用地容積率,推廣多層標準廠房,集約利用土地。建立綠色消費模式。
  8.節約型機關。發揮政府公信力和表率作用,在政府機關率先推廣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產品、設備和辦公機具。加快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推進無紙化辦公。加強機關後勤服務管理,節約行政支出。
  三、加強巨觀指導
  (七)強化規劃指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用循環經濟理念指導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各類區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等,並根據專項規劃要求制定本地、本部門以及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循環經濟發展推進計畫,紮實推進循環經濟發展。
  (八)加強對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引導。根據國家產業政策,重點抓好高耗能、重污染行業的結構調整,制定更加嚴格的環境、資源消耗、綜合利用和質量、技術、規模等標準,控制新建能耗高、水耗高、原材料消耗量大的項目,鼓勵發展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產品。加快推進產能過剩行業的結構調整,促進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加快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傳統產業最佳化升級。支持發展集約化農業,形成區域化布局、規模化生產和產業化經營的格局,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
  (九)堅持區域經濟發展的正確導向。根據資源環境條件和區域特點,以循環經濟理念指導區域發展、產業轉型和老工業基地改造。新建礦區、產業集聚區等要按照循環經濟要求進行規劃、建設,對進入園區的企業要提出土地、資源利用及廢物排放綜合控制標準,圍繞核心資源發展相關產業,發揮產業集聚和工業生態效應,形成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的產業鏈。現有各類產業園區、產業帶和老工業基地要按照產業循環式組合的要求,合理調整區域內產業布局,增強企業間物質、能量、信息交流,促進產業升級換代。
  四、完善政策機制
  (十)加大對循環經濟投資的支持力度。各級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在制定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時,要將發展循環經濟重大項目列入投資重點。各級財政和環保部門要安排排污資金支持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各類財政專項建設資金要按照循環經濟發展要求支持項目建設。各級人民政府的政策性投資公司要加大對循環經濟重大項目和產業化示範工程的投入。金融機構應對發展循環經濟的重點項目給予金融支持。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通過境內外股票上市等方式籌集資金,用於發展循環經濟。
  (十一)發揮價格槓桿對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作用。要通過調整資源性產品與最終產品的比價關係,逐步建立反映資源性產品供求關係的價格機制。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繼續擴大實施範圍;強化差別電價政策,對限制發展和淘汰的項目和產品實施較高的電價政策。逐步理順天然氣與其他產品的比價關係。加快推行階梯式水價和季節性水價,制定和完善城市供水、水利工程供水、中水等分類價格政策,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循環利用率。抓緊制定促進可再生資源、能源發展的價格政策,支持可再生資源、能源項目的建設和運行。通過價格調控和收費手段,建立排污者交費、治污者受益的機制,推動環保設施建設和運營的產業化、市場化和投資主體的多元化。
  (十二)制定和落實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稅收和收費政策。加大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力度,進一步擴大水資源費徵收範圍並適當提高徵收標準,全面開徵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稅務部門對使用符合國家鼓勵發展的節能、節水、清潔生產、環保產業設備(產品)目錄的國產設備(產品)的企業,要及時辦理所得稅抵免和加速折舊手續,切實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企業開展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等獲得的優惠資金和減免稅(費),要專項用於發展循環經濟的再投入。企業用於清潔生產審核和培訓的費用,可以列入企業經營成本或其他相關科目。
  五、健全法規標準體系
  (十三)加強法規體系建設。儘快制定和完善循環經濟相關法規、規章制度,逐步形成有利於循環經濟發展的法規體系。認真實施《河南省節約能源條例》,研究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實施辦法和保護資源、綜合利用資源、資源再生利用等方面的管理辦法。
  (十四)加快標準體系建設。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涉及循環經濟的質量、技術和安全標準。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河南省主要工業產品能耗限額》和高能耗、高物耗行業的市場準入標準,進一步完善主要耗能(水)行業節能(水)設計規範。省環保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環境污染控制標準,完善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省建設廳要抓緊完善建築能耗標準和設計、施工、驗收規範。省國土資源廳要研究提出土地、重要礦產資源開發和綜合利用標準。積極開展節能、節水、環保產品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十五)加大監管力度。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省統計局、環保局等有關部門研究建立循環經濟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循環經濟發展的責任和實績納入目標考核。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循環經濟有關法律法規和我省的配套實施辦法,依法加強對資源集約、節約利用、綜合利用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監督管理,引導企業建立健全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制度,規範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行為。在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和建設項目申報中,項目建設單位必須提出共伴生資源綜合利用方案。對公共建築和民用建築達不到節能建築設計規範要求的,不準施工、驗收備案、銷售和使用。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逐步實行排污交易制度,加強對企業廢物排放和處置的監督管理。
  (十六)依法推行清潔生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加強企業清潔生產審核,積極推進農業清潔生產。省環保局、發展改革委於每年12月底前公布次年應實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名單,企業要將清潔生產實施計畫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根據企業污染物的排放情況,定期在省級主要媒體上公布污染物超標排放或者污染物總量超過規定限額的企業名單。開展創建清潔生產先進企業、環境友好企業活動,對自願實施清潔生產審核以及清潔生產方案實施後成效顯著的企業進行表彰和公布。
  六、加快技術進步
  (十七)加強技術創新和推廣。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科技投入,充分利用科技三項費用支持循環經濟技術的研究開發,建立和完善發展循環經濟的技術創新機制。政府有關部門要把循環經濟技術研究開發項目列入重點技術創新計畫和科技攻關計畫,加大重大關鍵技術的研究開發力度,推動技術創新;強化共性和關鍵技術的推廣套用,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努力突破制約循環經濟發展的技術瓶頸。支持建立循環經濟信息系統和技術服務體系,鼓勵開展信息諮詢、技術交流、宣傳培訓,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中介服務機構和科研單位的作用,向社會提供有關循環經濟技術、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務。
  (十八)發布循環經濟技術導向目錄。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省科技廳、環保局等有關部門制定發布發展循環經濟技術、工藝和設備導向目錄,並不斷加以補充和完善,引導社會推廣套用先進適用的循環經濟技術、工藝和設備。省財政廳等部門要制定並定期發布我省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和環保產業等產品(設備)政府採購目錄。凡列入採購目錄的產品或設備,同等條件下優先採購。
  七、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發展循環經濟納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確領導責任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做到層層有責任,逐級抓落實。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協調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推進循環經濟發展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做好發展循環經濟的相關工作,推進全省循環經濟發展。
  (二十)推進試點建設。按照建設八大循環經濟示範工程的要求,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省環保局等有關部門,在全省選擇一批企業、產業園區和城市、農村組織開展循環經濟試點。通過試點示範,探索發展循環經濟的有效模式,促進全省循環經濟快速發展。
  (二十一)抓好宣傳教育。各地、各部門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新聞媒體要廣泛宣傳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意義,傳播先進典型和經驗,鞭撻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行為,增強全社會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意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各級教育部門要積極開展循環經濟相關知識、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教育。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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