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循環經濟試點省建設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循環經濟試點省建設的通知》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文時間是2010年03月0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循環經濟試點省建設的通知
  • 發文字號:豫政〔2010〕27號
  • 發布時間:2010年03月06日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檔案全文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2009年12月3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了《河南省循環經濟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22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河南省循環經濟試點實施方案的復函》(發改辦環資〔2009〕2838號)要求,現就加快循環經濟試點省建設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循環經濟試點省建設的重要意義
  我省人口總量大,資源相對短缺,環境容量有限,增長方式粗放,經濟發展對資源環境的依賴性較強。特別是在當前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尖銳。如繼續沿用傳統的經濟發展方式,資源將難以為繼,環境將不堪重負。循環經濟是在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的基礎上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經濟成長方式,能夠以較小的資源和環境代價獲得儘可能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通過開展循環經濟試點,探索符合我省實際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對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具有重要意義。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循環經濟工作,以我省被列為國家循環經濟試點為契機,緊密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抓緊完善政策措施,積極探索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加快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二、循環經濟試點省建設總體要求
  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一個載體、三個體系”的戰略部署,從省情出發,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把發展循環經濟與最佳化產業結構、促進節能減排、加快經濟轉型有機結合,突出工農業複合型循環經濟特色,積極開發利用低碳技術,著力培育五大循環產業鏈,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新興產業,促進發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由高碳型向減碳低碳型轉變,努力把我省建設成為全國循環經濟發展示範省。
  爭取到2012年,實現全省主要礦產資源產出率比2005年提高22.6%,能源產出率提高37.5%,單位生產總值能耗下降26.8%,單位生產總值取水量下降44.5%。
  三、主要任務和重點工作
  (一)積極圍繞我省優勢資源,打造五大循環產業鏈。依託有色、煤炭、非金屬礦、農業和再生資源等我省優勢資源,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為核心,重點打造“鋁土礦開採———氧化鋁———電解鋁(合金)———鋁材(深加工)———赤泥、尾礦等資源化利用”循環產業鏈、“煤炭開採———煤化工(火電)———綜合利用”循環產業鏈、“非金屬礦產開發———加工———綜合利用”循環產業鏈、“種植(養殖)———食品加工———廢棄物利用”循環產業鏈和“社會消費———再生資源回收———再製造(再生)產品”循環產業鏈等五大循環產業鏈。
  (二)加快發展工業循環經濟,提升傳統支柱產業。依託產業園區、集聚區和大型企業集團,以有色金屬、煤炭、火電、食品、化工、建材、造紙、醫藥等八大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為重點,延長產業鏈條,加強清潔生產,提高廢棄物綜合利用率。
  (三)大力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圍繞建設國家糧食戰略工程河南核心區,以提高土地資源環境承載力為核心,採用具有廣泛適應性的發展方式,抓好農業節水、節地、節肥、節藥、節能,推進畜禽糞便、農作物秸稈和林業剩餘物的資源化利用,推廣畜禽集中養殖、生態觀光農業兩類特色園區發展模式。
  (四)積極推進重點工程建設,提升循環經濟發展水平。圍繞打造循環產業鏈,實施重點行業節能降耗、流域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和垃圾綜合利用、農產品加工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農村沼氣建設、工業固廢資源化利用、尾礦和共伴生礦綜合利用、“城市礦產”綜合開發利用等八大循環經濟重點工程。
  (五)著力培育新興產業,壯大循環經濟規模。重點培育再生資源利用產業、機電再製造業、節能環保產業和新能源產業等循環經濟新興產業,積極發展低碳經濟、綠色經濟,壯大全省循環經濟規模。
  (六)抓好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構建循環型社會體系。以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加強生活污水、垃圾處理及綜合利用,建立以清潔能源為主體的城市能源體系,加快發展城市綠色交通體系,全面推廣建築節能,積極創建綠色社區,在全社會倡導綠色消費、低碳消費和節約型消費模式,建設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循環型社會。
  四、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一)制定循環經濟發展評價指標。各地要將循環經濟發展情況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強化循環經濟政策措施執行力,定期公布循環經濟工作進展情況。充分利用現有統計體系,進一步量化和細化各項指標,探索建立循環經濟統計、監測和評價體系。
  (二)建立循環經濟標準體系。抓緊制定高耗能產品能耗限額強制性標準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限額標準,組織制定主要用能產品(設備)能效標準,完善清潔生產審核標準和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水污染治理技術規範,推行綠色產品、綠色企業標準體系。
  (三)健全投融資機制。加快建立政府引導、企業為主和社會參與的循環經濟投入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和社會資金加大對循環經濟的投入。各地要依法設立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企業開展資源節約、綜合利用、污染治理等獲得的優惠資金和減免稅(費)要專項用於發展循環經濟的再投入。
  (四)完善價格調節機制。加大實施階梯水價政策的力度,適時提高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加強農業水費計征管理工作。推進熱力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實行熱力價格與煤炭價格聯動。加快推進電力價格改革,實施促進煙氣脫硫的電價政策,加大對鐵合金、電石、燒鹼等高耗能行業實行差別電價政策的力度,對超過能源效率、能耗限額標準使用能源的企業實行超耗收費。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節能環保產品的政府採購力度。認真落實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加強和改進新型牆體材料和散裝水泥專項基金(資金)徵收管理。政府加征的差別電價費、差別排污費、懲罰性水價費和高耗能產品超耗加價費等要用於發展循環經濟、節能減排。
  五、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試點方案》確定的基本思路和目標任務認真抓好落實。省循環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省政府;各部門要根據《試點方案》明確的分工和工作要求,密切配合,加強溝通協商,制定完善各項配套政策措施,切實保障《試點方案》順利實施。
  各地要建立循環經濟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信息溝通渠道,及時向省循環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循環經濟工作進展情況。《試點方案》由省發展改革委另行印發。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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