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工業循環經濟的指導意見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工業循環經濟的指導意見》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於2006年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工業循環經濟的指導意見
  • 性質:意見
  • 類別:地方法規
  • 印發時間:2006年
簡介,重要意義,基本原則,主要目標,發展重點,保障措施,

簡介

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國務院關於印發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3〕5號)、《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22號)、《內蒙古自治區“十二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精神,加快我區工業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提升生態文明建設水平,現就加快發展工業循環經濟提出如下意見。

重要意義

深刻認識加快發展工業循環經濟的重要意義:
發展工業循環經濟是落實黨的十八大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戰略部署的重大舉措,是貫徹落實自治區“8337”發展思路的重要體現,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是增強自治區工業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重要途徑。“十一五”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大力推動工業循環經濟發展,循環經濟理念進一步樹立,示範試點工作有序推進,部分重點地區、重點工業園區和骨幹企業已走出了一條生態工業和循環經濟相結合的發展路子,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生態工業產業鏈,循環型產業體系逐步建立完善,發展水平不斷提高,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進一步顯現。目前,隨著我區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持續推進,能源資源需求將呈剛性增長,廢棄物產生量將不斷增加,應對氣候變化壓力加大,經濟成長與資源環境之間的矛盾更加突出。大力推進工業循環經濟發展,將從源頭上減少能源資源消耗和廢棄物排放,實現資源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改變“先污染、後治理”的傳統模式,推動全區工業低碳、綠色、循環發展,實現工業經濟轉型升級,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減量化優先”的原則,加快建設我區煤炭、電力、化工、冶金、建材、農畜產品加工優勢特色循環經濟產業集群。以最佳化資源利用方式為核心,以循環經濟示範園區(企業)、示範產業、示範地區為重要抓手,以實現節能降耗減污、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推進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示範試點、扶持再生資源和節能環保產業為重點任務,以技術支撐和制度建設為保障體系,以推動產業結構合理調整和轉型升級為目標,統籌規劃,重點突破,全面推進,努力形成政府大力推進、市場有效驅動、企業主體作用充分發揮、產業結構更加趨向合理、經濟發展方式得到明顯轉變的工業循環經濟發展新格局。

基本原則

——堅持“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減量化優先”原則。通過開發和推廣先進高效的能源節約和替代技術,大力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實現資源減量化;通過採用先進適用技術,引導提升產業鏈的整體技術裝備水平,實現資源再利用;通過高效回收和循環利用廢舊資源,實現資源再循環。從源頭上減少能源資源消耗和廢棄物產生,促進資源永續利用。
——堅持企業、產業、園區、地區協調發展原則。發揮地區優勢,突出地方特色,鼓勵產業集聚發展,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企業循環式生產、園區循環式連結、產業循環式組合、地區循環式發展,切實發揮循環經濟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作用。
——堅持示範引領,循序推進的發展原則。積極抓好工業循環經濟示範試點園區(企業)工作,充分發揮循環經濟典型試點的示範引領作用,循序推進區域循環經濟發展,實現區域間優勢互補、協同發展。
——堅持制度保障和技術創新相結合原則。健全法規標準,完善經濟政策,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增強發展循環經濟的內生動力。加強制度創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提升循環經濟發展水平。
——堅持高效利用,安全循環相結合原則。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推動資源由低值利用向高值利用轉變,提高再生利用產品附加值,避免資源低水平利用和“只循環不經濟”。強化監管,防止資源循環利用過程中產生二次污染,確保再生產品質量安全,實現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社會效益相統一。

主要目標

到2020年,基本形成資源節約型、清潔生產型、生態環保型的循環型工業體系框架。全區產業結構趨向合理,經濟發展方式得到明顯轉變,資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清潔能源使用比例大幅提升,能源資源消耗明顯降低,廢棄物排放量顯著減少。工業循環經濟示範試點園區(企業)進一步擴大,試點園區基本完成循環經濟基礎設施功能建設,試點企業基本實現能流、物流集成和廢物循環利用。全面實施工業清潔生產,大力推進綠色生產,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節能環保產業初具規模。初步形成我區煤化工、氯鹼化工、冶金、光伏製造、稀土、建築陶瓷和煤矸石資源化利用等優勢特色產業的大循環發展格局。
2020年工業循環經濟主要發展指標是:工業循環經濟產業實現工業增加值占全區的35%左右;重點工業產品的能源單耗指標達到國內或國際先進水平;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達到85%;全區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0%,其中粉煤灰綜合利用率達到85%,煤矸石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洗中煤、煤泥綜合利用率達到95%;鋼鐵、水泥、電解鋁、化工、石化、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率達到100%,清潔生產中高費方案實施率達到80%;建設一批清潔生產示範工程,創建100戶清潔生產示範企業;建設120個自治區級以上工業循環經濟示範試點單位和20個低碳工業園區。單位GDP二氧化硫、煙塵、化學需氧量(COD)排放強度達到國家規定的目標要求。

發展重點

(一)打造工業優勢特色循環經濟產業集群。以自治區優勢資源地區、重點經濟發展區域和重點支柱產業為核心,以“工業園區化、產業集聚化、產品延伸化、資源綜合化”為發展方向,打造一批以重點園區、大型企業為支撐,資源循環利用特徵明顯的產業集群。
以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和烏蘭察布市5個市龍頭企業為重點,建設稀土、冶金、新型能源、新型化工、裝備製造、建材和農畜產品加工等循環經濟產業集群。
利用烏海市、阿拉善盟以及鄂爾多斯市西部地區煤炭、石灰石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的焦煤資源,重點發展煤電一體化、煤焦化工、鹽化工、氯鹼化工、精細化工及延伸加工業和新型建材業循環經濟產業集群。
立足錫林郭勒盟、赤峰市、通遼市等地區煤炭、有色金屬、農畜產品、清潔能源等優勢資源,發展煤化工、煤電鋁、有色金屬冶煉、農畜產品加工和新能源等工業循環經濟產業集群。
以滿洲里工業園區和烏蘭浩特工業經濟開發區為載體,以海拉爾區、滿洲里市、烏蘭浩特市3個城市為節點,充分利用當地的煤炭、森林、水、農畜產品和進口木材等資源,建設煤化工、木材加工和農畜產品加工循環經濟產業集群,積極融入東北經濟圈發展。
通過統籌規劃,重點打造煤矸石資源化利用、粉煤灰循環利用、煤電鋁一體化、PVC產業鏈、褐煤熱解分級綜合利用、氟矽化工、有色金屬冶煉加工、光伏產業、稀土新材料、建築陶瓷等優勢特色循環產業集群,促進全區工業經濟跨區域、跨行業、跨企業合作發展,加強關鍵資源控制力,提升主導產業市場占有率,成為推動自治區工業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引擎。
(二)培育壯大工業循環經濟示範試點園區(企業)。全面推進工業循環經濟示範試點工程建設,在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工業園區、綜合性區域深入開展工業循環經濟示範試點工作,培育擴大示範試點範圍。重點總結推廣以產業為依託,實行“三廢”集中治理和資源循環使用的經驗;以工業園區(塊狀經濟)為依託,培育打造資源循環利用產業鏈的經驗;以企業為依託,推進清潔生產,減少廢棄物排放的經驗。
(三)主要任務。全面推進清潔生產。通過實施“三定一改”(定能耗限額、用水定額和污染物排放指標,開展綜合節能節水和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改造),加快推進“四節一利用”(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廢棄物綜合利用),全面開展工業清潔生產。重點開展高耗能、高污染以及結合行業準入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突出抓好鋼鐵、水泥、電解鋁、化工、石化、電力、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的清潔生產審核,大力推進循環經濟示範試點單位和享受國家、自治區節能減排優惠政策支持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積極推廣套用國內外先進適用的清潔生產工藝、技術和設備,支持企業以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為目的的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實現資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的“減量化”。
促進工業節能。圍繞管理節能,深入開展“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建立健全“考核、監測、監察”三大工業節能管理體系;完善工業企業節能目標責任制,開展節能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工業節能監測預警體系,充分利用自治區工業企業能源管理信息平台,加強盟市、行業節能動態監測分析;建立“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監管體系。圍繞工程節能,引導企業實施一批工業鍋爐(窯爐)改造、電機系統節能改造、餘熱余壓回收利用、企業能源管控中心建設等重點節能工程,加強工業節能技術產業化示範,提升企業能源利用效率。圍繞結構節能,加大淘汰落後產能力度,提升產業層次,嚴格執行節能評估審查制度,控制能源消費總量過快增長,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
加快建設節水型工業。重點抓好全區資源型工業密集地區的節水工作,大力推進化工、冶金等高耗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擴大再生水使用範圍,增加企業中水利用比例,提高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依據《節水型企業評價導則》、《重點工業行業用水效率指南》等評價標準,在全區工業用水企業中廣泛開展節水對標活動。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節水型企業建設方案,在冶金、化工、紡織、造紙、食品等行業推進節水型企業建設,樹立節水先進典型。儘快出台自治區工業節水管理辦法,加強工業節水管理。研究制定缺水地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用水效率評估審查辦法,對缺水地區重點用水投資項目實行用水效率和取水定額標準評估審查,強化新上高耗水項目用水約束,加強重點用水企業監管,建立健全工業用水制度和約束機制,從源頭控制各地區尤其是缺水地區工業用水增量。
打造重點領域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在煤礦集中的地區重點推進煤矸石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在火電廠集中的地區重點推進粉煤灰、脫硫石膏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在金屬、非金屬礦區集中地區重點推進尾礦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在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通遼市等地區重點推進沙柳和秸稈生物質能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切實推進實施粉煤灰、礦山尾礦、煤矸石、電石渣、脫硫石膏等工業固廢綜合利用和生物質能綜合利用示範試點工程,加快發展重點領域資源綜合利用產業。
推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充分發揮我區產業集群優勢,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與區域特色產業進一步融合。建立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積極推進廢舊金屬、塑膠、家電及電子產品、廢舊汽車、輪胎、玻璃、鉛酸電池等可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鼓勵企業、社區、個人參與投資資源回收企業,培訓龍頭企業,創新經營模式,加快形成廢舊商品回收網路體系。形成廢棄資源回收、加工、利用的產業鏈條,建成具有一定規模和水平的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基地,推進再生資源產業發展。到2020年,自治區東、中、西部地區分別創建3—5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基地。
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重點推廣國家鼓勵的節能環保技術和裝備;積極推進以節能環保技術研發、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等“一條龍”服務的節能環保服務產業發展,推動節能服務機構形成市場化節能服務模式和服務體系;積極發展污水、垃圾處理,脫硫脫硝,高濃度有機廢水治理和污泥無害化處理等先進環保技術及裝備;重點發展共伴生礦產資源、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重點解決共性關鍵技術的示範推廣。到2020年,節能環保產業產值有較大幅度增加,成為我區新的經濟成長點。

保障措施

(一)注重規劃引導。按照國家工業循環經濟中長期發展戰略,制定出台自治區工業領域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明確我區循環經濟多產業共生耦合、上下游企業物質連結的集群化發展戰略。結合規劃編制,加強對能源化工、有色金屬冶金等重點傳統工業通過發展循環經濟實現新型化的研究。各盟市、各重點行業要結合實際,加快制定工業循環經濟推進計畫。
(二)強化法制保障。完善促進工業循環經濟發展的制度體系,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我區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污染行業市場準入標準和合格評定規則,制定重點行業資源能源消耗指標及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等,形成較完善的促進工業循環經濟發展的制度體系,把發展工業循環經濟納入法制化軌道。
(三)加強組織領導。自治區工業循環經濟示範區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全區工業循環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組織協調,建立定期研究工作制度,及時協調解決工業循環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要不斷完善工業循環經濟發展目標考核體系,加強監督考核。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積極推動工業循環經濟發展。各地區要繼續加強組織領導,做到上下聯動、逐級推進,切實將自治區工業循環經濟的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有利於加快工業循環經濟發展的財政、稅收、投資、土地、排污費返還等優惠政策和廢物資源化、再利用的激勵政策。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限制超標準用電。切實發揮有關政策在工業循環經濟工作中的導向作用,綜合運用各種政策手段,調節和影響企業行為,形成有效促進工業循環經濟發展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要對發展工業循環經濟的重大項目和技術開發、產業化示範項目,給予專項補貼資金、貸款貼息等支持。
(五)建立技術支撐體系。加大對工業循環經濟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的支持力度,支持建立各類循環經濟技術支撐機構。實施循環經濟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重點支持共伴生礦和尾礦綜合開發和回收利用、廢物資源化利用、可回收利用材料、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再製造、再生資源高值利用、延長產業鏈和相關產業連結、“零排放”等關鍵技術和設備的推廣和示範。組織推動有較強技術開發能力的企業,在消化吸收國內外先進循環經濟技術的基礎上,自主研發或聯合研發適合我區循環經濟發展的相關技術和產品,提高技術支撐能力和技術創新能力。
(六)建立健全評價考核制度。建立工業循環經濟統計監測制度,加強資源消耗、“三廢”產生和資源綜合利用的統計監測,適時向社會公布。完善工業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建立以資源產出率為核心、反映工業循環經濟發展水平的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制度,定期對主要產業產出效益、能耗、水耗、“三廢”排放、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的指標執行情況進行考評。
(七)加強宣傳教育培訓。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網際網路等各種宣傳媒體,廣泛宣傳循環經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先進典型,普及循環經濟知識,將資源節約、廢棄物回收利用、保護環境變成全社會的自覺行為,並逐步形成有利於循環經濟發展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業要有計畫、有步驟地組織開展循環經濟管理和技術人員業務培訓,提高管理技術人員業務能力和水平,為推進全區工業循環經濟發展奠定人才基礎。
本《意見》印發實施後,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建設工業循環經濟示範區的指導意見》(內政字〔2006〕14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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