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煤炭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06〕49號,以下簡稱《意見》)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煤炭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安監總煤礦〔2006〕22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煤炭行業管理的實施意見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者: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煤炭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06〕49號,以下簡稱《意見》)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煤炭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安監總煤礦〔2006〕22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充分認識煤礦安全嚴峻形勢,深刻領會加強煤炭行業管理的重要性
《意見》針對煤礦事故多發的嚴峻形勢,站在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對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煤炭行業管理職責進行了調整,充分反映了現階段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礦安全生產的客觀要求。認真貫徹落實《意見》,對於加快落實安全生產治本之策,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省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建立和完善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促進煤礦工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單位要準確把握《意見》的各項要求,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明確分工,強化責任,把《意見》落實到位
省煤炭工業管理局繼續依法加強煤炭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煤礦礦長資格的培訓、考核、資格證頒發管理;嚴格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印發〈煤礦生產能力管理辦法〉〈煤礦生產能力核定資質管理辦法〉〈煤礦生產能力核定標準〉的通知》(發改運行〔2006〕819號)和《關於開展全國煤礦生產能力覆核工作的通知》(發改運行〔2006〕1019號)精神,認真做好煤礦生產能力覆核的各項工作,加強對各類煤礦按煤炭生產許可證登記能力組織生產情況的監管,依法查處超能力生產行為。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繼續按職責對煤礦生產能力覆核結果進行審查備案,並對煤礦按登記能力組織生產情況實施監察。
省發展改革委、煤炭工業管理局和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提出國有重點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治理與利用項目的立項、資金安排方案,聯合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並按照國家下達的項目計畫,監督有關企業做好實施工作。督促省屬煤炭企業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等7部門《關於加強國有重點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煤礦〔2006〕116號),切實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各產煤省轄市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要加強對各類煤礦安全工作的指導,認真落實安監總煤礦〔2006〕116號檔案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等7部門《關於加強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煤調〔2007〕95號),進一步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加強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強溝通,形成合力,逐步建立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省發展改革委、煤炭工業管理局和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要加強與國土資源、科技、勞動保障、公安、工商、電力、教育等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繼續打好煤礦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兩個攻堅戰。不斷健全完善聯合執法機制,積極推動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監測監控系統縣域聯網等工作,大力開展瓦斯等重大災害治理科技攻關,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才培養、工傷保險制度,嚴厲打擊無證非法開採、超層越界開採等違法行為,深入推進煤礦整頓關閉、整合技改及管理強礦等工作。在全省煤礦資源整合、關閉整頓中,儘快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聯席會議制度,形成合力,促進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