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28號),加強和推進全省節能工作,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實現“十一五”規劃確定的節能目標,結合河南省實際,制定《河南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
河南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
(豫政 〔2006〕71號)
(豫政 〔2006〕71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28號),加強和推進全省節能工作,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實現“十一五”規劃確定的節能目標,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請與國發〔2006〕28號檔案一併認真貫徹執行。
一、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節能工作
(一)提高認識,增強做好節能工作的緊迫感和使命感。我省能源資源相對不足,人均占有量遠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經濟結構不合理,能源利用方式粗放,2005年全省單位生產總值能耗和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分別高於全國平均水平13.1%和55.2%。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步伐加快,能源消費規模不斷擴大,能源供求矛盾和環境壓力進一步增大,能源問題將成為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制約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國發〔2006〕28號檔案對解決我省能源問題具有非常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各級、各部門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節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上來,統一到國發〔2006〕28號檔案精神上來,把節能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作為當前的一項緊迫任務,採取強有力措施抓緊抓好,確保實現“十一五”規劃確定的節能目標,促進經濟社會又快又好地發展。
(二)指導思想。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深入落實節約資源基本國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為核心,以轉變增長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加快技術進步為根本,實行有效的激勵政策,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能源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加快構建節約型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推進經濟轉型。
(三)基本原則。堅持開發與節約並舉,節能優先,效率為本;堅持把節能作為轉變增長方式的主攻方向,從根本上改變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增長方式;堅持節能與環保相結合,依靠節能降耗減少污染物排放;堅持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與實施政府巨觀調控相結合,努力營造有利於節能的體制環境、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堅持源頭控制與存量挖潛、依法管理與政策激勵、突出重點與全面推進相結合。(四)主要目標。全省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到2010年,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左右,年均下降4.4%,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明顯縮小。重點行業主要產品單位能耗和主要耗能設備能效達到或超過國內平均水平。健全地方節能法規和制度,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比較完善的政策保障體系、節能標準體系、技術支撐體系、監督管理體系,形成市場主體自覺節能的機制,全社會節能意識明顯提高。
二、加快構建節能型產業體系
(五)大力調整產業結構。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努力提高三產比重和水平,促進經濟成長由主要依靠數量擴張帶動向三次產業協同帶動和最佳化升級帶動轉變;大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經濟發展由資源主導型向創新主導型轉變;大力推進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促進經濟發展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逐步形成農業為基礎、高新技術產業為先導、基礎產業和製造業為支撐、服務業全面發展的產業格局。
(六)推動服務業加快發展。充分發揮服務業能耗低、污染少的優勢,把服務業作為全省經濟發展的重中之重,堅持市場化、產業化和社會化方向,大力發展現代和新興服務業,改造提升傳統服務業,不斷擴大生產服務業,發展完善生活服務業,努力提高服務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縮小同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大中城市要優先發展服務業,有條件的城市要逐步形成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
(七)積極調整工業結構。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優先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做大做強優勢產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老工業基地改造和資源型城市轉型。培育大型企業集團、優勢產業基地和特色產業集群,提高產業集中度和規模效益。把耗能標準作為項目審批、核准和備案的強制性門檻,嚴格控制新開工高耗能項目。加快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技術和設備。對不按期淘汰的企業,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依法責令其停產或予以關閉,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和停止供電;屬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
(八)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原則,在資源開發、資源消耗、廢物產生、再生資源產生、社會消費等五個關鍵環節大力開展節約降耗,實行清潔生產,推進資源綜合利用、再生利用和循環利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廢物排放和環境污染。
(九)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鼓勵開發利用生物質能、風能、太陽能、水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秸稈發電、風力發電項目建設,積極推進植物纖維乙醇、生物質柴油等產業化。積極做好核電項目前期工作。
三、著力抓好重點領域節能
(十)強化工業節能。著力抓好重點耗能行業和年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企業的節能工作,突出抓好年綜合能源消費5萬噸標準煤以上的300家左右重點耗能企業的節能降耗工作。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實施方案,推動企業加強管理,積極調整產品結構,加大節能改造力度,提高設備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單位產品能耗,減少能源消耗。
(十一)積極推進建築節能。大力發展節能省地型建築,推動新建公共建築嚴格實施節能50%、民用建築嚴格實施節能65%的設計標準。加快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作。大力推廣新型牆體材料,加快淘汰實心粘土磚,全面完成“禁實”(禁止生產使用實心粘土磚)任務。穩步推進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築領域的套用。
(十二)加強交通運輸節能。積極推進節能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和軌道交通,逐步推行公交優先通行制。加快淘汰老舊汽車,鼓勵發展節能環保型交通工具。加強交通運輸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調整最佳化運力結構,降低車輛空載率。
(十三)引導商業和民用節能。在公用設施、賓館商廈、寫字樓、居民住宅中推廣採用高效節能辦公設備、家用電器、照明產品等。
(十四)抓好農村節能。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後農用機械,發展節能型農用機械。加快農業提水排灌機電設施更新改造,推廣節水灌溉技術。大力發展農村戶用沼氣和大中型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推廣秸稈成型燃料和省柴節煤灶,因地制宜發展小水電、風能、太陽能以及秸稈氣化集中供氣系統,逐步建立適應農村特點的能源供應方式。
(十五)推動政府機構節能。各級政府部門和領導幹部要從自身做起,厲行節約,在節能工作中發揮表率作用。重點抓好政府建築物和採暖、空調、照明系統節能改造以及辦公設備節能,大力推動政府節能採購,穩步推進公務車改革,努力建設節約型機關。
四、狠抓重點耗能行業節能
(十六)鋼鐵行業。推廣高爐配套建設餘熱余壓發電裝置和煤粉噴吹裝置,焦爐配套建設乾熄焦裝置,焦爐、高爐、轉爐配套建設煤氣回收裝置。依法關閉並禁止新建化鐵煉鋼、容積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爐、20噸及以下電爐和轉爐、中頻感應爐和耐火材料倒煙窯等落後工藝、技術、裝備。
(十七)鋁工業行業。加大鋁工業資源整合力度,提高行業集中度,提升技術裝備水平。氧化鋁行業要推廣節能新工藝。電解鋁行業要扶優汰劣,新建項目禁止採用160千安及以下預焙槽冶煉工藝,推廣電解鋁液直接鑄軋。支持發展再生鋁材。
(十八)煤炭行業。繼續實施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改造、重組,加快關閉技術落後、資源浪費嚴重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煤礦,推廣套用高效節能裝備,提升集約化和規模化開發水平。加強煤矸石、煤泥、煤層氣(瓦斯)等低熱值能源綜合利用,按照就近利用和高效環保的原則,發展與低熱值能源總量相匹配的綜合利用發電。(十九)電力行業。最佳化發展煤電,提高電力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鼓勵發展熱電聯產、熱電冷聯產、熱電氣聯產和餘熱余壓發電,積極推進60萬千瓦及以上大容量、高參數燃煤機組建設,加快關停煤耗高、污染重的小火電機組,“十一五”期間要關閉淘汰小火電機組300萬千瓦。加強電廠附機系統節能改造,降低電廠自用電率。加快電網升級改造,淘汰能耗高的老舊設備,降低輸電、變電、配電損耗。
(二十)化工行業。採用先進工藝技術,實施系統節能改造。積極推進化肥行業能量梯級利用和綜合利用。加快淘汰燒鹼行業石墨陽極隔膜法燒鹼,提高離子膜法燒鹼比重。在煤化工行業,按照大型化、規模化的要求,依託骨幹企業,推進煤炭氣化、液化,延長產業鏈,實現煤焦油、焦爐氣等副產品的集中深加工和綜合利用。
(二十一)石油石化行業。加強油氣抽采設備節能改造,提高油氣抽采率,降低天然氣放空率。在石化行業,利用先進技術改造乙烯裂解爐,採用能量系統最佳化、高效燃燒器及吸收式熱泵技術回收餘熱。
(二十二)建材行業。最佳化資源配置,推動企業重組,堅持上大壓小,提高產業集中度。依法關閉淘汰普通機立窯、濕法窯、乾法中空窯及其他落後窯型。推廣大型節能粉磨系統,加強窯爐節能改造,今後凡新建日產5000噸及以上的新型乾法水泥生產線必須配套建設餘熱發電裝置,現有日產2000噸及以上的新型乾法水泥生產線要逐步加裝餘熱發電裝置。鼓勵綜合利用低熱值燃料、建築垃圾、工業廢渣等廢棄物生產建材產品。積極開發和生產新型牆體材料。
五、大力推進節能技術進步
(二十三)加強節能技術開發。科研單位和企業要發揮節能技術進步的主體作用,積極開發高效節能工藝、技術和產品。縣級以上政府要把節能作為政府科技投入、推進高技術產業化的重點領域,支持科研單位、高校和企業開發高效節能工藝、技術和產品,優先支持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節能共性和關鍵技術示範,著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解決技術瓶頸。
(二十四)大力推廣節能新技術、新工藝和新產品。鼓勵引導消費者積極套用高效節能產品。加大節能產品政府採購實施力度,落實產品質量免檢制度,建立節能信息發布制度,促進高效節能產品生產企業做大做強。擴大技術交流與合作,積極引進國內外先進節能技術和管理經驗。
(二十五)全面實施十大重點節能工程。省政府有關部門和省轄市、縣(市、區)政府及有關單位要認真組織落實國家和省“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的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熱電聯產、餘熱余壓利用、電機系統改造、能量系統最佳化、節約和替代石油、建築節能、綠色照明、政府機構節能和節能監測服務體系建設等十項重點節能工程,加大協調力度,確保各項工程順利實施。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切實做好重點工程、重大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二十六)培育節能服務體系。加快節能服務體系建設,積極開展節能培訓,促進各級各類節能服務機構轉換機制、創新模式、拓寬領域,增強服務能力,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推行契約能源管理、節能自願協定等節能新機制,推進企業節能技術改造。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節能技術服務機構和科研機構等作用,為企業實施節能改造提供診斷、設計、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推進節能的市場化運作。
六、建立健全節能制度
(二十七)建立能耗指標公報制度。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將萬元生產總值能耗、萬元生產總值電耗和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等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體系,及時向省政府統計部門報送有關統計數據和報表。省統計局、發展改革委每半年公布一次各地能耗指標。
(二十八)建立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重點用能單位要加強能源利用狀況分析,定期向縣級以上政府發展改革、統計部門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統計局定期發布全省重點用能單位名單和能源利用狀況公報。
(二十九)建立節能目標責任和考核制度。實行節能目標責任制,將全省“十一五”期間節能目標按年度層層分解,落實到各市、縣(市、區)以及重點耗能企業。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加強節能工作進展情況的監測和督促檢查,確保完成責任目標。省政府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節能目標責任考核辦法,將能耗指標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作為各市、縣(市、區)政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考核內容,作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經營業績的重要考核內容。
(三十)建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市、縣(市、區)政府要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實行節能評估和審查。對未進行節能審查或未能通過節能審查的項目一律不得審批、核准,從源頭上杜絕能源浪費。對擅自批准項目建設的,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依據國家規定,制定我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實施辦法。
(三十一)完善高耗能、重污染落後工藝、技術和設備淘汰制度。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法規和產業政策,結合我省實際,制訂發布鼓勵生產和使用的節能產品名錄及淘汰的高耗能、重污染落後工藝、技術和設備名錄,引導用能單位淘汰列入名錄的落後工藝、技術和設備。
(三十二)實行能效標識管理和節能產品認證制度。加強主要用能產品(設備)強制性能效標識管理,防止不符合能耗標準的高耗能產品和設備流入市場。依法開展主要用能產品(設備)節能認證,經認證的節能產品(設備)納入我省政府採購目錄,在省內優先採購和推廣。
七、加大節能監督管理力度
(三十三)完善節能法規。抓緊制定與《河南省節約能源條例》相配套的規章制度,儘快制定全省節能監察、監測管理辦法,著手制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相配套的地方法規。
(三十四)健全節能標準體系。依照國家標準,結合我省實際,加快制定高耗能主要產品能耗限額和大型公共建築單位能耗限額,修訂和完善主要耗能行業節能設計規範,健全建築節能標準,逐步建立覆蓋各領域的節能標準體系。
(三十五)加強規劃指導。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將節能作為編制規劃和計畫的重要指導原則,將節能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各類區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制定節能專項規劃和高耗能行業發展規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三十六)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重點用能單位要將節能降耗的目標和責任落實到基層和個人,建立嚴格的節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勵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市、縣(市、區)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與重點用能單位簽訂節能目標責任書,加強跟蹤、指導和考核,引導重點用能單位節能降耗。
(三十七)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和電力調度管理。制定電力需求側管理指導意見,加強電力能效管理和負荷管理,研究制定激勵政策,推廣套用節能、節電和負荷控制技術,推進能效電廠建設,提高電能使用效率。改進發電調度方式,優先安排生物質能、風電、水電和熱電聯產、綜合利用等機組發電,最佳化燃煤火電機組調度,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機組發電。(三十八)控制室內空調溫度。所有公共建築內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低於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高於20攝氏度。
(三十九)強化節能監督檢查。全省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大節能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檢查高耗能企業及公共設施的用能情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情況、禁止淘汰設備異地再用情況,以及產品能效標準和標識、建築節能設計標準、行業設計規範執行等情況。達不到建築節能標準的建築物不準開工建設和銷售。嚴禁生產、銷售和使用國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產品。嚴厲打擊報廢舊機動車和船舶等違法交易活動。全省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對違法行為要公開曝光。
八、完善節能保障機制
(四十)深化能源價格改革。積極推進以節能為導向的能源價格改革,逐步建立反映市場供求狀況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形成機制。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擴大峰谷分時電價實施範圍,引導用戶合理用電、節約用電;強化差別電價政策,抑制高耗能產業盲目擴張,促進結構調整。加快城鎮供熱商品化、貨幣化,將採暖補貼由“暗補”變“明補”,加強供熱計量,推進按用熱量計量收費制度。完善供熱價格形成機制,培育有利於節能的供熱市場。適時開展能耗超限額加價試點工作。(四十一)加大政府對節能的投入。全省各級政府要對節能技術與產品推廣、示範試點、宣傳培訓、信息服務和表彰獎勵等工作給予支持,所需節能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積極爭取國家節能重大項目、示範項目及節能產品推廣的補貼資金,按規定落實地方財政配套資金。
(四十二)落實鼓勵節能的財稅政策。落實節能與綜合利用優惠政策,執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出口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鼓勵節能產品生產的財政支持政策。
(四十三)拓寬節能融資渠道。各類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大對節能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推動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加強對節能的資金投入。鼓勵企業通過市場直接融資,加快企業節能降耗技術改造。縣級以上級政府管理的政策性投資公司要加大對節能項目的投資力度,支持建設一批有重大帶動和示範作用的節能工程。
(四十四)實行節能獎勵制度。各級、各部門要對在節能管理和節能科研、推廣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能源生產經營單位和用能單位要制定科學合理的節能獎勵辦法,對在節能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集體、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節能獎勵計入工資總額。
九、加強節能管理隊伍建設和基礎工作
(四十五)加強節能監督管理隊伍建設。市、縣(市、區)政府要切實加強節能管理隊伍建設,設立節能管理專門機構,充實節能管理力量,完善節能監督體系,強化節能監督管理。加強節能監測機構能力建設,充分發揮省、市和主要行業節能監測機構的作用,依法開展節能監測。
(四十六)加強能源統計和計量管理。市、縣(市、區)政府要為統計部門依法行使節能統計調查、統計執法和數據發布等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縣級以上政府統計部門要切實加強能源統計,建立能源統計機構,充實必要的人員,改進統計方法,完善統計制度,建立能夠反映各地能耗水平、節能目標責任和評價考核制度的節能統計體系;建立重點行業主要產品單位能耗統計報表制度,並定期公布;加強能耗數據審核,確保數據真實可靠。縣級以上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督促企業合理配備能源計量器具,加強能源計量管理。
(四十七)抓好節能宣傳教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等部門和社會團體要廣泛宣傳能源嚴峻形勢和節能工作的主要任務、重大意義,弘揚先進典型,曝光浪費行為,不斷提高公眾的能源憂患意識和節約意識,逐步形成符合現代文明、有利於節約資源的生活消費方式。教育部門要將節能知識納入各類教育培訓體系。工會、共青團組織要重視和加強對廣大職工特別是青年職工的節能教育,廣泛開展節能合理化建議活動。科協要加強節能科普宣傳。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組織好一年一度的全省節能宣傳月活動,加強經常性的節能宣傳和培訓。動員全社會節能,在全社會倡導健康、文明、節儉、適度的消費理念,用節約型的消費理念引導消費方式的變革。大力提倡節約風尚,使節能成為每個公民的良好習慣和自覺行動。
十、加強組織領導
(四十八)切實加強節能工作的組織領導。市、縣(市、區)政府要對節能工作負總責,把節能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同志要親自抓,建立節能工作協調機制,明確各部門的責任和分工,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省轄市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要在本實施意見下發後,儘快提出本地、本部門節能工作實施方案並報省政府備案。省管國有大中型企業節能工作實施方案由省政府國資委匯總報省政府。今年(2006年)年底前,省政府將組織對各省轄市和省管國有大中型企業節能工作進行檢查。成立由分管副省長任組長、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省政府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省節能工作,研究解決節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增設單列機構和編制,具體負責全省節能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日常工作。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本實施意見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